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依据《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TB/T3096—2004)、《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规程》(JJG(铁道)129—2004)、《⾃动轨道衡》(GB/T 11885—1999)、《电⼦衡器通⽤技术条件》(GB/T14249.2—1993)、《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称重传感器》(GB/T 7551—1997)、《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69—2003)、《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 号)有关条款制定。
铁路区间及站场线路安装的超偏载检测装置均应符合本技术条件。⼀、总体技术性能
根据《铁路专⽤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作为铁专量具,实⾏铁专量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制度。必须通过铁道部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认证后⽅可在线路上安装使⽤。其产品结构应采⽤不断轨钢结构或混凝⼟结构框架型式。总体技术性能须满⾜:1.称量性能稳定、使⽤安全可靠。安装使⽤后不得对⾏车安全造成任何隐患。
2.称重准确度:列车在40 km/h 及以下速度称量时,称重准确度应⼩于或等于0.5%;在40~60 km/h 速度范围内称量时应⼩于或等于1%:
前后转向架偏重差变动范围:列车在40 km/h 及以下速度称量时应⼩于或等于400 kg;在40~60 km/h 速度范围内称量时应⼩于或等于800 kg。前后转向架偏重差平均值与理论偏重差之差的绝对值:应⼩于或等于500 kg。设偏转向架偏载率平均值与理论偏载率之差的绝对值:应⼩于或等于5%。68 t 或76 t 车中未设偏检衡车整车初始偏载率平均值的绝对值:应⼩于或等于5%。
3.称重范围:18—120 t。
4.⾃动判别机车车辆通过及确定通过速度;实现车种、车型、车号、机车车号及配属段的⾃动识别功能。
5.系统能够对传感器、通道、采集卡等部件的状态参数进⾏⾃检并实时上传。能够⾃动累计传感器承受冲击次数,并对传感器剩余寿命预警。当⼀组传感器的某⼀只损坏时,系统应能⾃动解除另⼀只传感器的信号,并将故障状态及时通知铁路局超偏载检测设备维修部门。
6.⾃动检测通过车辆的总重、载重、前后偏重及左右偏载,并进⾏数据储存、阶段统计、超偏载车辆报警及打印和实时上传数据。
7.测点到检测数据集中器的有线传输通道带宽不低于2 Mbit/s。8.满⾜双向计量检测的要求。
9.安装防雷装置,控制室内应采取屏蔽措施以防电磁⼲扰。能在电⽓化牵引区段正常⼯作。10.⽆轨道电路盲区,钢轨与轨枕问、相邻轨枕之间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11.具有双路供电和8 ⼩时UPS 电源。
12.称重软件应通过铁道部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试并出具报告后⽅可使⽤。测试报告应包括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等项内容。应采⽤机械、电⼦印封装置和其他措施对影响测量结果的参数加以保护。13.适应环境温度、湿度条件:室外设备 室内设备环境⽓温 -45℃~+60℃ 0℃~+50℃环境湿度 ≤95% ≤85%
当产品使⽤环境条件超出产品规定条件时,应采取局部调温措施。⼆、主要部件性能指标1.传感器
1.1 符合《称重传感器》(GB/T 7551—1997)和《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69—2003)要求。1.2 有强抗震动、抗冲击能⼒和良好的互换性。
1.3 安装传感器后保证钢轨和轨枕有扣压⼒的刚性联接。传感器耐受冲击次数应不⼩于1.5×107。1.4 在钢轨轨腰上钻孔安装剪⼒传感器时,不得影响钢轨的强度和刚度。2.承载结构
2.1 采⽤施⼯现场拼装⽅式。2.2 牢固、可靠、稳定、安装⽅便。
2.3 有与普通线路等同的承载⼒、强度、刚度。2.4 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腐、防锈性能。3.数据采集系统
3.1 数据采集仪保证正常连续⼯作和采样精度。3.2 传感器各通道之间互不影响,有较强的抗⼲扰性能。3.3 采⽤性能可靠的⼯业控制计算机。基本配置:
CPU:P4,2.4 GB,内存:256 MB,硬盘:80 GB,显⽰器:17英⼨纯平。
3.4 提供⽹络通信接VI,以实现与局域⽹、车站监控系统和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连接。3.5 在交流电源AC220 V(-20%~+15%)、50 Hz 条件下稳定⼯作。三、安装技术要求1.安装位置
1.1设备应安装在货车集中出⼊的直线上,线路坡度不超过2%0,轨⾯横向⽔平⾼差⼩于2 mm,检测区前后应有100 m及以上直线段。
1.2检测区距道岔应⼤于50 m。
1.3安装地点应避开电⽓化分相点、⾼压输电线、短梁、短隧、道⼝及易产⽣洪⽔、塌⽅、冻胀等地点。1.4碎⽯道床。2.安装区段线路要求
2.1应采⽤50 kg/m或60 kg/m钢轨的⽆缝线路,检测区⽆钢轨接头和伤损。2.2应采⽤新钢轨,使⽤旧轨时其垂直磨耗⼩于5 mm,侧磨⼩于6 mm。2.3应采⽤Ⅲ型或Ⅲ型改进型混凝⼟轨枕,轨枕⽆失效。
2.4应采⽤I级道碴,道床饱满清洁、道床两侧排⽔良好、⽆路基病害。
2.5安装位置及其前后线路应保证有良好的轨道平顺性、等同的轨道结构强度、刚度和承载⼒。
2.6安装时禁⽌在钢轨上焊接。四、控制室
1.有可靠的220 V电源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于4欧姆。2.有防尘、防⾬、防暑、通风和防盗、防⿏等功能。
3.有保温、隔热功能,其温度应在0℃~+50℃之间,在寒冷地区仪表柜应能⾃动调温。4.控制室与检测数据集中器间应采⽤性能可靠的有线传输⽅式。
5.控制室内控制仪表与室外设备的连线应采⽤有护管暗埋⽅式,裸露部分有防破损和⿏噬的护套。6.控制室使⽤⾯积不得⼩于3 m×5 m,地⾯应进⾏防潮处理。
五、检测信息管理1.检测信息要实现共享。
2.检测数据集中器应采⽤WINDOWS操作系统,以满⾜数据上传需要。
3.检测信息重量以千克(kg)或吨(t)为单位(以吨(t)为单位⼩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据),前后偏重差及变动范围以千克(kg)为单位,左右偏载以货物重⼼偏移量表⽰,以毫⽶(mm)为单位。
4.检测信息应采⽤加密格式保存。保存、发送检测信息的内容:列车车次、机车车号及配属段、检测时间(年⽉⽇时分秒,除年度为4位数外均取两位)、总重、载重、车辆序号、车型、车号、车速、超载、前后偏重、左右偏载、检测站名称等。车站检测信息服务器保存发送的信息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增加检测站名、发到站、货物品名、超偏载处理情况等内容。铁路站场⽤轨道衡技术条件(附件2)
本技术条件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国家标准《⾃动轨道衡》(GB/T 11885—1990)、《电⼦衡器通⽤技术条件》(GB/T 14249,2—1993)以及《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有关条款制定。
站场⽤轨道衡既是强制检定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设备。考虑到铁路站场的特殊环境及要求,站场⽤轨道衡除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外,还应 符合本技术条件。⼀、站场⽤轨道衡的技术要求
站场⽤轨道衡应称量性能稳定、使甩安全可靠。安装使⽤后对⾏车安全不得造成任何隐患。根据轨道衡的技术发展现状,应选⽤经过型式评价取得⽣产许可证的有基础轨道衡。1.轨道衡称量速度范围:5—35 km/h。
2.不断轨轨道衡⾮计量时通过速度不限;断轨轨道衡通过速度不得超过35 km/h。3.称重范围:18—120 t(100 t以上数据仅作为运输安全检测数据,不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4.能⾃动检测运⾏中的车辆总重、载重。5.⾃动判别机车车辆通过及确定通过速度。6.实现车种、车型、车号⾃动识别功能。7.能⾃动识别机车。
8.采⽤性能可靠的⼯业控制计算机。基本配置:CPU:P4,2.4 GB,内存:256 MB,硬盘:80 GB,显⽰器:17英⼨液晶纯平。
9.系统能够对传感器、通道、采集卡等部件的状态参数进⾏⾃检并实时上传。能够⾃动累计传感器承受冲击次数,并对传感器剩余寿命预警。当⼀组传感器的某⼀只损坏时,系统应能⾃动解除另⼀只传感器的信号,并将故障状态及时通知铁路局轨道衡维修部门。
10.能进⾏数据储存、阶段统计和超载车辆报警及打印和实时上传数据。11.测点到车站检测信息服务器有线传输通道带宽不低于2 Mbit/s。12.应能进⾏双向计量检测。
