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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保发展 惠民生促和谐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环境保护新发展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李 平

来源:六九路网
严监管保发展 惠民生促和谐 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环境保护新发展 ——在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李 平

(2011年1月28日)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总结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一、2010年主要工作进展

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省直部门和各地市的大力协助下,认真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水污染防治,采取超常手段,紧逼加压,合力攻坚,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松花江治污《规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是全国执行效果最好的流域治理规划;服务‚八大经济区‛战略部署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贡献单位;环境民生得到切实维护,城乡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一)紧紧围绕落实休养生息政策要求,举全力推进治污《规划》项目建设,松花江流域生机重现。一是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干流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5.58mg/L,同比上年(下同)降低0.39 mg/L;同江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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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率,超过国家要求10.4个百分点;溶解氧含量持续提高,达一类水体标准,解决了干流冬季长期乏氧问题。完成松花江、乌苏里江水系的16条河流、58个断面警戒监测,发出26次警戒信息。二是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项目建设分别实现‚百分百‛。省政府召开《规划》项目建设专题推进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具体要求,主管副省长多次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省政府组织环保、发改、财政、监察、建设等部门开展4次联合督察行动。省环境保护厅采取‚厅长包地市,处长包项目‛的办法,设立驻厂推进专员,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各地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齐齐哈尔市180天建成两座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创造了高寒地区建设奇迹。116个《规划》项目(8个调整项目)全部建成。47个增补项目,35个开工建设,兑现了向国家作出的承诺。省辖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另有18个县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我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历史性突破。三是流域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8个,建立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有效控制了面源污染,流域生态得到保护与恢复,提高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的功能。

(二)紧紧围绕总量排放控制目标,强化责任落实,超额完成了五年减排任务。一是重点工程对污染减排的贡献份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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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提高。全省共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070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5.15万吨。新建脱硫项目71个,累计削减二氧化硫11.65万吨。淘汰电力、炼铁、炼钢、水泥、焦炭和造纸落后生产能力分别为174.9万千瓦、13万吨、66万吨、669万吨、322万吨和58.7万吨。二是环境监管对污染减排的推动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寒剑行动‛、后督察等系列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1万人(次),检查企业1.7万家(次),立案查处145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管,对不具备条件的20个项目提出不得进行试生产要求。强化脱硫设施运行监管,铅封了燃煤电厂21台脱硫机组旁路烟道挡板。三是环境经济政策对污染减排的拉动效能进一步加大。全省征收排污费4.35亿元,增长11.9%。省财政厅安排重点减排项目‚以奖代补‛资金6950万元。省物价部门批准了15家电厂的40台、总装机容量731.7万千瓦机组执行脱硫加价。完成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指导价格测算,哈尔滨试点已开展交易。四是科技对污染减排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投资约4.3亿元的11个水专项课题完成阶段性任务,煤化工废水多级生化组合处理技术,解决了大型煤化工多元酚污染问题。推广宁安、海林小城镇污水处理和望奎、友谊利用土地处理甜菜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83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颁布实施《糠醛工业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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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部地方标准。13个地市和农垦总局建成在线监控中心,261台(套)在线监控设备投入运营,241个国控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全面展开。佳木斯市开发了环境管理数字化系统,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智能模式转变。

