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前§
为加强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委托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电力勘测设计企业特点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管理实际需要。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及所属北京、华东、西北、中南、成都、贵阳、昆明勘测设计研宄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河南、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刘春宇、高统彪、欧阳小伟、何海源、邱孔森、刘洪、齐国新、赵炜、马树宝、田在望、邵力、张扬民、刘耀恒、李向军、方国和、康敏、.许鸽飞、周建胜、文晶、刘建冰。 目次 1适用范围 ...........................................................................................................................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勒吾矛口纱 ...................................................................................................................... 10
4 -IS魏 ........................................................................................................................... 13 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 15
5.1
5.2组织机构和职贵 .............................................................................................................. 15
5.3安全生产投入 ................................................................................................................ 17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8
5.5 5.7 5.8
19
触钱 ..................................................................................................................... 25 隐患排查和治理 ........................................................................................................... 39 5.6设备设施 .................................................................................................................... 21
15
5.9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 ................................................................................................... 40
5.10 职A酿 ................................................................................................................... 41 5.11 龄龙 ..................................................................................................................... 43 5.12信息报送、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44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 45 附录A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 47 附录B电力勘测设计专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 48 附录C电力勘测设计安全作业规程目录 ................................................................................................... 49 附录D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 .................................................................. 50 附录E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及分级 ...................................................................................................... 52 附录F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 55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勘测、设计、咨询、科研试验等业务(不含核岛)的企业;适用于上述企业电力勘测、设计、咨询、科研试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监理等业务(不含核岛部分);上述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运营等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 《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号)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3号)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关于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电监安全(2006)28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11号)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监安全〔2009)22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 《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安全(2011)28号) 《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标〔2004)103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电联标〔2012〕16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GB2811安全帽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5725安全网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95安全带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12950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523水文仪器安全要求
GB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24803.1电梯安全要求第1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GB268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85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T5817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2346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50358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AQ2004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DL5334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 DL/T692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文件仅适用于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1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 2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货源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6受限空间
在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物理条件
一一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一一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一一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
一一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一一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一一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一一存在己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通常指各种设备内部(炉、罐、仓、池、管道、烟道等)和勘探平洞、竖井、斜井、探槽、泥浆池、人工挖孔粧、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k 3.7特种作业
