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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标准化安全规章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山西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07 实施日期: 2015-1-07 批准: 审核: 编制:

山西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文件

三和〔2015〕06号 签发:

关于下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以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公司编制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现予以下发,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2015

年1月07日

主题词: 下发 三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知

目 录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5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 8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 10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 1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14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 17 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 1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2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24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2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0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 3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35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 38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4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 42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44 应急管理制度 .................................................................................. 46 事故管理制度 .................................................................................. 48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 53 安全奖惩制度 .................................................................................. 57 变更管理制度 .................................................................................. 5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62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 67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 69 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 70 女职工、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 71 仓库管理规定 .................................................................................. 73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 77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79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 81

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83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86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国发〔2010〕2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在分析、预测、决策与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分目标和安全指标。

为牢固树立全体员工 “安全第一”的思想,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活动的积极性,保证整个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健康、使安全生产达到预期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总目标而进行全员、全过程、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管理。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安监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

4.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风险评价、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以及当年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

四.编制程序:

1. 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牵头,各部门协作共同起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2.公司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应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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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各自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对总目标进行分解,逐级展开,通过上下协商,制定出各部门直至每个员工的分目标。

3.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一个目标管理体系。 五.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社会性灾害事故;轻伤事故千人负伤率低于0.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分解目标 1.生产技术科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跟踪验证整改效果,轻伤事故千人负伤率低于0.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检合格率100%; 2.办公室

干部安全教育率>90%;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取证率100%;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率100%;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合格率100% 3.财务部

各项安全费用到位率100%;安全奖励资金到位率100%。 4.各车间

确保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社会性灾害事故;轻伤事故千人负伤率低于0.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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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 1、实施计划:

公司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公司安全检查活动,各部门每周组织自检,消除安全隐患;每季度公司在总经理主持下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生产技术科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负责消防器材到期前及时更换。办公室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及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培训。各部门配合公司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财务部负责各类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 2、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对各部门及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考评。每季度第一个中旬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对各部门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次年一月份中旬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对各部门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采用安全目标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结合方式,将目标管理考评成绩作为集体和个人评选先进模范及获得物质利益的标准,根据安全目标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兑现奖惩。

3.主要负责人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保障,各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

4.安全生产总目标确定之后,将其分解下达给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再根据分解的目标,再分解下达给下一级。这样逐级分解,直至订出个人目标。从而形成一个目标链,且每级目标都应有相应的目标实现措施。

5.制定实施措施,要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以努力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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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个人承担的目标。公司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并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完成。

6.根据安全目标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兑现奖惩。 八.持续改进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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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管理制度的核心。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1.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1.1横向方面: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根据部门的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对安全生产负责;

1.2纵向方面:从上到下所有人员的安全职责。即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员工分成相应的层次,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

2.基本要求:

2.1主要负责人职责中,明确为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要求;

2.2主管安全领导职责明确规定其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2.3其他领导应规定其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的安全职责;不同的负责人分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方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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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2.4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涉及的安全职责,应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其危险源控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参加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次以上;生产性部门应明确安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工作,每月参加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次以上;其他部门领导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同时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参加相关安全检查;

2.5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其义务和职责,其义务包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其权利包括: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6针对全体员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内容应在描述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其岗位安全职责,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

3.沟通、编制、发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充分采纳各级人员的意见,做到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首先由各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初稿,汇总后由职能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审核,提交安全生产领导组,由组长(总经理)批准发布。

4.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后,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类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其掌握各自岗位安全职责,了解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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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权限。

5.考核:

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与各自安全生产目标相结合,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6.修订:

根据实施情况和考核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对于责任制说明不清的,应及时说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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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1、分工:

1.1办公室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1.2机械设备科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1.3办公室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1.4财务供销科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1.5办公室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1.6 化验室负责识别和获取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2.程序: 2.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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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报安全员备案。

2.2贯彻落实

安全管理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3符合性评审

公司办公室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未识别及获取或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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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一、带班安排: 按照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出差或其他工作原因无法正常带班,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具体安排如下: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值班安排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备 注 二、带班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负责值班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排查隐患、制止违章,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处理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10

4、向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汇报安全生产信息。 三、带班要求:

1、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并对当日安全工作负责。

2、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3、认真做好交记录,负责将当天安全工作的遗留问题,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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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的、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职能部门岗位标准的建立、岗位达标的考核、评定。 3、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行为安全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安全、岗位管理等岗位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岗位标准的制定、考核、评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岗位标准

4.1.1 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该岗位人员作业的综合规范和要求,内容必须具体全面、切实可行。

4.1.2 标准内容 4.1.2.1 岗位职责描述

4.1.2.2 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4.1.2.3 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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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4 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气绝作业等。

