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将履行对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 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 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 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芬兰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 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五条 检查制度。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六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施工单位相关标识,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第七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八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夜晚要亮。
(3) 项目进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适当位置必须要设置安全标语等。 (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相关标识进行标识。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产品。
(3)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4)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5)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6)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安全消防人员。
(7)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宿舍要坚固、美观、通风,按季节设置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5)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6)施工现场应设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门、纱窗,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7)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
服上岗。
(8)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0)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1)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 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入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
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必须保证所有监理人员按时到岗。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勤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监理项目部对于监理人员应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应立即撤换。并根据工程整体进程以及各期工程技术特点安排相应资质能力的监理人员任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宴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影响进度的因素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协助解决,对于情节严重者,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第三条 监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
理并复查,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出现质量问题。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等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及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对较大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并标明具体部位尺寸等。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安全、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关指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第四条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甲方控制好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安全、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各种资料符合要求的应给予及时准确的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
第五条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消防管理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加大巡视频率和管理力度。若施工现场出现下述情况,作为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提出整改并及时制止。 1 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2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 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
染的噪音。
4 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 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 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 忽视现场人员进场安全管理。
8 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 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 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第六条 监理单位的现场协调工作
(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对企业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因此要维护企业的法定权益,尽全力促使工程按期、安全、优质、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企业受益。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企业、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 (3)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项目部按照有关的法规及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权益,尤其是施工中 出现的交叉作业和工序衔接的问题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4)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管理人员汇报监理管理情况,双方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
注:本管理要求有未叙述详尽之处,望监理项目部依照监理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监理合同等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甲方赋予的权力与义务,本着对美国科技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甲方与施工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发挥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监控主体的作用。确保美国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二条园区各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30日前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送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三条 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
委员会。
目 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10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12 参考文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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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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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作 提 纲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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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大众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步提高。而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其交易方会计信息要求也提高,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也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不可逆性的规定。按照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预期不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不应列入资产,预期不会带来原预计额的经济利益的资源要折扣后列入资产,即减除预计减值后的部分才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问题的研究,理论上提高企业对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促进企业完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提出建议,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完善。实践中,这一研究旨在加强企业对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认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提示相关部门就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以下就是我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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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大部分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是按单项资产计提。
1、计提公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2、全额计提情况: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③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④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是就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计提减值准备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制定的财务政策更加稳健。而从信息的使用者角度出发,适时考虑无形损耗,更精确计量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现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固定资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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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度终了”较好掌握,但是“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就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在操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可以随意制定计提时间,造成虚假信息泛滥,误导投资,也使企业之间提供的相关信息缺乏了可比性。
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是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报表。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而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的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开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因此公允价值难以得到合理的确定,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划分不同性质的资产所使用的计量属性,企业资产按照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待出售和处置或者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且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资产,如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另一类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通过持续使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资产,这类资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如企业的生产设备和产房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即使有公平的市场价格,但由于这类资产在正常经营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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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会被出售或处置的,因此,其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其特定主体价值的计量是无关的,其价值取决于其未来所能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折现值。即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同企业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下其特定主体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笼统的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取其高者,不仅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单个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和经营管理水平下降的条件下,企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能会大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可能大于现值,此时,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来看,企业应该以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来计提资产减值,这正是投资者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但是,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由不计提减值,而不对现值进行估计。而此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资产价值不仅没有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损害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获得的信息本身可能就是不完整的,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造成了投资者的决策失误。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难度较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来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