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指为保证生产而在作业现场建造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临时性简易设施,主要包括作业棚、仓库、办公室、勘测便道、桥梁、溜索、钻探平台、给排水、供电管线等生产设施,以及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 3.9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3.10事故隐患
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11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一般要求 4. 1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危险源动态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
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 2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本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X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设立加分项。企业有安全管理创新成果,且已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效果明显、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经评审专家组协商一致,可在实得分中加分;每项加分不超过5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标准化达标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审得分彡90分为一级,评审得分彡80分为二级,评审得分彡70分为三级。 国家能源监管机构对达标评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评审范围包括企业及其所承揽的工程项目,项目现场采取抽查方式,抽查个数应在2~5个,且覆盖主要业务范围;所参建的项目中已有通过建设方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达标评级的,可以相应核减一个项目。
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5. 1目标(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① 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经企业主要5.1.1 目标的制定 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 ① 未将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不得分。分解不合5.1.2 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 各级应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施,并有效实施。 10 理,扣5分; ② 未制定有效控制措施,扣3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 ① 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不得分;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3 目标的监督与对实施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考核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纠偏、奖惩等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10 ②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未对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扣2分; ③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扣3分; ④ 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纠偏、奖惩等记录资料不完整,扣1分; ⑤ 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 10 负责人审批,不得分; ②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③ 无明确指标或指标不全,扣2分。 5.2组织机构和职责(40分) 序号 序号 5.2.1 项目 安全生产委员会 内容 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并发布。 标准分 10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①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未以文件发布,不得分。安委会主任未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不得 分; ② 未建立安委会工作制度,扣3分; ③ 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扣3分/次。无会议纪要或未发布,扣2分/次。 实得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企业建立由生产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10 标准分 ①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得分。体系 评分标准 实得分不健全、不符合要求,扣3分; ② 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未公布,未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未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未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完成的时间、负责人,前次布置的工作未闭环等,扣1分/项(次); ③ 安全职责未有效落实,扣1分/项。 5.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①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分; 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数量、资格及配备的设施根据国家、行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耍求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配备所需的设施、设备。 5.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企业应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承担工程总承包管理或监理业务的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达到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督会议,并留有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2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经常对企业的安全管理重点进行监督,并留有记录。 5.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机构各级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贵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随机构、岗位变更及时修订。 1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5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全部覆盖,扣.2分; ② 第一责任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扣5分; ③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扣2分; ④ 未制定责任追宄和考核制度,扣5分。未实施,扣3分。 10 设备不满足国家、行业要求或本企业及项目安全监督需要的,扣5分; ③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不健全,扣3分; ④ 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督会议,会议无记录,扣1分/次; ⑤ 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无激励政策,扣 2分; ⑥ 安全监督人员未对安全管理重点进行现场监督的,扣4分。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隐患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扣2分/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贵任人职责0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分级考核、奖励和追宄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 3安全生产投入(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5.3.1 费用管理 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企业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①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②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5.3.2 费用使用 急演练支出; ③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④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⑤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与职业健康支出; 15 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未分类,扣2分/项; ②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满足需要,扣2分/项。 