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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加盟代理合同(5篇)

来源:六九路网

标准加盟代理合同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_____的内容后,向甲方提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_____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县)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下称健康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标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附加化妆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

  二、健康中心购货按8折配货,服务费(按产品标价的7%)可以预提,销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

  三、乙方一次性购货达5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由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

  四、累计购货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五、当月销售达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产品标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二、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地开展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心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乙方义务

  1、维护“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给甲方备案;

  3、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得诱导、强制利用业务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第六条:购货、换货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汇出足额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认(在汇款前务必与甲方确认汇款账号)。

  二、换货

  1、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营销过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定换货制度。

  2、甲方竭诚为健康中心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健康中心可以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换货。

  3、健康中心办理换货手续应填写《换货申请表》,连同该批货物的随货清单,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更换的产品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更换。

  备注:

  1、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3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内,按50%等值的产品换货。

  2、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是属于正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纳10%理货费用。

  3、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4、健康中心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售货。应保持最低安全库存,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订货补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半年内月均汇款金额达不到20__元,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二、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将《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的招牌和材料退还甲方。

  三、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加盟代理合同

  甲方:济宁凯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总则:本合同绝没有任何欺骗乙方的行为,而是通过乙方有偿加盟的形式,不仅让乙方在配件单价上获得更多的优势,而是把甲方在技术培训、公司管理、市场开拓及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共享,实现双赢。

  一、代理区域及时间

  1、区域: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省____市为特约加盟经销商;2、时间:甲方授权乙方的加盟时间为2年。

  二、品牌形象要求

  乙方若惯名凯松公司对外宣传时,必须遵守甲方对凯松公司及KSC品牌形象的要求。

  •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充分维护KSC的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 在卖场的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名片等载体上使用KSC商标时,应当与甲方提供的商标式样的文字、文体、图案以及颜色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或扭曲。

  •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擅自撕剥商品上的商标标识或更改其他商标。(工程机械配件行业网站:***) 乙方不得将产品以次充好,损害甲方及用户的合法权利。

  三、价格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零配件低于代理商价的10-20%,低于市场价的50%,并优先保证货品供应。

  四、代理权益

  • 甲方确定乙方为所签约地唯一代理商,公司不再发展其他商家并拥有未签约区域优先签约权。

  •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和有损济宁凯松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之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权。

  • 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未续约时,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品牌标识形象。

  • 乙方如果连续六十天不向甲方进货,即视为自动解约。

  五、品质

  甲方所销售商品为:

  1、小松纯正部品;

  2、小松OEM配套工厂部品;

  3、公司生产的产品

  4、小松替代产品。对上述产品公司均有标注,在乙方采购时甲方予以推荐和说明;并提供质保期。

  六、退换货品

  • 乙方在收货后及时数量和质量,3日内提出异议,甲方一天内给于答复。

  • 对发现不良品质的产品,甲方及时给换货或退款,但已用产品,且无质量事故,不于退换。

  • 根据乙方需求甲方为其而定的期货产品,不予换货及退款。

  • 乙方开始经营时所备的库存产品,可换货及退款,退款时需承担5%的手续费。

  七、发货方式及费用

  1、发货方式:甲方听从乙方的发货方式,或双方临时协商而定;

  2、发货费用:正常情况下,运输费用乙方负担,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而定。

  八、公司支持

  • 装修支持

  对要求加盟凯松公司并希望成为凯松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参考公司要求的销售店,公司按半年度销售总额3%或提供1000元现金作为门面装饰费。

  • 市场支持及推广

  1、在本区域内,公司不在发展其他销售商,并告之相关的销售商及直接用户的信息,帮助乙方跟进;

  2、甲方将本区域内所有业务公司均转交给乙方,乙方不再签定其他的业务;

  3、在本区域内,必须有甲方签定的销售单,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约15%的利润返还给乙方;

  4、甲方免费提供相关的产品宣传手册、产品宣传单;

  5、甲方提供网络推广及宣传,并提供提供网络库存供乙方参考。

  • 技术支持

  对配件、维修及市场开拓24小时提供电话咨询,答疑及解决方案。

  • 培训支持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及维修的资料,对配件销售及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但食宿自理。

  九、销售目标

  1、甲方原则上不对乙方进货考核,但为促其快速发展,乙方年度目标进货参考额不应少于15万元。

  十、济宁凯松公司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本着平等、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或者以甲方所在地裁定为准。

  甲方:济宁凯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加盟代理合同

  一、__是一家经营鞋帽、服饰、精品包包、家居饰品、母婴玩具、3C数码、汽车用品、美食特色、成人用品、保健品、图书影像、奢侈品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商城。支付安全、物流迅速、天天低价、质量一流、官方网站_____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权。甲乙双方自日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有权限经营甲方所有产品,乙方自合同签订7天内将代理负责人即乙方(防止乙方不是代理负责人的现象出现)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4小时内将元加盟押金即(大写) 汇入甲方账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产品细则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单件发货的物流服务,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指定地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产品方面无需任何库存压力与风险。

  2、产品售后由甲方负责,甲方需确保货品质量保障,乙方收到货后7天可退换货品(代购及特价产品除外),证实产品有质量问题运费损失由甲方承担。

  3、产品甲方提供代理价提供给乙方(及成本价),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城零售价进行售卖,也可自己定制零售价,商品利润乙方可自己掌控。

  第二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任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加盟押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乙方以任何形式恶意散布甲方内部网盟资料与性文件的;

  (2)乙方进行经营违法产品;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

  (3) 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的;

  第三条 项目服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货源服务,并且有义务做到产品不断更新以及提供新款产品数据包供乙方经营。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如果证实因甲方的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的不可正常营业,甲方有义务赔偿乙方受影响工作日利润的损失。

  3、甲、乙双方建立在信任、诚信的合作基础上,合作中相互都有义务支持对方发展,维护对方形象、口碑。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四条 代理商在润旭客商城购买的商品提取销售利润的一半,代理商下面的代理所销售出去的商品为代理商提取销售利润的10%—1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加盟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39;,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标准加盟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店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______服装品牌在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_____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_____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_____元以上,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_____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_____倍(比如网络批价_____元的服装, 零售价不得低_____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_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_____市的任何地址进行_____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_____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

  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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