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取得是需要企业管理层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其中预计的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如销售量,以及售价的预测;为实现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如设备购置、厂房构建的预测;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固定资产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如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公允价值的预测。而这些预测,一方面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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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具有较高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对于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占据着市场经营的主体,而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不会单设部门去管理现金流量,这样一来,对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就会造成不确定,带来数据失真的后果。
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这样一来折现率成了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价值的会计估计显然会有差异,这样也容易导致利润操纵,因而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考虑进去。这样做企业将导致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一部分进入了产品成本,一部分进入了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做不是强行将本来属于一体的事物拆成了两部分,而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估计的大小将使营业费用与非营业费用之间的界限变模糊,进而影响到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计算结果。由于折旧率和尚可使用年限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各期均要做相应的改变,固定资产均要重新计提折旧,不但计算烦琐,而且容易出错。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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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利润操纵是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的效用少交所得税或实现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能够平抑各年度间的利润波动,为踌年度利润调节留出空间,有的企业甚至将视为操纵盈亏的“蓄水池”。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形式:
1、 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企业自身的动机,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或向银行贷款,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企业利润,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反映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来粉饰财务报表,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从而来得到想要的结果。
2、 多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盈利的公司加速计提,一些企业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固定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有些企业人为地多提或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主观随意性较大,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既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从而达到一定的目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使得企业想要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美梦破灭,避免出现虚列资产,少提减值而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这一项规定大大减少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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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并规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可能性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规定统一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时间,避免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年报时均应按照准则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准则还规定了,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后,会计期间内均不得转回。
1、判断资产减值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是否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可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看,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幅度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有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看,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2、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时,应当按照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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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资产的公允价值经济安全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顾及另一项金额。
3、由于该企业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企业的特有信息。然而,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很短,各项措施都极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不宜赋予企业过多的选择权[9]。因此,应该对资产减值的试用范围作较详细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尽可能减少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权。
对于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会显得标准得多,好掌握的多了。所以,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该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该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作为企业治理、会计准则市场的不完善和不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给了企业一定程度的会计适应性,安心的企业通过专业判断与会计选择给市场的特定企业的信息。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市场仍然很短的开发时间,这些措施都是很不完美,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有太多的事要让企业期权。因此,我认为审理的范围应是资产减值,为一个更详细的要求,减少会计人员估计的范围和判断的人类,避免企业主观和任意实施会计政策、统一和规范会计资产的减值准备等上述方法、规定比例方法来减少同类业务的多样性和选择。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固定资产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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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金额的确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 经济 环境而定。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预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状态管理,并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及时分析,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要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正确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更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开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虽然对逆转资产减值是一种严重的虐待在中国的政策,但作为一个实际的政策,,其存在的修订的精度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数据。如果未来的资产价值的逆转恢复,然后要自然减值亏损公认。为了防止损害调整利润情况是由企业、计提的减值,之前的资产价值回收和逆转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属于企业谨慎性原则在过去对反向的滥用,秘密的准备。我想,是区分开发有关系统提供了一个标准,而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减值准备的转移反应,进行应用回顾性的调整。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这个禁令不是逆转,但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标准,而发展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的使用的固定资产减值。
2、加强信息披露
在目前的有关规定,规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化,在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不应详细描述了哪些变化。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提供或者转让大型回来时,并没有提及或少提及的原因是资产减值,而且没有透露细节,甚至如果投资者想知道更多的损害企业资产,没有开始。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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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披露企业的资料,减值准备的利润来提高使用现象的控制有一定的影响。此外,作者建议监管部门披露信息作为上市企业将被评估的重要部分,限制人为操纵利润。
3、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 科学 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企业自身要注意到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减值计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资产减值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审计证据,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中可收回金额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差异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一项错报,并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如差异金额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则不必调整,但各项差异的累积数对会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各项差异综合起来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例如强调不相容职位的相互分离与相互牵制。为了使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比较公允地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减值情况,正确报告当期的资产和经营业绩,对于在测算过程中的一些关键岗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分离,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效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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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业内部监督部门作用,对于一些需要有关人员做出判断的事项应当交由相关的监督部门再次核查。
综上所述,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对此我有了一些了解,但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我并未能完全深入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本文只是粗浅的分析,尚未触及课题的精髓,仍需要加强学习知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因此这篇文章只是一个粗浅的研究与论述,我今后仍需多加学习,运用更多的实践知识,在具体应用方面多以研究,并做进一步的探讨与分析。 评语:看了你的论文,与上一稿相比没有太大改观啊,尤其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部分,要继续找一些资料,可以到收费网站或找一些权威的书刊杂志的资料来补充。一定要找一些有深度的资料,不能过于简单了。佟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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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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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8,商业现代化;
3. 黄涛,《我国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探讨》,2010,企业技术开发; 4. 罗素新,《试论资产减值会计问题》,2010,现代经济信息; 5. 黄东平,《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2008,新疆财经出版社; 6. 勾文静,《浅析资产减值准备》,2007,石家庄联合技术职业学院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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