15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① 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扣5分; ② 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3分。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2分; ③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未专款专用,扣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扣5分。台账不完整,扣3分; ④ 未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扣3分。 ⑥ 勘测设计外业及现场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应急器械、药品支出; 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⑧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⑨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⑩ 结算给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 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70分) 序号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5.4.1 法律法规、标准寸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规范 各级机构应及时识别和获取各自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主管部门汇总更新。 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建立健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各5.4.2 规章制度 项规章制度(附录A、B),并发布实施。 应及时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传达到各级机构、各岗位。 5.4.3 安全生产规程 应配备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 根据本企业特点,编制适用的安全作业规程(附 20 20 ① 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项。规章制度未发布实施,扣2分/项; 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传达到各级机构、各岗位,扣2分/处。 ① 未配备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扣1分/项; ② 未编制发布安全作业规程,扣1分/项; ③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未发放到相关岗位,扣1分/处。 10 ① 未建立相关制度,扣5分。未明确主管部门,扣2分; ② 未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扣1分/项; ③ 未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扣3分。 录C),并发布实施。 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记录。 5.4.4 评估与修订 程。 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审查应履行审批手续。 建立和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计划、事件、活动、检查5.4.5 文件和档案管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如生产日志、巡检和隐患排查记录、理 设备设施验收检修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编目。 10 ① 未建立、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扣5分; ② 未按规定做好安全台帐、记录,扣2分/项; ③ 安全记录和档案缺失或内容不全面,扣1分/项。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及时修订规章制度、操作规10 ① 未进行检查评估,或评估无记录,不得分; ② 未发布现行有效的制度清单,不得分; ③ 未按要求修订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扣2分/项; ④ 重大变更未及时修订,扣5分; ⑤ 未履行审批手续,扣2分/项。 5.5教育培训(70分) 序号 项目项目序号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① 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扣2分;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建立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5.5.1 教育培训管理 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 15 10 ② 未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扣2分; ③ 未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扣3分; ④ 未有效实施培训计划,扣2分; ⑤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2分; ⑥ 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扣1分。 ①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实得分 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书,扣5分。未参加继续教育,扣2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扣3分/人。未参加继续教育,扣1分/人; ③ 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不得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对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意识和减少“三违”,使企业的安全理念和价值观被全员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所认同和共同遵守,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5.5.5 安全文化建设 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局。 全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国家、行业、上级单从业人员教育生产岗位人员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5.5.3 位、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规定,掌握本岗位安全生培训 进行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产知识、分析风险和确定控制措施,总结、交流经验与教岗。 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离开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组织或监督相关方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他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现5.5.4 其他人员教育场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培训 对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0 ① 未组织或监督相关方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3分; ② 未对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1分/人; ③ 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扣1分/人。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0 25 ①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扣1 安全文化未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不得分。无企业分/人; ①② 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人; 安全理念,扣5分; ③未对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扣1② 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不得分。企业负责人分/人; 未参加安全文化活动的,扣3分; ④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③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扣3分。 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人; ⑤ 未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安全培训,扣5分; ⑥ 资格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扣1分/人。离岗重新上岗前未进行实际操作考试,扣1分/人。 5.6设备设施(120分) 5.6.1设备设施建设与基础管理(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临时设备设施应评估其在使用期内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措1 设备设施建设 施。 自行制造、建造、改装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文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 10 ① 未对临时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评估,扣3分。未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扣3分; ② 自行制造、建造、改装的设备设施,不符合标准或技术文件,扣3分; ③ 使用己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扣3分。