(三)紧紧围绕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加大建设和保护力度,生态环境继续保持良好状态。一是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造林绿化467.15万亩,治理‚三化‛草原24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万亩。农垦系统、佳木斯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积极落实国家批复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与产业转型规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促进产业转型。积极支持黑瞎子岛开发建设,做好规划环评。二是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落实省政府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精神,出动4765人(次)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小北湖等4个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评审,新建哈尔滨市哈东等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达201个,其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分别为23个、77个,总面积63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5%。组织完成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编目。三是农村环境保护进展顺利。积极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615万元,省级专项和配套资金6790万元。启动了松花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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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了定量考核试点。 (四)紧紧围绕环境民生,强化执法监管,人民群众基本环境权益得到维护。一是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有所好转,各水期一至三类水质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比例达40.3%。劣五类水质比例为9 %,下降7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49.3%,提高了4.6个百分点,省政府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2个。二是扰民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加大工业粉尘、烟尘和汽车尾气等扰民‚三尘‛治理力度。开展省辖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委托试点,已有19家机构获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推进城市内河治理,哈尔滨‚三沟一河‛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开展居民居住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47人(次),检查企业8228家(次)。全省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2769件,结案率96%。三是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与省安监局建立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建了环境应急专家库。科学有效地处置了吉林化工物料桶入江事件,采集水样657个,获得数据2206个,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安全收贮33枚废弃放射源。《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审议稿已上报省政府。建成8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安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4000余吨。四是积极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缩短了审批时限,涉及五大连池、扎龙保护区等30个项目得到快速审批。122个由市长(专员)推进的重大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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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已启动项目的环评审批,国审项目全部获得通过。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暂缓审批26个不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开展七台河经开区等3项规划环评。完成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等5家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及后督查。

(五)紧紧围绕保障事业发展根基,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水平。一是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明显加大。中央和省级安排环境保护项目专项资金3.09亿元,用于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进展顺利,4月底可完成编制。二是国际合作交流日益紧密。组织召开中俄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与俄哈巴边区签署会谈纪要。开展4次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获得数据2500多个。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和日贷项目后评估。三是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六进‛活动形式多样,建成两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各类媒体上刊发稿件8000多条(次)。深入开展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着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四是机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组织开展了监测、监察业务大比武,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严格贯彻《廉政准则》,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完备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 工作的基本做法

回首过去的五年,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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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抓住了历史性机遇,顶住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松花江水污染防治的空前压力,经受住了改善质量、保障发展、维护民生的多重考验,基本解决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缺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历史沉疴,妥善应对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俄方关切界江水质的巨大挑战,落实了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以大智慧、大手笔的战略胸襟和丰富实践向全省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松花江生机重现,干流三类水体比例同比‚十五‛末(下同)提高57.1个百分点,由‚十五‛末的轻度污染转为良好,珍稀鱼类、鸟类已在沿江有稳定的种群栖息地。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斐然,预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削减11.6%、5.5 %,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省辖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辖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2%,增加4个百分点。

——过去的五年,是工作思路不断成熟、新理念指导新实践的五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研要情、议大事、谋全局,各项事业呈现了几何增长,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荣

我们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勇于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创新,逐步形成八大工作理念,使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维护民生。我们认真总结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得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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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约束‛的工作理念,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准确定位,部署和推进环保工作;针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提出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理念,把污染减排、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联合督察、分区包保和‚区域限批‛、‚约谈‛等措施,强化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我省需要大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一手抓改善环境质量,一手抓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 ‚七项机制‛,实现了国审项目‚零滞留‛,省审项目‚零积压‛,赢得了全省上下的广泛好评;针对人民群众环境意识逐年上升,环境诉求逐年提高的现实,在全国首提‚环境民生‛工作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长期性和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迫切性的契合点,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针对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基础设施几近空白的现实,提出了‚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省建设重要内容‛的工作理念,组织实施农村环境保护‚161‛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量化考核,促进了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针对松花江重点支流水质改善不明显的问题,提出‚以支促干‛的工作理念,实施严格的流域跨行政区界水质考核体系和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采取‚一河一策‛方案,在重点支流试行‚河(段)长制‛;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现实,我们提出了‚早发现、善引导、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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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参谋‛的应急处置工作理念,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俄方造成的黑龙江浮油、吉林化工物料桶入江等1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环境保护问题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协调处理解决的‚难点‛,提出了‚环境危机管理‛、‚环境宣教进军营等‘六进’‛的工作理念,科学有效地把握和引导了舆情民意,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

