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氏 洗发露 文件名 编 号 检验管理制度 WS-质管-02 密 级 3 1.包装材料检验制度: 惠州市王族化妆品有限公司 打印时间 共1页 2002年 3月 1日 第1页 1.1包装材料进厂时,由仓管员收货后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 1.2检验员应根据包装材料的有关技术文件或标准对每批材料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 1.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按《不全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2.原料检验制度: 2.1原料进厂时,由仓管员收货后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 2.2检验员应根据原料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 2.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按《不全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3.半成品检验制度: 3.1生产部通知检验员对半成品进行检验; 3.2检验员应根据半成品的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到生产部; 3.3生产部根据半成品检验报告单对半成品进行处理,对不合格的要即时返工。 4.成品检验制度: 4.1成品生产出来后,由生产部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 4.2检验员应根据成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 到各相关部门; 4.3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按《不全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检验员对所属承担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关记录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6.进行检验时,应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并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7检验记录应分类妥善保管,保存期一般为二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修订 审 核 批 准 第 版 生效日期 2002年 3月 1日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