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汛期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矿汛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基本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矿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树明(矿长)
常务组长: 康保平(技术矿长)
副 组 长: 康万生(生产矿长) 车俊平(安全矿长)张冰昌(机电矿长) 王二喜(矿长助理)
成 员: 赵虎旺(调度主任)
闫学军(通风科长)
李书兴(安检站长)
乔润润(技术科长)
吴树军(机电科长)
李永宁(办公室主任)
高振明(保管)
李玉峰(质标办主任)
王启元(保卫科科长)
郝建军、车宝平(车队司机)
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外线电话:4059236,内线电话:8038。
2、落实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督促职工、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5、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矿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
(六)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后附:地质灾害防灾值班班
地质灾害防灾领导电话表
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龙
门
塔
煤
业
有
限
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6月29日
公
司
2010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