——过去的五年,是工作内容不断丰富、新举措开拓新局面的五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胸怀广袤、植根民生,将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作为一切工作的评判标准,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准则,坚定不移地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路线,设定工作目标着眼环境质量,部署工作任务立足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依据环境质量,切实使我们所做的工作能够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居住环境更美好。针对我省环境基础设施明显薄弱的实际,以化学需氧量减排为总抓手,掀起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潮, ‚十一五‛期间,我省共开工建设了89座污水处理厂,建成47座,全省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90.8万立方米/日,提高245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高40个百分点。牡丹江市辖6县(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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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11个省辖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七台河市投入2.3亿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治理。针对城镇煤烟型污染特征,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省辖城市优良天数大幅增加。

——过去的五年,是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新模式创造新气象的五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以 ‚壮士断腕‛的果敢勇毅,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内生治污机制初步形成

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以‚铁心、铁面、铁腕、铁拳‛四铁精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高压威慑的执法态势,给予环境违法行为最坚决的打击。基于此,我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抵制、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理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土政策‛、‚土规定‛,做到‚有件必查、查必有果‛,连续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了55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全省抽查可能有问题的排污企业总超标率由2007年3月的88%,下降到2010年的18.6%,下降了69.4个百分点。累计征收排污费17.7亿元,增长82.7%。针对松花江流域产业布局环境风险高、俄罗斯高度关注的现状,提出了‚力争不发生,发生能控制,污染不蔓延,确保不入江‛的工作原则,重点防范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三类环境风险,建立三级防控体系,黑龙农药化工、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黑化集团三大风险源已得到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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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五年来未发生影响松花江水环境的污染事件。从严审批‚两高一资‛建设项目,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十一五‛期间,因产业政策等原因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省审重大建设项目116个。省人大颁行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流域法制化监管水平步入全国前列。不断加强与俄相邻州(区)环保合作,组织完成了12次中俄跨界水体联合监测,俄方关注的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特别提到,梅德韦杰夫总统评价松花江流域的水质已经得到改善。哈巴政府和当地群众对治理松花江污染取得的成效表达了赞誉之情。中俄总理在刚刚签署的第15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中明确提出跨界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预防环境污染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新作风锻造新队伍的五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不断向上攀登、向下扎根,精神风貌实现了‚有为有位‛向‚有位有为‛转变

我们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依靠一支政治上坚定、思路上清晰、作风上优良的干部队伍,应对日趋复杂的环境形势;必须打造一支装备精良、业务精湛、管理精细的干部队伍,承担更加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以‚观念创新化、监管制度化、作风正规化、服务科学化‛为目标,在国家组建环境保护部后,第一个升格为环境保护厅,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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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省环保系统从‚有为有位‛向‚有位有为‛转变。哈尔滨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哈尔滨、佳木斯市实行了市以下县区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大庆市在全市58个乡(镇)中,设立了环保助理,加强了农村环境监管。地方各级财政和引导市场化资金累计在松花江流域投入124亿元,是《规划》项目总投资的1.7倍。中央、省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总计13.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6.4倍,为基层配备监察、辐射、监测应急车辆近400台、仪器设备近8000台(套)。松花江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在全国第一个启动,实施七台河煤化工等9个示范工程,为根本解决松花江水污染提供了科技支撑。开展人才培养,连续多年组织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大比武,受教育面达4250人(次)。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了全省污染源底数。开展了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组织了‚服务基层年‛、‚抓基层、打基础‛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位一体‛的制衡机制。 三、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省环保事业充满希望的五年,是我省环保工作攻坚克难的五年,也是结构调整成为主线,环境民生成为人民群众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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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五年。我们必须本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3800万人民负责的精神,充分认清并牢牢抓住这一经过几代环保人努力奋斗而迎来的历史机遇,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污染减排、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为总抓手,认真勾划发展蓝图,清晰定位环保目标,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年、生态省建设为主线,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主攻方向,以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提高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环境监管能力为重要支撑,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保新道路,实现‚十二五‛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主要预期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比上年略有削减。省辖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 ,省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我们要着力做好