制度管理 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验收、检验、使用、维护保养、监督检查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正常、有效。 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定期检验,保存相10 ① 未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不得分。管理制度不全,扣2分/项; ② 未明确管理职责,扣3分。 ① 未执行验收、检验和报废制度的,扣2分/项; ② 无验收、检验记录,扣2分/项; 序号 验收与检验 应记录。设备设施退役后应执行报废制度。 内容 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注册登记。 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档案,档案应齐全、清晰、准确、有效。 督促勘测、科研、检测、调试、施工项目相关方按10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③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或未注册登记,扣3分/项。 实得分 档案管理 5 5 相关方设备管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备设施管理。 理 租赁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满足安全性能要求。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5 ① 未建立档案,不得分; ② 档案不完整、不准确,扣2分。 ① 未督促相关方管理设备设施,不得分; ② 租赁设备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或不满足安全性能要求,扣3分/项; ③ 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明确安全责任,扣5分。 5.6.2设备设施使用管理(70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勘测、科研、施工等各类项目设备机械的操作、制1 设备设施性能 动、控制、使用等系统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作业平台、钻探平台、孔/洞室支护、脚手架、索桥、交通船、护栏、盖/护板、防护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10 ① 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扣3分/项; ②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不满足耍求或有缺失,扣3分/项。 临时营地及仓储设施的选址应考虑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崩塌、地面变形、台风、雷击区、风口、滚石、2 临时营地及仓储设施 雪崩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临时营地及仓储设施的排水、挡墙、防护网、涵洞、大门等防护设施正常、完好。配置的消防器材、防雷装置、门卫值班、应急物资等状态良好。 临时民爆物品仓库、移动式民爆物品保险柜、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储设施,应经相关机构审批验收。 3 钻机、柴油机、空压机、卷扬机、凿岩机、钻探用泵等勘测设备(以及电动机、发电机、配电盘、 勘测设备设施 15 ① 勘测设备存在缺陷,扣3分/项; ② 勘测设施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扣3分/项; 15 ① 选址未考虑自然灾害因素影响,未采取防范措施,扣5分; ② 防护设备、设施有缺陷,扣1分/项; ③ 临时民爆物品仓库、移动式民爆物品保险柜、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储设施未经相关机构审批验收,不得分。
启动装置电焊机、气焊、泥浆搅拌机等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控制系统无缺陷,运行状态良好。 作业平台、勘测便道、基座、三脚架、临时桥梁、过河溜索、吊运缆机、水上过渡及临时码头等勘测设施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勘测设备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通风、排水、照明、围栏、支护、除尘和降尘、边坡防护、水上救生、防毒和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且满足安全要求。 钻探等设备出入库时,应进行全面检査、必要时应开机检验。 序号 项目 内容 水工模型试验、岩土试验、土工试验、建材试验、化学试验等科研试验设备设施无缺陷,运行、使用符合4 科研试验设备规程规范要求,并配备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设施 电器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电源,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及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潮湿、有腐蚀性气体、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的防护性能的配电设备。 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专门台账和安全技术档 案。 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特种设备应定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6 其他设备 验。 修配和加工作业、吊装作业、安全监测等设备 6 ① 未建立特种设备专门台账和档案的,扣5分; ② 未注册登记的,扣2分/项。登记标志未按要求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的,扣2分/项; ③ 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扣2分/项; ④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无维护保养记录,扣3分/项; ⑤ 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测的,扣5分。 ①设备设施运行、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 项; ② 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不满足安全要求,扣3分_/项; ③ 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扣2分/项。 6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① 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 ② 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不满足安全要求,扣2分/项; ③ 未按规范要求配置电源,扣2分/项。电器设备未接地或接零,扣2分/项。电器设备接地不规范,扣1分/项; ④ 危险场所配电设备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 ③ 勘测设备设施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不满足安全要求,扣3分/项; ④ 钻探等设备出入库时,未进行全面检查,扣 3分。 实得分 5 特种设备 10 设施 设施,以及办公场所供电、供暖、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无缺陷,运行、使用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并配备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置防火、防触电、防意外伤害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 对设备设施实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7 维护保养 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编制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8 ① 未制定、落实维护保养计划,扣3分; ② 未定期维护检修,扣2分/项; ③ 重要设备设施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扣3分/项: ④ 违规拆除、挪用或弃置安全防护设施,扣3分/项。 5.6.3设备设施搬迁、拆除管理(10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标准分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实得分 实得分1 设备设施搬迁、拆除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易损坏或易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应制定搬迁、拆除计划和方案。凡拆除大型设备设施、特种设备、临时桥梁、索道,拆除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仓库,搬迁、拆除水(海)上钻探平台等重要设备设施,应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作业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设备搬迁、拆除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特种搬迁、拆除管理 设备搬迁、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大型设备设施、特种设备、临时桥梁、索道、水(海)上钻探平台,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拆除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拆除涉及危险物品的设备设施,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① 对易损坏或易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未制定搬迁、拆除计划和方案,扣2分/项。重要设备设施未编制专项方案,未经批准实施,扣5分/项。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项; ② 拆除单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不得分; ③ 重要设备设施拆除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扣2分/项; ④ 拆除涉及危险物品的设备设施,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扣2分/项; ⑤ 积存有危险化学品的设备未经清洗即拆除或报废的,扣2分/项。 10 凡拆除积存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内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或报废。
