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1)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2)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3)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4)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5)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6)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1)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2)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3)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第六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七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