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管理规定1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管理规定
一、概述
根据XXXXX密〔2011〕X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包括计算机、带有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等终端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指接收、处理国家和企业秘密的计算机信息设备,主要指计算机主机、带有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存储设备等。
公司以下计算机信息设备为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
1.新产品试制中心用于新产品开发的计算机、打印机。
2.技术开发部用于产品设备和工艺设计的计算机、打印机。
3.党群工作部的涉密计算机。
4.组织部的涉密计算机。
5.公司领导使用的计算机。
6.专用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7.经理办公室的复印机、印刷机。
8.公司确定的涉密计算机或其它信息处理设备。
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必须到公司保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由信息中心和行政部负责。
信息中心负责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的修理;行政部负责带存储的打印机、复印机的修理。
四、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维修程序
1.当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首先向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或主管部室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向信息中心或行政部申请维修,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拆机修理。
2.信息中心根据维修申请,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使用部门应派人监督现场修理过程。
3.需回信息中心修理的计算机主机,主机回信息中心修理。确需硬盘进行修理的,由使用单位派人到信息中心全程监督修理过程,非硬盘故障的将硬盘拆下交使用单位保存。
4.需外委修理的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经公司保密委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外委修理,维修单位具有河北省涉密设备定点维修资质。
5.行政部接到使用单位维修带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的申请后,联系具有河北省涉密设备定点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修理。
6.修理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7.信息中心和行政部应单独建立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记录。
五、其它
公司涉密的计算机信息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卸、更换具有存储功能的部件,严禁安装和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保证内部信息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运行。
使用单位要明确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记录、维修硬盘的保管和修理后的验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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