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采购中心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范文本)的内容及金华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经本次招投标,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项目的保洁、安保、维修、会务服务等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项目 2.物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所有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本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2. 一年物业服务期满后,经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考核小组考核,满意度达90%以上,并经金华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续签一至二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期间物业服务费用不变。
第三章 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大写: 元整)。 2.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人员薪酬、社会统筹保险、服装费、保洁用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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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相关。
3.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的税务。 4.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期满,经验收合格,该款无息退还。 第五条 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维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收费标准须与受益人协商确定,并向受益人收取。
第四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范围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标准: (一)服务人员准则
全体物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准则: 1、各职守岗位统一着装。 2、上班时间佩戴工作牌。 3、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4、热情待人、文明礼貌、使用服务规范用语。 5、开展微笑服务,遇到用户时主动问候和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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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遵守安全工作规定及操作程序,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7、不损坏、不拿取公共或用户的财物。
8、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机要部位。不得随便对外透露机关消息和用户情况。
(二)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1、服务人员配备: 序号 合 计 岗 位 人数 备 注 2、服务人员的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所有物业人员须在金华地区招募,甲方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政审标准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对招聘录用人员有最终的审核确认权。
(3)员工均需有培训合格上岗证,能吃苦,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要求。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如建筑平面图,绿化种植图,设备等数据资料在本物业接管后10天内按规定向乙方移交(部分资料需提前一个月移交,清单由乙方提供),并与乙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 负有协调水、电供应之外部关系的责任。
第九条 有权审核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依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工作规范、档案,并对乙方工作实施的质量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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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委托乙方管理的建筑、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存在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返修。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维修,乙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十二条 按照金华市消防接管验收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 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有无偿使用权)。
第十四条 向外界做出与本物业管理相关的各项承诺和规定前,应及时知会乙方,以免引起争议或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五条 有权对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第十六条 有权监督乙方对物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责令乙改正,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接管或临时施工或管理,乙方不得干扰第三方的工作,甲方聘请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七条 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十 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九条 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二十条 负有按合同规定拨付委托管理费用的责任。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制度,并向业主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需要,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通过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来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三条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维修基金使用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实施。
第二十四条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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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本物业的顺利接管,所用的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购置。
第二十七条 定期与甲方交流物业管理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在物业管理期间凡是乙方的责任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管理目标和质量保证
第三十一条 乙方自接管本物业起即按照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管理,乙方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服务达到招投标文件要求。
第八章 付款方式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进场服务每满三个月支付一次管理费。
第九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三条 在突发事故的处理中,乙方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三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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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
第三十六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三十七条 考核及检查乙方质量标准:
1.服从甲方质检管理,甲方每2月组织一次质量考核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的所有工作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5-90分为良好;80-85分为及格;80 分以下为不及格。每次检查应在优秀以上,第一次出现良好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再次出现良好甲方提出警告,乙方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第一次出现及格甲方提出严重警告,乙方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每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此项部分当月费用的5%;每张警告扣除当月整个物业承包费用的5%;每张严重警告扣除当季整个物业承包费用的5%;每张严重过失扣除整个物业承包费用的5%。由于乙方工作管理混乱,对上述现象无法及时改变,或者考核出现一次不及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整年物业承包费用的10%作为乙方违约的赔偿金。
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上岗证;提供相关有效的社保金、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证明;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第三十 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损坏甲方财物或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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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第四十二条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可督促甲方,并按日收取3‰的滞纳金。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对方依据本合同及法律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物业管理费用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均不构成或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的理由。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必须服从现行法律,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第四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报价附录。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章 其它事项
第四十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为维护公众、甲方、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雷击造成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乙双方因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对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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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对方(包括本物业业主)的经营信息及相关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以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补充协议与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五十五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于乙方收到最后一期管理费,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即告终止。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金华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8年 月 日 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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