5.7作业安全(370分)5.7.1作业/项目现场管理与过程控制(15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 勘测、设计、总承包管理、咨询、监理、科研等项目根据作业性质,如钻探、探洞、槽坑探、测绘、物探、试验、监测、设代、总承包管理、监理等,应结合作业项目环境、作业特点等,编制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经审批后开展作业。 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都应制定安全生产目作业方案策划 标,应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进行策划和防护;对汛期作业、交叉作业、季节施工等影响生产安全的因素进行评审,作出合理的丁序丁期安株 对作业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附录D),应编制专项作业方案,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备案应规范,并严格实施。 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附录D),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外委的勘测科研项目,由负责委托的单位监督 内容 ① 勘测、设计、总承包管理、咨询、监理、科研等项目未编制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扣2分/项。未审查,扣1分/项; ② 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未对作业过程中重大安全、环境事项进行描述,并提出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扣2分; ③ 对作业过程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未提出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扣1分。 10 作业技术 管理 30 ① 未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扣10分; ② 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项; ③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批准的,扣1分/项; ④ 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未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扣2分/项; ⑤采用外委的,受委托单位不能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实得分 实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扣1分/项; ⑥ 设计单位未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扣2分/项。未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扣2分/项; ⑦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文件中未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扣2分/项。
应了解作业区的自然灾害历史,尽可能避开自然灾害影响区,做到早发现、早监控、早预防、早处置。 应对气象灾害(台风、龙卷风、强对流天气、冰雹、沙尘暴等),火山、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面沉降与塌陷等),海洋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建立作业区域自然灾害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危险性较大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隔离、屏蔽设 施。 临边、沟、坑、井、孔洞、平洞等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围栏、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网(带)等设施。勘探及施工机械、传送装置等转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勘探平洞洞深30m以上,探井掘进深度大于7m时,应采用通风设施。 在暴雨、台风、暴风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根据勘测作业或工程进展情况,辨识受限空间 内容 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取公示、隔离措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先检查其内部是否存在可燃或有毒有害有可能引起室息的气体,必须先检测或提前通风,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 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设置满足施工人员安全需耍的通风换气、防止火灾、塌方和人员逃生等设施及措施。 在潮湿场所、管道、平洞、廊道、电缆隧道及沟道、窨井等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使用电动工器具应符合绝缘要求。 ① 危险性较大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隔离、屏蔽设施,扣2分/处; ② 危险作业部位未设置安全设施,扣2分/处; ③ 高处作业未设置安全设施,扣2分/处; ④ 机械转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扣2分/处; ⑤ 平洞、深井未按要求采用通风设施,扣2分/处; ⑥ 极端天气前后未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处。 3 自然环境 7 ① 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扣5分;辨识不全,扣1分/项; ② 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扣5分; ③ 未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扣3分。 安全防护 10 序号 受限空间 项目 7 标准分 ①未对受限空间进行辨识、公示、采取隔离措 评分标准 施的,扣2分/处; ② 作业前未测定有可燃或有毒有害有可能引起室息气体的,扣2分/处; ③ 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人员室息、火灾、塌方和人员逃生等设施及措施的,扣2分/处; ④ 潮湿场所、管道、平洞、廊道、电缆隧道及沟道、窨井等空间内作业时照明电压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电动工器具不符合绝缘要求,扣2分/处。 实得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现场存放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按规定存放,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领、退料制度,并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 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运输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 标准分 6 防火防爆 10 ① 现场存放炸药、雷管不符合规定,扣2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② 炸药、雷管的领、退料程序未严格履行制度要求,扣2分; ③ 未按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扣1分/处; ④ 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有缺陷,扣2分/处; ⑤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符合规定,扣2分。 7 在坑、洞、井内、电缆隧道及沟道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作业场所,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和规范的要求。 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爆要照明、通风、求。 应急照明及指示灯标志应齐全,符合照明设计标准降尘等 相关规定。 空气流通不畅、存在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含量超标的作业场所,应进行通风换气、防尘降尘处理等措施;配置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配电箱、开关柜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① 未按要求配置照明,扣2分/处; ② 照明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扣2分/处; ③ 应急照明及指示灯标志不齐全,扣1分/处; ④ 未采取通风、防毒等安全措施,扣2分/处; ⑤ 当作业环境中粉尘达到或超过一定浓度,未进行防尘降尘处理,或处理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扣2分/处; ⑥ 未根据作业环境配置防护用品,扣2分/处。 8 8 8 ①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扣1分/项。配电箱及开关柜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带电部位裸露,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按规定编制专项用电方案。 变压器、配电箱等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定期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检查。 电线、电缆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分/处。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扣2分。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扣1分/处; ②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用电方案,扣2分/项; ③ 变压器、配电箱等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扣1分; ④ 无临时用电定期检查记录的,扣1分。
