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

来源:六九路网
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fficefficequot /gt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制定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实践中参考。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吴兴路225号2119室邮编200030。 特此通知。 附件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七日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2.1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 总则 3.1目的 本标准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评定原则 人体损伤后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个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 头部损伤 4.1头皮损伤 ffice:smarttagsquot /gt4.1.1 头皮擦挫伤 头皮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 17日无需护理。 4.1.2 头皮血肿 皮下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骨膜下血肿休息730日营养7日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需穿刺抽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4.1.3 头皮裂伤 钝器创口长度lt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lt8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4.1.4 头皮撕脱伤 撕脱面积lt20cm2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撕脱面积≥20cm2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撕脱面积≥25伴失血性休克休息9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 4.2颅骨骨折 4.2.1 颅盖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4.2.1 颅底骨折 颅底单纯骨折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颅神经损伤休息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需手术修补休息9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 4.3脑损伤 4.3.1 脑震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脑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日。 4.3.2 脑挫裂伤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挫裂伤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脑挫裂伤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 4.3.3 颅内血肿包括硬膜外、下血肿和脑内血肿 颅内血肿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颅内血肿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颅内血肿需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4.4脑损伤后遗症 4.4.1 外伤性癫痫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三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

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24027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18021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九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12015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60120日。 4.4.2 外伤性智力缺损或者精神障碍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一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三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或者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六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护理120150日。 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八级、九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护理60120日。 4.4.3 脑外伤后肢体功能障碍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一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或者偏瘫 肌力2级以下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或者偏瘫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三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或者偏瘫肌力4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期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确定。 偏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或者单瘫肌力2级以下偏瘫 一肢肌力3级以下或者单瘫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六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120150日。 偏瘫一肢肌力4级或者单瘫肌力4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60120日。 5 面部损伤 5.1颌面部损伤 5.1.1 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颌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休息115日营

养17日无需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lt3.5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5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颌面部穿通伤休息2060日营养15日护理17日。 5.1.2 颧弓、颧骨骨折 颧弓、颧骨骨折无移位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1530日。 颧弓、颧骨骨折有移位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5.1.3 上、下颌骨骨折 上颌骨骨折休息30180日营养60日护理1530日。 下颌骨骨折休息30180日营养60日护理1530日。 上、下颌骨双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Le FortⅡ、Le FortⅢ型骨折伴有复视等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需做颌固定治疗不能进食的休息30180日营养90120日护理3060日。 5.1.4 颞下颌关节损伤 颞下颌关节脱位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颞下颌关节强直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1530日。 5.1.5 腮腺及导管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日。 手术治疗休息3090日营养720日护理715日。 5.1.6 面神经损伤 面神经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面神经损伤后留有后遗症需行整形手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2口腔损伤 5.2.1 牙槽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1530日营养1530日护理715日。 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3060日护理1530日。 5.2.2 牙齿损伤 牙齿挫伤或脱位休息115日营养115日无需护理。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休息730日营养1530日护理17日。 5.2.3 舌损伤 舌裂伤休息715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舌缺损或离断休息3090日营养3090日护理715日。 5.3眼部损伤 5.3.1 眼睑损伤 眼睑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眼睑裂伤无后遗症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眼睑裂伤致上睑下垂休息30日90日营养715日护理720日。 眼睑裂伤致闭合不全休息30日90日营养715日护理720日。 眼睑裂伤致睑内外翻休息30日90日营养715日护理720日。 5.3.2 泪器损伤 泪腺损伤休息30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泪囊损伤、泪小管损伤、泪点损伤、鼻泪管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17日护理715日。 手术治疗休息309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泪器损伤经手术治疗无效引起溢泪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3.3 结膜损伤 结膜擦挫伤休息17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结膜裂伤休息715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结膜损伤遗有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休息3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3045日。 5.3.4 角膜损伤 角膜擦挫伤休息153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角膜撕裂伤休息3090日营养2045日护理2045日。 角膜穿通伤休息60120日营养2045日护理204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5.3.5 虹膜睫状体损伤 虹膜损伤致瞳孔变形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外伤性虹睫炎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虹膜根部离断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外伤性无虹膜休息3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前房出血休息3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房角后退休息3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睫状体脱离休息60120日营养2045日护理2045日。 玻璃体积血休息60120日营养2045日护理2045日。 继发性青光眼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角膜血染休息3090日营养715日护理720日。 角膜血染行角膜移植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3.6 晶状体损伤 晶状体脱位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720日。 外伤性白内障休息60120日营养715日护理1530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715日护理1530日。 5.3.7 玻璃体损伤 玻璃体脱离休息30日营养7日护理715日?玻璃体疝、玻璃体脱出休息3090日营养