4.1.2.5 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和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4.1.2.6 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4.1.2.7 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4.1.2.8 其他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4.2 制度评定,达标评定程序

4.2.1 各职能部门应每年对本单位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及达标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和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评审记录、整改记录应存档保存。

4.2.2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评审结果、岗位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岗位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发布,文件发放记录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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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领导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生产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部门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负责列支)。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供销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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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办公室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领用部门具材料领用单,到办公室审核后,办理领用手续。库房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 1 1000万元(含)以下 2%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0.2%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1% 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05%

5.9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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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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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安全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公司在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相关的上级来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3、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4、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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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 、评价范围:

(一)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二)常规和异常活动; (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五)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七)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九)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 评价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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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 、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 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见附表

六、 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 其他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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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附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5 标 准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4 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3 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1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级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财产损失/万元 >50 停 工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没有停工 公司形象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行业内、省内影响 地区影响 丧失劳动>25 能力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截肢、骨>10 3 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折、听力丧等 失、慢性病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轻微受伤、<10 2 程序、规定 间歇不舒服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公司及周边范围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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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度 等级 20-25 巨大风险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立刻 措施进行评估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立即或限期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近期治理 通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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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化,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守法、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专业工种技术为主。主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3、凡本厂新入厂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

(1)一级(公司)教育

凡本公司新招员工,报到后由综合部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是;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②本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本岗生产工艺规程、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防护常识。 ④典型事故教育。

(2)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①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③以往的事故教育、同行事故教育、同工种事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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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级(班组级)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①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注意事项。 ②本岗位(工种)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等。

④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⑤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企业新员工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临时工、外来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重返岗位操作工,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4、各班组在班前会议上着重讲安全,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好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6、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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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锅炉、起重操作人员等工种)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归口部门集中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发生未遂事故或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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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1、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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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 设备操作员工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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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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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 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 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 2.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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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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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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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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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进厂验收:

1.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管理人员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人力行政科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1.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归档管理。

1.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2.设备的报废:

2.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2.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2.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2.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2.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2.1.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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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2.4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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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广义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都可称为重大危险源。

4、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5、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6、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7、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危险源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8、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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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各部门科室、各岗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小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2、各小组和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3、公司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小组主管负责人对本小组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4、各小组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5、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小组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二、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1、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小组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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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报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式二份,作业小组一份、安全管理小组一份备查。

2、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小组审批,由小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管理小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式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小组一份、安全管理小组一份备查。

3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需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三、 安全检查与管理:

1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安全领导组、安全主管人员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2、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小组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小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及时反馈下发整改部门。

3、各小组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生产法与条例、公司生产车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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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时,被检小组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四、处理:

1、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小组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从事危险作业,小组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作业前,小组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2、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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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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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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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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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

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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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

公司范围内凡潜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人员,都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要求: 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保管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由采购科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㈠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时须验证供货商资质及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有效期限、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规定项目,禁止采购不符合标准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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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质量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须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人员检查验收。

㈢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入库保管,按存储要求摆放,定期进行检查,尽量不积压储存,避免因失职造成劳动防护用品失效、霉变或损坏。

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标准配发,发放应履行签字手续。不得超范围发放,如需增加发放范围,应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㈤回收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转销给收废品人员。

2.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个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结合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请求或建议,呈报部门领导。

㈢对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扔放或不按规定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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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是系统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本单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安全健康。

2、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场所及其设备设施、或者社会公共场所等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3、根据国家要求,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登记和管理,整改后进行整改效果评价。

4、公司每月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

5、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6、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9、每位员工在上岗操作前,必须首先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有无不安全因素,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自己操作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或报告班组长。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要符合要求,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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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兼职安全员应坚持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中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危急情况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有权先停止生产,撤离现场人员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11、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检查目的,通过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检查中不仅从客观条件上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而且必须有确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还应从领导思想上、组织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及贯彻落实等方面,找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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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副总为副总指挥,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小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并及时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预案演练或专项预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保障。及时公布更新固话、手机等应急通讯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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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建立应急队伍,人员由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预案、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相关单位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公司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支援。

12.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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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特制订本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的分类与管理:

1.1生产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章指挥,违反工艺规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由生产部管理。

1.2设备事故。指因设备自身原因或由于维修不及时、操作不当造成停机,因而损失产量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此类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

1.3燃烧、爆炸事故。指由于失去控制的燃烧、爆炸而造成国家、企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此类事故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1.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车辆损坏、人员伤亡、财物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1.5质量事故。指因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或企业规定的要求而造成报废,以及用户反映属我方责任使用户或处理事故发生相关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

1.6伤亡事故。指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此类事故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1.7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其中综合部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存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送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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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故责任的划分:

2.1安全管理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2.2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公司主管领导委托相关部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管理部门不认真执行由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和建议制定的规章制度,领导不签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2.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

2.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其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不能投入生产;强行实施的,要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2.5制作、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批准而施工者,要对此产生的事故负责。

2.6 经同意作业,作业者违章发生事故的,由违章者负责;擅自作业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违章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2.7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2.8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由有关领导负责。

2.9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综合部负责,因违反规定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

2.10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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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能够解决而未解决造成事故的,由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并已报告有关部门,五日以上仍未解决或无明确答复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误部门负责。

3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3.1.1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首先应抢救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

3.1.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及致害物的位置等。 3.1.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3.1.4证人材料搜集。 3.1.5现场摄影。 3.1.6事故图。

3.2.事故调查的职责分工:

3.2.1事故发生后,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轻伤由部门分管领导指定专人,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公司综合部。

3.2.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主管部门。

3.2.3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由上级部门处理。本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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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事故的处理:

4.1凡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4.2未遂事故或轻微事故(包括一般性轻微工伤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其它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主持调查处理,并将情况书面报告人力行政科。

4.3工伤事故的确认及执行标准按《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中的规定,由综合部同有关单位及人员确定。

4.4发生重伤、死亡、重大火灾等恶性事故,由主要负责人组织综合部等部门参加调查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书,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5凡发生事故后,在规定的时间无书面报告者,视为隐瞒事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4.6对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4.7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的多少、情节轻重、事故后的表现,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5.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2报告内容: 5.2.1事故发生概况;

5.2.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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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事故的简要经过;

5.2.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2.5已经采取的措施; 5.2.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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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绩效是一个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清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其绩效问题应以系统的观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出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把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否决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为设备缺陷、维护不善带病运行导致事故,或者是工艺指标规定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操作控制不稳定等,或者是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违章操作等,或者是作业环境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等等。因此,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把每起事故都做出全面调查分析,查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中责任,然后作出判断评价会比较客观、公正些。

既然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原因所致,那么对安全管理绩效的评价也应从多方面综合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在评价安全绩效问题时,其指标与其它方面的不同,一般的评比指标都是以数字大为好,而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是以数字小为好,如事故为“零”,违章纪人数为“零”等。因此对评比指标要有深刻的认识,知道每一项工作如何考核、如何评比、如何制定指标等,否则搞评比工作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果公司每位领导、每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安全权利与义务,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都有直接关系的,在看待事故问题时自然就较为客观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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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领导、员工一旦出了人身伤害事故,就片面地怪罪安全管理部门,把责任往安全管理部门推。其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也有他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限,你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是说不过去的,起码也得负点管理责任,比如安全教育、检查、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说评价安全管理绩效时应先认真检查各部门、各员工是否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2.评价各职能部门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等。

制度齐全是管理的基础,没有制度那不成无章可循了吗?做什么事情都得有个章法,规定哪些事可做又如何去做,要达到什么效果等。只有这样才能评价哪些事做了,哪些事没做,其效果如何等,否则就无从谈起评价之事。

3.评价各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安全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程。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的结晶,有些内容甚至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得。要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评价基础管理工作,评价各单位是否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及登记制度等等。基础管理工作量大、工作繁琐,并且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果,甚至有人认为可做可不做,因此,基础管理工作容易被忽视或者说不够重视。“高楼大厦起于基石”,各项工作都也应从基础做起,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4.评价死亡事故人数。

事故为“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标,但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些事故。虽然,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可我们得面对现实。

既然事已发生,就得认真地去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落实事故责任。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评价事故当然就不能以伤亡人数多少为标准了,如果是因认为所导致即责任事故,那得纳入评比考核,如果非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所导致死亡,那就不应该考核。

5.评价重伤事故受伤人数。

同样是以责任事故所导致受伤人数多少为评价标准。在事故中受重伤的人数越多,说明安全工作越差,反之亦然。

6.评价轻伤事故受伤人数。

同样是以责任事故所导致受伤人数多少为评价标准。在事故中受轻伤的人数越多,说明安全工作越差,反之亦然。

7.评价事故频次。

如果事故接连不断地发生,说明安全管理有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8.评价事故经济损失情况。

一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越大,说明事故越严重,反之亦然。 9.评价违章违纪人数。

在安全检查中如果发现违章违纪的人数越少,则说明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制度办事,这是安全工作的好势头。否则,应从管理上找原因。

10.评价社会效益。

人身伤害事故社会影响较大,同时,会给员工造成一定的思想负担无意中留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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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未遂事故等也应给予评价。

这些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没有人身伤害事故的大,但其经济损失是相当之大的,而且事故频次多。对于任何一种事故都应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析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因此,组织最高管理者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审,总结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方针目标等,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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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人员、部门负责人与公司签订,班组与人员签订,每一名员工与班组长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 (2)负责内容 (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 (5)监督人员 (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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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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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变更管理,预防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对变更的综合管理,机械设备科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 4工作程序