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规划统领全局,着眼于完善‚单元‛治污机制,着力统筹点源面源和区域综合治理,提升全流域综合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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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完成‚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推进新五年规划实施,让松花江水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确保增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珍惜国家支持,力争列入的增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投运率达60%以上。落实主体责任,把增补项目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项目进度,对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约谈、直至区域限批。认真开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终期考核。

二是探索实施控制单元污染综合治理模式。科学调整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水质目标。建立国控、省控、行政区界水质目标与控制单元相关联的水环境分区管理体系。按照流域水系自然条件、污染源特征、入河污染物通量,统筹考虑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分区,把控制单元作为最小治污单元,一个单元控制一个水质目标,建立排污与水体水质之间响应关系。识别控制单元的主要水环境问题,确定首要的控制指标,按指标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治理。优先控制单元要加大治污力度。在控制单元内实行排污交易,控制总量。 三是坚决减少主要支流和城市河流劣五类水体。继续实施‚以支促干‛流域治污模式,深化‚河(段)长制度‛,对阿什河、安邦河、倭肯河等严重污染的支流,要限期治理,2-3年内要坚决消灭劣五类水体。严格控制大庆市闭流区水质,古恰断面要逐年改善,确保‚十二五‛末期稳定在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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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推广哈尔滨市‚三沟一河‛治理经验,加强城市河流治理,还人民群众一个清洁的滨水城市。实施‚一河一策‛,做到一条支流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套考核体系。完善跨界水体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完善全省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在规定期限内水质未达功能区标准的支流,停止审批所属行政区的新增水污染物建设项目。

四是探索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补偿原则,以省辖城市为单位,对水体污染物超过目标值的城市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松花江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机制。水污染生态补偿金纳入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实施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污染减排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

五是开展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利用沟塘、湖库、泡沼、湿地以及建立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深度净化。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小型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制定甜菜、马铃薯加工行业污水土地处理技术规范、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补充湿地用水水质标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建立沿江、沿河、沿湖的湿地、林木、草地等生态防御系统,控制面源污染,实施综合治理,逐步恢复松花江流域基本的生态服务功能。

六是科学评价松花江水质。评价项目由原来的9项增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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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实现理化项目的全指标分析。说清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背景值影响和季节性变化特征,探索冰封期水质评价模式。建立水生生物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松花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水生生物监测网络,把水生生物监测能力建设作为‚十二五‛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二五‛末期要用水生生态指标考核松花江总体治污成效。开展渔业资源恢复性调查,哈尔滨和佳木斯市松花江干流江段要开展渔业资源年度调查,及时掌握鱼类多样性变化状况和松花江休养生息效果。

第二,坚持减量拓容并举,着眼于建立污染减排约束性机制,着力强化污染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大力实施工程减排、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是建立减排效果与环境质量相协同的指标体系,深化工程减排。完善减排目标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政府减排主体责任,定期公布地市减排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减排工作按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对地市的指导、督促、预警力度,避免压力累积,杜绝先松后紧,对工作和目标完成不好的地区给予处罚。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和‚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落实减排项目。尽早谋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机动车减排项目,确定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减排途径。实施‚总量约束、质量指导‛的减排模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总量分配方案,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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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二是通过总量控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结构减排。继续把排污总量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约束,实行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指导各地市研究、分析污染物排放结构,掌握重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建立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提高污染行业准入条件,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企业,强制淘汰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引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三是强化减排设施运行和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实施管理减排。继续实施分片包干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已形成减排能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实时监控主要生产设备、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建立完善 ‚三大体系‛建设运行监督制度,现场核实设施运行参数、历史数据及档案资料,核定的数据作为环境管理依据,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减排基础性工作,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研究制定我省管理办法,实现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抓好减排核查核算,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年度考核。

四是严格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政策减排。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脱硫效率低、脱硫设施停运或运行不稳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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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扣减脱硫电价,并视情节给予处罚。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松花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偿取得。大型建设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通过交易有偿取得。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全省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加大 ‚黄标车‛和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力度。科学合理布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定期检测线,加强检验机构的委托评审。