1530日护理1530日。 玻璃体积血休息9018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80日营养1545日护理1545日。 5.3.8 眼底损伤 视网膜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视网膜出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日。 视网膜脱离休息6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脉络膜出血休息6012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脉络膜脱离休息6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脉络膜裂伤休息9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黄斑裂孔休息6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视神经损伤休息9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3.9 眼球摘除 损伤后眼球即刻摘除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2030日。 损伤后经治疗摘除休息60180日营养1530日护理3060日。 5.3.10 眼内异物 眼内异物取出休息6012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眼内异物未取出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3.11 眼眶损伤 软组织损伤休息153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眼眶内异物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眼眶内出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眼眶骨折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1530日。 5.3.12 眼外肌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1530日护理3060日。 5.4鼻部损伤 5.4.1 鼻损伤 鼻骨线形骨折休息15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鼻骨粉碎性骨折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鼻中隔损伤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鼻窦损伤休息1590日营养15日护理17日。 5.5耳部损伤 5.5.1 外耳损伤 外耳软组织损伤休息160日营养115日护理17日。 耳廓缺损或离断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外耳道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耳廓离断后再植休息6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日。 5.5.2 鼓膜穿孔 自行愈合休息15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需手术修补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5.5.3 听骨链损伤 听骨链损伤休息3012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5.5.4 内耳损伤 迷路震荡休息60120日营养715日护理730日。 圆窗破裂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71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5.5.5 颞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5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45日。 6 四肢骨折 6.1上肢骨折 6.1.1 锁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1.2 肩胛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5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1.3 肱骨近端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2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并发肱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1.4 肱骨干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30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6.1.5 肱骨髁上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2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6.1.6 肱骨髁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2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6.1.7 桡骨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1.8 尺骨鹰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后遗有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1.9 尺骨、桡骨干骨折 尺骨或者桡骨骨折休息6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尺桡骨双骨折休息12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并发桡骨头或者下尺桡关节脱位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

评残日前一日。 6.1.10 桡骨远端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5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1.11 腕骨骨折 舟状骨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月骨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经舟状骨月骨周围脱位休息12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其他骨折休息9015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后发生无菌性坏死或者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1.12 掌骨、指骨骨折 掌骨骨折休息4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指骨骨折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6.2下肢骨折 6.2.1 股骨颈骨折囊内 非手术治疗休息240360日营养3090日护理120180日。 手术治疗休息180360日营养3090日护理90150日。 股骨颈骨折后发生股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2 粗隆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180270日营养3090日护理120180日。 手术治疗休息180270日营养3090日护理90150日。 粗隆间骨折致髋内翻畸形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3 股骨干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12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30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120日。 6.2.4 股骨远端骨折 股骨髁上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120日。 股骨髁间骨折休息12027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12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27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120日。 6.2.5 髌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2.6 胫骨平台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15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手术治疗休息12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骨折后发生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7 胫骨、腓骨干骨折 胫骨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腓骨骨折休息3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胫腓骨双骨折休息12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开放性骨折休息150180日营养60日护理6090日。 胫骨远端Pilon骨折休息150180日营养60日护理6090日。 骨折后并发筋膜间隙综合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8 踝部骨折 单踝骨折休息9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双踝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三踝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伴有韧带损伤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9 距骨骨折 距骨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骨折不愈合、创伤性关节炎、距骨缺血性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6.2.10 跟骨骨折 不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休息9024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24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6.2.1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