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思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

来源:六九路网


盐纺院„2009‟20号

关于印发《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现将《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财务 报销 规定 通知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一)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

1000元以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1000元-2000元以内须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2000元以上须经院长审批。

(二)学生活动费、实践教学经费、校外基地建设费、系(部)教师培训费、专项经费

2000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2000元以上须经院长签字审批。

(三)逐级审批制度

按审批权限,由经办人、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字,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逐级审批,在最终审批前必须由财务处审核,不得越级审批。

二、财务报销的有关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具体要求 1.发票和事业收据

(1)发票必须有市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

(2)票据必须注明收付款单位的名称、开票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收款人签字或盖章等要素。做到要素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

(3)购置实训、实验耗材、办公用品、日用品、劳保用品、教材、图书、设备等,应加附收款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与发票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

(5)以原始凭证上的日期为准,超过一年期的发票及事业收据不予报销。

2.报销时,所有原始凭证均应粘贴在“单据封面”上,并在封面上注明用途、凭证张数、总金额等。

3.支付已开具发票后的“工程(货)款余额”时,应填写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表”。

4.所有支付凭证须经财务处审核签字。

(二)现金、无现金报销、支票和银行代发个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凡是办理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原则上采用银行电子转账(或支票)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经济业务,按照苏教财[2007]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预算单

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将实行无现金报销,以公务卡结算。

2.各部门如需支付5000元以上大额现金者,须在付款前一天向财务处预约,以便财务处安排。

3.按规定发放的兼课金、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原则上采用银行代发方式。发放单由有关部门造册,并注明姓名、标准、工作量(天数)、金额、合计金额、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并按权限规定逐级审批。发放形式原则上采用银行代发,由发放部门向财务处提供电子文件及相应的纸质稿,并注明姓名、金额、银行卡号,同时由造册部门负责通知到每位收款人;确实需要发放现金,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向财务处提供由每位收款人亲笔签字领用的现金发放单。

4.领款时,需代扣个人所得税的由财务处直接代扣代缴。 (三)暂借款的有关规定

1.在册教职工因公办事,经批准后可借用公款。借款单须经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学院主要领导签字批准。5000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2.办理借款手续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3.办理借款应完整填写“借款单”。

4.借款因故未使用,须在一周内及时归还;出差借款应在返校后15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又无正当理由,按借款额每天1%加收滞纳金,由借款人支付。

三、几项经济业务的报销规定

(一)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完善出差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

1.报销标准 (1)交通费

除学院领导外,其余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任务紧急或机票折扣低于同期火车票价(硬卧),必须事先经学院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一般情况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按实报销。出差人员由学院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往返的,不得报销交通费。

(2)住宿费

① 出差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饭店(宾馆)住宿;没有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饭店(宾馆)的,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的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住宿,按住宿费报销标准(150元/天)的50%奖励。

② 参加会议的人员凭院领导或相关部门签发同意的会议通知,按会议安排住处开具的住宿费实际全额报销;会议不安排住处,由个人自行寻找住处,报销标准按第 ① 条执行;组织会议单位免费接待,不报销住宿费。

(3)伙食补助费

盐城市内各县(市、区)15元/人.天,省内20元/人.天,省外40元/人.天。

2.为保障教职工的安全,一律不允许私车用于出差。 3.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差旅费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或院长审批。 (二)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采购报销 1.范围

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2.购置

(1)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教务处)负责,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未列入年度预算,因教学、后勤和行政管理等工作需要,确属必须追加的设备和经费,可由部门提出“论证报告”,填写“预算外经费申请书”,经职能处室牵头评审,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按照逐级审批原则,1万元以下由院长审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审批,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报销手续,否则物资管理部门不予采购,财务处不付款。 3.报销

由使用部门、后勤管理处(教务处)验收,后勤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依照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将发票、清单和验收单一并作为报销的基本凭据。

(三) 基本建设、大型维修项目等 1.提供材料要求

(1)合同或协议书,经学院纪监审办公室或由学院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书、工程合格验收证明等资料,经过招投标的项目应附相关招投标文件。

(2)对方单位提供的发票、学院内部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单、基本建设材料支付审批单等。

2.审批程序

由经办人、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纪监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审核、院长签字审批。

3.报销程序

(1)由财务处根据学院财力,结合后勤管理处提出的“基本建设阶段性付款申请”,提出基本建设阶段性资金拟支付额度,报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下达“基本建设资金计划”。

(2)财务处对照院领导审批后的“基本建设项目付款计划”,对审批手续齐全、质量合格、资金支付进度正确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支付。

四、其他规定

(一)各部门都要精打细算, 制定详细的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预算,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相互挤占的现象,经费超支时财务处停止报销和借款。

(二)财务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业务,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三)财务人员要对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解释工作。

(四)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超出本办法范围内的报销,由财务处提出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后实施。

五、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货)款余额付款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工程项目 开票日期 发票金额 前期已付金额/余额 已付: 余额: 学院财务审核已付金额 合同金额 发票号码 本次申请付款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学院有关部门 审核意见 本次学院财务 确认付款额 学院领导 审批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