第三,坚持普惠治污成效,着眼于‚环保为民‛新思路,着力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环境问题,不断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扎实推进饮用水保护,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要设置明确界限标识,建设隔离防护设施。逐步推进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将重要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纳入监测范围。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污染水源的活动。

二是开展治理扰民烟气和噪声污染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群众反应强烈、屡禁屡犯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的管理与治理。推进集中供热,加大治理改造锅(窑)炉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试点工作,在大庆、哈尔滨市首先开展监测。继续开展以‚两考‛期间噪声整治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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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整治行动,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地、娱乐场所音响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指导哈尔滨、佳木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大庆市要做好复检迎检工作。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

三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松花江《规划》项目运行监管力度,现场监察新建项目‚三同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组织开展‚寒剑行动‛暨专项督察,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和违法排污企业处罚力度,重点打击违法直排、恶意偷排行为,将污染严重、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完善环境违法行为司法移送机制,追究严重违法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开展环境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建立全省环境风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在枯水期、化冰期、汛期等敏感时段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设施,特别是威胁松花江、界江界湖及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和病险尾矿库进行排查,及时妥善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各地市政府要指导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专业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研究生产工艺、化学品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督促企业、工业园区和区域(流域)建立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实施环境风险等级动态管理,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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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五是开展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企业自律机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将产生或处置危险废物量在10吨/年以上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出台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准入办法,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执法力度,严格防范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污染事故。督促黑龙江省危险废物处理厂与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按计划完成。认真做好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开展射线装置清查、放射性在线监测(控)试点。加强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完善放废库安保建设,确保废弃、闲置放射性废物(源)收贮率达100%。加大辐射环境监察力度,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率达100%。强化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做好国控、省控点监测工作,推进5个国控自动子站建设,提高辐射事故处置能力。

第四,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服务发展不动摇、不放松、不懈怠的系统合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更快的发展速度、更好的发展质量、更大的发展效益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秉承‚为保发展服务,为保环境把关‛的原则,立足本地区域资源特点、产业基础、自然禀赋和环境容量,用科学的思维想思路、用审慎的作风解难题,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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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服好务。在服务大项目建设中突出‚早‛字,提前介入项目生成;突出‚短‛字,大力减少中间环节;突出‚快‛字,确保项目审批无压滞;突出‚慎‛字,确保项目建设无违规,为全省‚八大经济区‛、产业项目建设提供科学、快捷、优质的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事前沟通协调超前介入机制。与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建立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实施项目推进情况信息月报告制度。推行审批环节前移工作机制,超前介入项目选址、选线,并在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总量指标来源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环境保护厅特别设立驻京项目协调员,专职负责国审项目的协调沟通。省及各地都要设置大项目推进办公室,设专责联络员,排查项目情况,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产业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有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研究全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战略规划,采取更好的支持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事中方便快捷高效运转机制。推行‚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机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满足产业政策的重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等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分级审批权力下沉机制,完善环评分级审批,除国家明确必须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其它由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由县(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推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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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审批效能监督机制,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开设政务大厅,实行阳光审批和网上办公,大项目受理、拟批前公示和审批公告全部发布到网站上,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和社会监督,项目申请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

三是建立健全事后跟踪追责机制。推行规范环评审批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建立行权档案,对行权全过程记录在案,有关责任人签字。制定廉政监督卡,发放到行政相对人及重点服务对象手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严肃查处作风拖沓、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影响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和环保系统形象的行为。加快推进环评机构改革试点,提高环评质量。

第五,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统领,着眼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强势‛,着力培育农村连片污染整治示范典型,严格管理自然保护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是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按照‚规划指导、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原则,制定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在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定量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积极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开展2008年、2009年项目环境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实施效果。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保护‚161‛工程。突出畜禽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形成养殖业合理布局,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户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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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相同步的目标。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重点,抓好土壤污染防治。