13.提供⽹络通信接⼝,以实现与局域⽹、车站监控系统和货运计量安全监控系统的连接。14.具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15.适⽤电源条件:AC220V(-20%⼀+15%)、50 Hz交流电源。16.适应环境温度、湿度条件:室外设备 室内设备
环境温度 -45℃~+60℃ 16℃~+30℃(有⼈值守)0℃~+40℃(⽆⼈值守)相对湿度 ≤95% ≤85%
当产品使⽤环境条件超出产品规定条件时,应采取局部调温措施。
17.轨道衡的准确度应达到《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的检定要求。
18.为保证轨道衡的稳定性,整个称量区和两端引轨区采⽤整体道床,混凝⼟基础厚度不⼩于0.8 m并深⼊到冻⼟层以下。19.称量液态货物时,应采⽤整车计量的具有独⽴称量台⾯(断轨)双台⾯或三台⾯轨道衡。同时要具备现场临时建标条件.⼆、站场⽤轨道衡设置位置
1.应设在站场货车集中出⼊的线路上。
2.设在交通、供电、通讯、供⽔、施⼯检修⽅便及便于维护的位置,并考虑经济合理性。
3.设在平直线路地段中部,称量区两端引轨区应不⼩于25 m,称量区两端引轨区外的直线段不⼩于50m。在此区段内⽆道岔。4.应避开长⼤坡道线路,线路坡度应⼩于2‰,轨⾯横向⽔平⾼差⼩于2 mm。
5.应避开不利的地理位置,如桥梁、道⼝。防⽌传感器和控制设备遭雷击、洪⽔、塌⽅、冻害等⾃然灾害的破坏,如⽆法避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6.避开电⽓化区段分相点。三、站场⽤轨道衡控制室要求
站场⽤轨道衡控制室应满⾜下列条件:1.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盗措施。2.铺设设备地线及防雷地线。
3.提供可靠电源和8⼩时UPS电源(双台⾯或三台⾯轨道衡控制室应具有380 V交流电源)。4.应有良好的排⽔及通风条件。
5.有⼈值守轨道衡控制室应⾯对轨道衡,了望条件良好,使⽤⾯积不⼩于40 m2。⽆⼈值守轨道衡控制室使⽤⾯积不⼩于4m×4 m。四、检测信息管理1.检测信息要实现共享。
2.站场⽤轨道衡控制室⼯控机应采⽤WINDOWS操作系统,以满⾜数据上传需要。3.检测信息重量以千克(kg)或吨(t)为单位(以吨(t)为单位⼩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据)。
4.检测信息应采⽤加密格式保存。保存、发送检测信息的内容:检测时间(年⽉⽇时分秒,除年度为4位数外均取两位)、总重、载重、车辆序号、车型、车号、车速、超载、检测站名称等。
车站检测信息服务器保存发送的信息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增加车站站名、列车到达⽅向、发到站、货物品名、超载处理情况等内容。
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
检测站设备运⾏状态检测信息接13协议(附件4)⼀、概 述
在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联⽹应⽤⽅案中,为实现各级应⽤系统对检测站设备的远程监视,采⽤由检测站定时向各级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发送设备⾃⾝运⾏状态⾃检信息的⽅法。各级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依据检测站运⾏状态检测信息的接收情况,判断检测站当前的运⾏状态,记录故障信息。检测站设备运⾏状态检测信息通过JWMQ传输中间件以⽂本⽂件的形式传输,故称为检测站运⾏状态⽩检信息。
本协议规定了检测站设备运⾏状态⾃检信息的发送时间间隔、检测站设备状态分类编码、检测站运⾏状态检测信息的格式和内容、以及设备运⾏状态检测数据⽣成规则,并提供各级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关于检测站设备故障判断逻辑的约定。
⼆、检测站设备构成及运⽤配置情况
检测站是由测点⼯控机(含测报数据集中器)和测点设备构成的复合节点,⽽测点设备⼜是由与测点⼯控机直连的测⼒传感器、抄车号装置等检测仪表构成;测点机融合各个检测仪表的运⾏状态⾃检信息后⽣成检测设备运⾏状态检测数据,并将检测设备运⾏状态检测数据传送给测报数据集中器;测报数据集中器进⾏进⼀步判别处理后,将上报设备运⾏状态⾃检信息按测报数据接⼝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打包成⽂件上传各级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