进入边坡或基坑作业前,应排查坡体及周边不稳定岩石或物体。禁止在大雨、大风等天气进入边坡、基坑作业; 人工边坡临边、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警示标志; 开挖边坡应及时支护处理,坡顶设置截、排水边坡与基坑防10 沟,坡体设置排水孔,坡面封闭;基坑做好排水措施护 和坑壁防护; 作业过程中对边坡、基坑进行严密监控,对危险部位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消除、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 排架、作业平台搭设稳固,底部生根、杆件绑扎牢固、跳板满铺,临空面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脚手架搭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术规范;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并经体检合格。 脚手架搭设应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0 10 脚手架 搭拆危险性较大的高大异形脚手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搭拆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批。 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办公场所、营地宿舍、仓库、加工场地等应有相11 5 消防安全 应的消防器材,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① 边坡、基坑及周边存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等安全隐患,扣2分/处; ② 人工边坡临边、基坑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处; ③ 人工边坡与基坑未按要求进行支护和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处; ④ 对危险部位或异常情况,未采取消除、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扣2分/处; ⑤ 排架、作业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评分标准 ① 未按规范搭拆和使用脚手架,扣2分。架子工实得分 未持有效证件或未经体检合格,扣1分/人; ②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扣1分/处; ③ 搭拆危险性较大的高大异形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方案,或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搭拆方案未经论证审批,扣2分/项; ④ 极端天气前后未组织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 ① 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扣1分/项; ② 未定期组织检查,扣1分/项; ③未建立动态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清单和档案,扣1分/项。 现场应建立动态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清单和档案。
序号 12 作业场所温度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高温或低温内容 作业级别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防暑降温或防寒防冻措施。 高温作业时间不能超过持续接触热时间规定限高低温防护 值;通过合理组织通风、送风或空调降低工作环境温度,在接触热源作业时,尽可能实现隔热操作方 式。 控制低温作业时间,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防冻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寒防冻措施。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5 ① 高温作业寸间、防护措施等未满足规定要求,扣2分/处; ② 低温作业时间及防护措施等未满足规定要求,扣2分/处; ③ 防寒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扣2分/处。 13 遵守机动车、船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航道作业应经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机动车驾驶员应持证驾驶相应类别的机动车辆;船舶驾驶员应经海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按规定对交通工具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交通安全 保证其状况良好。 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 严禁使用独木舟、竹筏、油桶筏、橡胶内胎和羊皮筏等稳定性较差的水上交通工具载人过渡。根据有关规定及现场情况,有选择使用橡皮艇。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 〇 化学试剂应依其特性(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氧化性、放射性等)予以分类存放管理,存放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采购危险化学试剂,需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试剂管理 化学品采购证,向有资格经营化学试剂的部门或生产单位购买。 试验室化学试剂管理人员应根据化学试剂及试验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试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资料, ① 未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航道作业未经当地海事部门批准,扣2分; ② 驾驶员未持证上岗,违规驾驶,扣3分/人; ③ 机动车辆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或存在安全隐患,扣2分/项; ④ 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扣5分/项; ⑤ 使用稳定性较差的水上交通工具载人过渡,扣2分/次: ⑥ 未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扣1分/处。 15 14 10 存放的化学试剂名称、数量应账物相符,定期检查。 剧毒品在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试验工作应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使用化学试剂试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凡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均应进行必耍的处理至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① 化学试剂存放管理不规范,扣2分/项。存放场所不满足存放要求,扣2分/项;■ ② 危险化学试剂采购不符合相关规定,扣5分/次; ③ 化学试剂管理资料不全或记录不规范,扣2分/项; ④ 剧毒品使用及管理不满足要求,扣2分/项; ⑤ 使用化学试剂试验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扣2分/次; ⑥不按要求排放含化学试剂废水,扣2分/项。
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现场材料、设备按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要求。 临时建筑设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做到按图用地,布置得当,搭设合理,环境整洁。 作业场区的安全文明施工图牌、各类警示标志等醒目、齐全。 办公、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垃圾排放符合有关规定。 ① 施工场所垃圾或废料未及时清除,扣1分/处; ② 现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定置堆放整齐,扣1分/处; ③ 临时建筑设施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扣1分/处; ④ 场区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图牌、标志,扣1分/处; ⑤ 办公、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垃圾排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15 文明施工 5 5.7.2作业行为管理(180分) 序号 序号 项目 项目 内容 内容外业工作(选厂、选站、选线、现场踏勘、测绘)前,应了解工作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治安、动植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等状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外业工作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签名备案。 外业工作应配备劳保用品和急救包;艰险地区作业应配备通讯、定位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标准分 标准分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① 工作前未制定相应预防措施,扣1分/次。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扣1分/次; ② 人员安全交底无记录或无针对性,扣1分/人; ③ 未配备劳保用品和急救包,扣3分。艰险地区未配备有效的通讯、定位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扣3分/次; ④ 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人; 实得分 实得分 5.7.2.1 外业工作 15 外业工作人员应按计划时间和路线返回,严禁单人行动或夜行,遇雷电、暴雨、风暴、大雾等恶劣气候,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进入开关场、变电所及变电站或靠近高压线路进行测绘作业时,应听从专业人员指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触电。 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禁止下河游泳、洇渡、捕鱼,河边洗衣等;禁止在不明冰面行走、逗留、作业;禁止在悬崖边、江边、陡坡临边及松动危岩下逗留;野外用火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防火的有关规定。 ⑤ 外业工作存在不安全行为,扣1分/人; ⑥ 无电厂/变电站专业人员陪同进入发电厂开关场、变电所及变电站进行作业,扣2分/人。
