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制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2、严格标准,注重成果,不搞迁就照顾;3、考帮结合,奖惩分明,提升工作业绩。二、考核对象
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全部责任人。三、考核内容
公司业绩指标、部门业绩指标、部门管理指标三部分。具体内容见各《目标责任书》)
四、考核方法
(一)季度一考:每季对照《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写季度完成结果,不打分。
(二)半年计发:每半年对照《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对部门管理指标、规定6月30日前应完成的部门业绩指标进行评分,
所得
总分,为上半年绩效年薪的计发基数,填报《目标责任书上半年考核表》。
因董事长批准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延期的考核指标,可酌情评分,报董事长特批。
(三)年终总考:对公司业绩指标、下半年部门管理指标和业绩指标,以及未明确6月30日前完成时限的部门业绩指标,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评分,作为下半年绩效年薪计发基数。
,促进各部、司2012年各项指标
完成,进一步激发干部“争当先进、告别平庸”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特
五、评分标准
(一)公司业绩指标、部门业绩指标考核评分:
完成率低于
74%的
不计分,达75%以上的计分方法:完成率×分值=此项得分。
(二)部门管理指标考核评分:六、考核程序责任人自考
分管领导考评、部门上报《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人绩效年薪审批表》反馈给责任人
总办汇总
总办审核,拟制《目标责任书考核汇总表》、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上会讨论
上报
董事长审批七、考核兑现
依据《目标责任书》上、下半年考核汇总分数,分上半年、年终两次计发绩效年薪,具体分三个标准发放:
A、考核指标完成率为95%以上,全发;
B、考核指标完成率为75-94%,按实际得分计发;C、考核指标完成率为74%以下,全扣。
管理指标和己明确6月30日前应完成的业绩考核指标,上、下半年各按50%计发,未明确或明确下半年应完成的业绩指标,年终一并考核计发。
八、考核要求:
(一)各部、司、各责任人每月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检查,不断强化目标责任,明确解决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建立《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记录、报表和资料,以备考核,凡是不能提供成果标识有关资料的,视为未完成。
(三)严格考核标准,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对考核人记过失,给予500-1000元处罚。
完成:满分;未完成:0分。
财务部发放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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