考虑到检测站设备今后安装部署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现假定⼀个铁路局服务器可以管理多个检测站,⽽每⼀个车站服务器下⼜可以连接多个测点设备,即检测站设备可按图l 所⽰的配置情况来运⽤。
三、设备检测状态消息发送时间间隔
根据⼀般情况下检测站的过车频度,初步约定检测站测报数据集中器(或测点⼯控机)每隔10分钟将它直联的各个测点设备的运⾏状态检测信息打包成⽂件发送到各级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四、设备状态编码
检测站设备状态编码由检测站设备状态分类码和状态码2部分拼接组成。设备状态分类码是对⽬前所关注的检测站设备主要状态分类的编码,⽽状态码是⼀种状态分类中具体状态的编码或某个设备部件的标识号。轨道衡测报数据传输与交换接⼝约定(附件5)⼀、轨道衡检测数据传输处理流程
轨道衡检测数据传输处理划分为四个步骤:
第⼀步,检测数据由测点轨道衡设备在有过车的情况下实时检测产⽣,并在测点⼯控机上并进⾏相应的预处理。
第⼆步,输⼊装车车辆的发站、到站、品名等货物装载信息,与测点检测数据集成存储后,按预定义的接⼝约定⽣成轨道衡检测数据接⼝⽂件,存放到⼀个约定的⽬录下等待传输。
第三步,在每个车站内配备⼀台专门⽤于收集轨道衡测点检测数据的车站服务器,放置在车站机房内。利⽤数据传输软件,将轨道衡检测数据⾃动传送到车站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服务器。与TMIS确报数据进⾏匹配处理,得到相关的货物装载信息,按预定义的接⼝约定⽣成⽂本⽂件,即检测站测报数据⽂件,存放到另⼀个约定的⽬录下等待传输。
第四步,测报数据⽂件通过TMIS⽹络由检测站传送到铁路局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纳⼊铁路局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中综合运⽤。
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中检测数据传输流程如下图描述:
⼆、数据传输模式
在本系统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数据传输处理模式:
(1)在传输处理的第⼀步中,各个测点是采⽤232串⾏接⼝通信⽅式,利⽤⼚家专⽤通信软件,通过多路串⼝连接设备将各个测点的检测数据传输到车站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服务器。
(2)车站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服务器与铁路局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服务器的互连采⽤TCP/IP协议,检测数据采⽤⽂件传输模式。
即在每个车站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服务器上,均安装通⽤数据传输中间件产品,专门负责完成可靠、完整的数据传输任务。三、轨道衡测点检测数据接⼝约定
本约定主要对传输数据处理第⼆步中各⼚家测点⼯控机上⽣成测点轨道衡检测数据接⼝的格式进⾏说明。3.1数据⽂件的存放⽬录
测点⼯控机上存放测点检测数据⽂件的⽬录为%GDH_SMIS%/datafile/测点编码/。该⼯控机上所⽣成的测点检测数据⽂件均按测点分别存放在指定⽬录下。3.2数据⽂件⽣成及存放时间
测点检测数据采⽤实时接收⽅式,⼀旦测点有过车检测,⽴即由⼚家测点⼯控机进⾏预处理,录⼊车辆的发站、到站、品名等货物装载信息并集成后,按接⼝约定⽣成轨道衡测点 检测数据⽂件,存放到上述指定⽬录下。
3.3数据⽂件的命名规则
每个测点设备对⼀列货车的检测数据经接⼝处理后按⼀个批次打包成⼀个测点检测数据⽂件。数据⽂件名的命名规则如下:数据⽂件名=测报站编码(6位,在全局范围内唯⼀编码)+⽂件类型编码(1位字符,轨道衡为“G”)+测点编码(3位字符,在检测站范围内唯⼀编码)+批次编号时间串(10位字符)+“.OBL”。
现规定,采⽤“YYMMDDhh24mi”格式的时问串作为测点产⽣数据⽂件的批次编号,以下如不特别说明,均按此约定。3.4数据⽂件的内容和格式:
现约定,统⼀采⽤格式化⽂本格式作为数据⽂件格式,同⼀数据段中各条记录间以换⾏
符(/n)作为分隔,⽽同⼀条记录中不同数据项间则以TAB符(/t)为分隔。下⽂如不特别说明均采⽤此约定。数据⽂件的具体格式见以下详细说明。
说明:为便于阅读,格式说明中每个数据项均包含在⽅括号中,且其缺省值或参数值包含在圆括号中,⽽在实际的数据⽂件中,数据项⽆需带⽅括号或圆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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