二是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发挥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推进长效机制。围绕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积极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力争填补国家生态县(市)空白,创建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以及一批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形成自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是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依法管护水平。自然保护区自批准建立或调整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活动的监管。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落实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采取通报行业管理部门、亮黄牌警告、限期治理、依法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坚决取缔‚三无‛自然保护区。建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落实与自然保护区相配套的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

第六,坚持依法履职,着眼于不断提高综合管控水平,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能力建设,打造全省环境保护 ‚全攻全守‛型的组合阵列

一是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审批能力。强化‚两高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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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以及其他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环评管理,严把准入关,坚决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提高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条件,杜绝引进‚污染又毒害、毒害难治理、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加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加快推进水电开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布局性和结构性风险。建立健全环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处制度,及时记录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项目建设主体的动态监管。认真做好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掌握已上市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实行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开展钢铁、制革企业环保核查,争取重点钢铁企业全部通过国家核查。

二是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监督能力。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工作。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领域立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层级监督、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开展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提高行政执法成效。集中清理重复信访案件,严格落实领导接访日、下访约访、重要案件包干等制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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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是切实提高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深化‚环境监测三年行动计划‛,在‚测得准,说得清‛的基础上,加强质量控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科学分析运用监测结果。加强环境预警监测,重视和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逐步实施松花江水环境监管‚数图‛一体化。 进一步完善监测应急工作预案,深化省、市(地)、直属站上下联动和分工合作机制。继续抓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不断扩大试点村庄范围。

四是切实提高科技示范支撑能力。配合环境保护部做好国家重大水专项各子课题的验收,争取‚十二五‛获得更多的课题。重点研究和疏通环境科技资金的渠道,加大科研投入,强化科研队伍建设。找准符合区域特点的科技需求,重点研究松花江水体中背景值影响因素及科学确定水质考核指标等科研课题。重点扶持七台河市、望奎县望奎镇等5个循环经济试点。研究采用湿地和氧化塘技术,解决小城镇人口分散集中式污水和种植业农药化肥施用污染水域问题。以全省环境信息网络设施为基础,构建以环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应用技术中心为重点的‚数字环保‛体系。

五是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争取和管理能力。研究国家环境保护投资方向和重点,结合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总量减排、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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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多渠道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行‚以奖促治‛。组织实施全省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加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评估,规范资金运作程序,保证资金使用有效安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组织评估环境规划、项目、资金绩效。

六是切实提高环保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继续落实中俄环境保护分委会各项协议,深化与俄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俄环保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了解俄方环境保护和社情民意。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黑河等边境城市要加强与俄相关州(区)的友好往来,拓展基层环境保护交流合作渠道。认真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地方履约工作。

七是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和社会舆论能力。加强主渠道环境宣传,有计划组织重大主题报道专题,促进环境新闻向深层报道和引导舆论监督转变。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把握正确导向,切实提高舆论控制力。结合全民环境教育试点省建设,以环境保护进学校、进军营等‚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探索开展生态学校、低碳小区等创建,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健全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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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生态文明创建中来。

第七,坚持勤政廉政,着眼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总揽,着力以科学的思路、优良的作风、和谐的环境,激发人的活力,不断提高系统整体行政效能

一是以强化学习为先导,实现思想建设新突破。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环保系统广大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工作状态、一种生活习惯。立足本职工作岗位,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环境保护发展形势,业务工作内在定势,通过学习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勤勉敬业、公道正派、纪律严明的队伍。

二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探索作风建设新途径。继续开展‚抓基层、打基础‛活动,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技术、送信息、送培训 ‚两进三送‛活动,真正用真心、真感情为基层谋思路、办实事、办好事。加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确保出国、会议、公出经费零增长。着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工程方案》,继续组织县(市)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环境监测、监察岗位知识技能比武,提高全系统业务能力和素质。指导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提档升级。

三是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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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教育在先,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全过程;坚持预防在先,突出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建设、完善和执行;坚持监督在先,把监督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行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贴近公众需要,丰富公开内容。

同志们,光荣而又辉煌的‚十一五‛已经过去,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十二五‛正向我们走来,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在大有作为的时代更加奋发有为,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的环保工作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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