序号 2 遵守钻探安全操作规程,水(海)上等特殊钻探内容 标准分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钻探作业前应根据资料复查地下或地上构造物(电缆、光缆、管道等)的埋(架)设位置和走向,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 钻探作业场地应尽量避开危崖下、滚石、山洪、有泥石流危害可能及其它危险环境的区域,开始作业前应清除作业面上方的浮石等不稳定物体,无法清除的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进行加固处理。 临近居民点、人行道、公路、铁路及放牧区作业钻探作业 15 的钻探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泥浆池周边应设置安全标志,当深度大于0.8m时设置防护栏。 雨后或冻融后作业,应严格检查边坡稳定情况,确认安全或处理无误后才能继续施工。 禁止在缺少足够照明的夜间拆建钻塔(架)。遇五级以上的大风、大雷雨、雪雾天气时,禁止进行拆卸、安装工作。 沿海滩涂作业应掌握潮汐变化情况,应有人员 项目 ① 未遵守钻探安全操作规程,扣2分。特殊钻探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2分; ② 钻探作业前未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扣2分; ③ 作业场地选择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④ 临近居民点等特殊区域的钻探项目,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扣2分/处; ⑤ 雨后或冻融后,未检查边坡稳定情况即作业,扣2分/处; ⑥ 钻场修建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扣3分/处; ⑦ 钻探设备、电气设备、塔架的安装、拆卸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扣2分/项; ⑧ 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遵守操作规程,扣1分/人; ⑨ 其他不按规定作业,扣1分/人; ⑩ 泥浆池周边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栏杆,扣1分/项。钻孔经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回填或采取技术措施,扣1分/个。 评分标准 实得分 和设备的紧急撤离预案。 冰上作业前,必须查清冰层厚度,结合勘测设备重量及作业方式,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勘查冰情时,不得少于2人,并携带防护用具,不得溜冰行进。在融冰期,不得从事冰上作业。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滑措施。应经常查看冰情,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冰窟及活水处,应设置安全标志。 修建钻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钻塔安装、起立、放倒、拆卸必须在机长或指定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钻探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及钻进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钻孔经验收合格后,应与泥浆池一并予以回填,或对钻孔进行技术处理。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序号 序号应遵守物探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分 内容 林区、草原爆破作业时应清除爆破点周边可燃、易燃物,药包应采取阻燃措施;采用爆炸震源作业前,应确应遵守测试与检测安全技术规程。配备相关的安全定爆炸危险边界,并应设置安全隔离带和安全标志,同时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应部署警戒人员或警戒船。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测试点的选择应选择不会危及作业安全又能满足 水下爆破作业,应保持水上交通工具及机械设备完 作业需要的位置。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带和安全标志。原位测试 10 好,船工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穿救生衣,爆破作业船、地堆载平台加载、卸载和试验期间,堆载高度1.5倍震勘探船与爆破点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范围内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物探作业 15 放射性勘探应建立放射源领取、使用、退还、保管起吊作业时应符合起重作业规定。 制度,由专人负责;应建立放射源登记档案,按规定建立放射源储存库。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和施工图图纸会审,提出安全采用电法物探时,电缆、导线绝缘电阻、测站绝缘施工技术要求,解决技术问题。 垫板应符合使用要求。供电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绝缘防护跟踪处理重要施工部位和关键施工环节的技术难用品,接地电阻设置安全标志,专人警戒。 现场设代(工点。开展地质预报、设计变更、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安全10 验收配合、非设计原因引起变更设计的确认等工作。 代) 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时,编制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审查、批准。 项目 项目评分标准 实得分 4 3 遵守物探作业安全规程,扣2分; 2分/处; ① 未未遵守测试与检测安全技术规程,扣未清除爆破作业点周边可燃、易燃物,扣② 测试点的选择位置不合理,扣2分/处; 3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扣3分; ③ 未设置安全隔离带和安全标志,扣2分/处; ③ 加载、卸载和试验期间,非作业人员进入堆载高船工未持证上岗,扣3分。船上作业人员未穿救④生衣,扣3分:. 2分; 度1.5倍范围内,扣④ 放 ⑤起射源未建立制度和档案,无专人管理,扣吊作业不符合起重作业规定,扣2分/处。3分; '⑤电缆、导线绝缘电阻、测站绝缘垫板不符合使用要求,供电作业人员未佩戴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阻未① 未进行设计交底,扣3分; 设置安全标志或无专人警戒,扣1分/项。 ② 未跟踪处理重要施工部位和关键施工环节的技术难点,扣2分; ③ 米开展地质预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确认、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安全验收配合等工作,扣2分/项; ④ 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扣3分。 ① 未组织开展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分; ② 未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作业方案中的安全管理内容,扣5分; ③ 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责任,扣5分; ④ 未督促分包商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扣5分; ⑤ 未组织对现场安全状况巡检或召开安全例会,扣5分; ⑥ 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记录和档案,扣5分。记录和档案不完整,扣2分。 5 6 总承包 管理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 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作业方案中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进行审查批准;应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应督促、指导分包商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组织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巡检,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并保存完整的项目安全管理记录和档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和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方进 20 7 现场监理 10 ① 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扣2分/项; ② 未按规定对隐患实施监理,扣2分/项; ③ 未按规定内容进行安全监理或安全监理不到