4.1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2变更类型 4.2.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变更;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4.2.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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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3变更管理的要求: a明确变更内容;

b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c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4.4变更程序 4.4.1变更申请

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4.2变更审批

4.4.2.1填写‘变更申请表’后,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4.2.2变更批准后,实施部门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4.4.3变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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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4.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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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实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油库、仓库、包装物库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部门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四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5、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6、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纠正、预防措施认真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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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值班室在岗工作状态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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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当做好生产岗位安全检查工作。职工每天上岗前应对自已的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上岗操作,自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 设备的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具备; (3) 所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所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在自检中如发现问题,应自行解决后上岗操作,如自己无法处理,应立即向上反映,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不得冒险蛮干。

2、各部门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等应当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3) 生产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负责人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负责检查其整改情况。

3、单位安全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检查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参加、有明确检查对象和范围,保证检

查的有效性与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确定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对重大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是设备的安全和施工环境的安全检查。

5、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设备、生产特点,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为依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特种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场所)等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可单独或结合定期安全检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部门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雨季、夏季和冬季安全检查工作,预防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雷击,淹溺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7、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波动大,容易出现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因此应同时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

8、各级领导到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和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时,都必须同时检查指导安全施工、纠正违章作业和排除事故隐患。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定期全面检查,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不少于四次全面检查,每组由相关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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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和所有员工。 3、职责

3.1、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

3.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对该制度的执行。

4、工作程序

4.1、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查“三违”现象,查事故隐患,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无“三违”,无隐患。

4.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查处“三违”现象,日常安全检查中也要查处“三违”现象。

4.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现象后,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认真做出检查。经过对“三违”人员的处理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4、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查岗人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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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发现“三违”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查明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6、凡出现“三违”现象,“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和本人认识清楚后,方可允许安排工作。

4.7、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9、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安全就是公司的目的。

4.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4.11、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工作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处罚。

4.12、生产技术科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4.13、相关生产单位、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各自单位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

4.1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三违”行为要有记录,年终上报安全办。

4.15、安全办公室办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每年一次的“三违”行为及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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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灭火器材根据建筑结构及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固定地点。

2、消防器材放于某一位置后,由其所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不得以杂物埋压、圈占影响取用。

3、消防器材在未有火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 4、发现无故喷放、毁坏灭火器者,每次罚款:手提式200元/具、推车式500元/台,以密封铅打开为证。

5、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

6、火险情况下,可就近取用。

7、特殊情况确需备用(如: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焊操作),须经生产经理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如实汇报,以便及时充装修理。

8、灭火器材备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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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8、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精心操作、忠于职守、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者,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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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 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6~25周岁。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满16岁的学员,应经本地劳动部门批准。

4 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各单位、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 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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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5.5 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6.3 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

6.4 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7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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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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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 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二、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

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

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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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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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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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噪、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本着以防为主,全面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分工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内容与要求 4.1防护与治理

4.1.1各生产区域应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4.1.2对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排风,对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4.1.3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4.1.4生产、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管理制度《防尘、防噪、防毒管理制度》

4.1.5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的作业人员,可实行轮换,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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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各生产单位必须加强针对防毒、防尘设备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2组织与抢救

4.2.1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4.2.2办公室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白天办公室负责,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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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装载机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

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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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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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使用酒精、可燃液体、化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

3.2 使用、储存、采购、验收、发放的车间部门负责执行实施,对每道工序制定安全标准操作程序。 4 内容

4.1 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电气、防雷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经消防局验收后方可使用。

4.2 因历史原因未经消防局验收批文的,或未达到报批要求的,应制订安全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使风险系数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且有长期改造计划。

4.3 使用、存放量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属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 。

4.4 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列入公司危险源,按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加强监督管理。

4.5 易燃易爆场所操作人员(化验室、车间小量使用酒精除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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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仓管理员、搬运工、装卸工、驾驶员必须经过合法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

4.6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如部门安全员、公司安全责任人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证,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4.7 易燃易爆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气器(化验室、小量使用除外),有防静电措施。

4.8 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施完好,按公司《三级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4.9 防雷设施完好,执行公司防雷设施检测管理标准。

4.10 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易燃易爆场所,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标准》执行。

4.11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准,如禁火、关闭手机等,应设置周知卡。

4.12 存放的危化品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执行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间的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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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7-2008)和《安全色》(GB2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 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安全保卫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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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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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 其他要求

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保卫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保卫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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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司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办公室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财务部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管理内容

3.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患职业病的;

4.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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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自残或者自杀的。

4.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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