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 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 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两人合伙合同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1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两人的合伙协议书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______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元)。乙方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
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_____%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_____%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 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本条款根据人数自行增减。 第二条 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结成个人合伙。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
【律师提示】:1.合伙目的为非必备条款,但写明目的有利于对后期合伙的经营行为的判断提供依据;2.合伙期限可以不进行规定) 第三条 出资数额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所有的出资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间,该出资性质为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完成出资。如果在该期限前未能及时出资,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时出资的人数不足2人,则本合伙自动解散。
【律师提示】:1.该条款对出资内容仅作概括性规定,当出资方式不是货币而是其它动产或不动产时,建议以“个人合伙出资份额确认表”的形式详细记载出资内容,避免发生争议;2.个人合伙中,财产归各合伙人单独享有,不需要转移所有权;3.出资中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可以经过合伙人协商后,根据相关行规和规章办理所有人的变更。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权; 5. 。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权利。 第五条 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人负有如下的义务: 1. 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2. 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 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 4. 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合伙负责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对其它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6. 。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义务。 第六条 经营管理
(一)合伙字号为 ,委托合伙人 依法办理工商核准登记,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二)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 对以下日常事务,共同委托 作为合伙负责人进行处理: 1. 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 签订金额低于 元以下,与经营范围相符的合同; 3. 对日常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管理; 4. 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物资;
对于重大事项,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 1. 合伙解散;
2. 与经营目的无关的投资行为; 3. 对外进行担保;
4. 对处分个人合伙财产中不动产及其它重要资产;
【律师提示】:1.个人合伙可以不起字号,但是,明确规定字号便于进行工商登记;2.非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可以不去进行工商登记,但是,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如门店、餐馆……则需要办理工商及相关行政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3.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和重大事项的范围可以根据合伙人间的协商自行进行调整。4. 日常经营事项可以委托多位合伙人共同执行,但最好明确执行人之间的权限。5.根据合伙人协商,重大事项的表决可以采取其它多数决方式。
第七条 盈余分配
所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对合伙收益进行分配,未分配利润则归入合伙财产中。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盈余分配方式。 第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首先以共同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合伙人之间,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债务承担方式。 第九条 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新合伙人需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合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的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需要在合伙人商议的规定出资日前完成出资。否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
【律师提示】: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入伙协议。 第九条 退伙
(一)所有合伙人均享有退伙的权利,在合伙经营期限内,合伙人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它合伙人。退伙生效日为发出通知后第30日。
如果合伙人的退伙会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则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的,视为退伙: 1.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合伙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 。
以上情形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违法和不正当行为; 4. 。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其退伙生效日。 (四)对于退伙人合伙财产的清算,以退伙生效日当日的合伙财产份额为准。
【律师提示】:1.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退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退伙协议。2.触发退伙的情景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3.触发对合伙人进行除名的情景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 第十条 合伙终止
本合伙可以因下列原因终止: 1.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个人合伙期限届满;
3. 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个人合伙条件;
4. 其它符合法律、行规和规章的解散原因。
【律师提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合伙终止条件。
第十一条 合伙清算
1. 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相关债权人; 2. 清算后如果合伙有盈余,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 清算后如果合伙有亏损,则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均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内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所负担的债务,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律师提示】:该合伙清算规则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协商选择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或者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协议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合伙协议书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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