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适用于新的,使用中和检修后的土工电动击实仪的校验。 1、概述
该仪器是土工击实试验专用仪器,由击实锤和标准击实筒两部分组成。 2、技术要求
2.1仪器应有下列标志: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 2.2仪器外观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 2.3击实锤重:4500±5 g。 2.4落锤高度:450±1.5mm。
2.5试筒尺寸:直径φ100±0.1mm、高:127mm±0.1mm(Ⅱ.1)。 直径φ152±0.1mm、高:120mm±0.1mm(Ⅱ.2)。 2.6锤底直径:φ50±0.1mm 2.7击实次数予置。 3、校验条件 3.1校验用仪器设备
3.1.1分度值为1g的计数电子秤。 3.1.2分度值为1mm的钢尺。 3.1.3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
3.2所校验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3.3该仪器应在15~30℃的温度下校验,环境清洁,无腐蚀气味。 4、校验项目和校验方法
4.1技术要求2.1、2.2条对仪器的外观和资料文件进行检查。
4.2击实锤重量校验:取下击实锤及导向杆放置在计数电子秤上准确称量,调整其配重,使重锤重量准确至4500±5 g。
4.3击实锤落差校验:用手将重锤托起在经1000mm钢尺所量度的450mm高度上,将重锤下端所到的位置在护套上做一记号,放下重锤 。启动仪器,使重锤动态时,落差稳定在450±1.5mm。
4.4用卡尺在不同位置测锤底直径,取3次量测值的平均值作为结果。 4.5用卡尺在不同位置测试试筒的直径和高,取3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结果。
5、校验结果处理和校验周期
5.1经校验,满足2.1~2.7条技术要求的仪器为合格,发给校验合格证书,
任何一条技术要求不合格者,均为校验不合格,发给校验结果通知书。
5.2该仪器的校验周期为一年。在维修后应提前校验。
土工电动击实仪校验记录 仪器编号 生产厂家 温度: ℃ 湿度: % 校 验 仪器型号 校验环境 复 核 校验日期 有 效 期 审 核 检查项目 技 术 要 求 校验数据 结 果 资 料 外 观 击实锤重(g) 落锤高度(mm) 锤底直径(mm) 直径Ⅱ.1 试 模 筒 直径Ⅱ.2 高度Ⅱ.2 高度Ⅱ.1 资料齐全 仪器完好 4500±5 450±1.5 50±0.1 100±0.1mm 127±0.1mm 152±0.1mm 120±0.1mm 校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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