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协调承包单位交叉作业等工作;开展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许可使用情况,并对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应进行旁站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安全事故。 爆破作业: 应遵守民用爆破安全法规,爆破作业前应履行审批手续。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储、领用、退库、使用符合法规要求。 涉爆人员须持证上岗。 爆破影响区应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 位或无记录,扣1分/项; ④ 未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许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扣2分; ⑤ 未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进行旁站监督,扣1分/项; ⑥ 未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和安全事故,扣5分。 10 8 ① 未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法规或未履行审批手续,扣5分; ② 爆破器材运输、存储、领用、退库、使用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项; ③ 涉爆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人; ④ 爆破影响区未采取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扣3分。 评分标准 ① 未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2分; ② 作业人员未经体检合格上岗,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扣2分。登高架设的人员未持证上岗,扣2分/人; ③ 高处作业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扣2分/处; ④ 作业场所未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进行处理,扣1分/处。存在高空抛掷物件行为,扣1分/次; ⑤ 跨越输电线路的金属脚手架未可靠接地,扣1分/处; ⑥ 在大风等恶劣气候时未停止露天高处作业,扣2分/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扣1分/处。 序号 特种作业、特种高处作业: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设备作业 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现场监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高处作业区域设置的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应规范。 10 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固定牢固;严禁高空抛掷物件。 用于跨越输电线路的金属脚手架应可靠接地,防止触电。 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实得分 起重作业: 应遵守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须性能良好,功能正常,设备安全,满足要求。 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指挥信号明确,传递畅通。 起重吊装作业应严格做到“十不吊”,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在露天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或照明不足时,应停止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① 未遵守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3分; ② 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性能、功能不满足安全要求,扣2分/台套; ③ 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或信号传递不畅通,扣2分/人; ④ 外部条件及环境不满足要求强行起吊,扣2分/项。 10 焊接作业: 应遵守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焊接、切割设备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灼伤、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① 未遵守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3分; ② 焊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2分/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扣1分/人; ③ 焊接、切割及热处理设备存在缺陷,扣1分/项; ④ 焊接、切割作业无安全措施,扣1分/项; ⑤ 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扣1分/次; ⑥ 焊接作业结束后,施工场所未进行安全检查,存在火灾隐患,扣1分/项。 5 序号 9 自上而下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① 未按规定清理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或在松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体,不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垂直交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扣2分/处: 叉作业应设隔离防护棚。 ②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冲沟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与基坑10 高边坡,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危险部位未设置警对断层、裂隙、破碎带、冲沟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作业 边坡,按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并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示标志,扣2分/处; 严格按耍求放坡,作业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 ③ 未按耍求放坡,扣2分/处; 项目 实得分 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加固处理。 人员上下高边坡、基坑走专用爬梯。 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及时分析、反馈监护信息。 ④ 未按要求设置专用爬梯,扣2分/处; ⑤ 未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分析、反馈监护信息,扣2分/处。
序号 项目 III、IV类围岩开挖应对洞口进行加固,并在洞口设置防护棚。 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松石、危石应及时处理,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应对支护状况定期检查,发现支撑的柱、梁杆件破裂、倾斜、扭曲、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加固或更换。 交叉洞室在贯通前应优先安排锁口锚杆的施工。 洞内渗漏水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排水通畅。 对停工时间较长的勘探平洞、各类探井(斜井、竖井、沉井),恢复施工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室息事故的发生。 应遵守坑探安全技术规程。根据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支护和排水措施。 雨后或冻融后作业,应严格检查工作场地稳定情况,确认安全或处理无误后才能继续施工。 探井四周和探槽两侧1.5m范围内严禁弃土或放置工具。 发现地下设施和埋藏物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有关部门。 临时停工应加盖板或护栏,竣工收资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回填或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识。 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遵守水上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按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和通讯工具。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及劳动防护用品。 雨雪天气应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应及时清除积水、冰、霜、雪。 遇雷雨、暴雨、洪水、浓雾、大雪、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暴风雪和强台风后应全面检查作业船只或作业平台,消除隐患。 施工平台、船只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通航河段作业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除埋设的套管、井口管和留置在水域的其他障碍物。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① III、IV类围岩开挖未对洞口进行加固,或未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扣1分/处; ② 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松石等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扣1分/处; ③ 洞顶、洞内排水系统不完善,或排水不通畅的,扣1分/处; ④ 未遵守坑探安全技术规程,扣2分。未采取支护和排水措施,扣2分; ⑤ 作业前相关人员未配备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扣2分; ⑥ 雨后或冻融后,未检查工作场地稳定情况即作业,扣2分/处; ⑦ 临时停工未加盖板或护栏,竣工后未回填或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识,扣2分/处; ⑧ 探井四周和探槽两侧1.5m范围内堆放弃土或放置工具,扣3分/处; ⑨ 发现地下设施和埋藏物未立即停止工作,未报告有关部门,扣2分/次; ⑩ 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人。 实得分10 洞室与槽、坑探作业 20 11 水上作业(含海上) 10 ① 未遵守水上作业相关规定,扣3分; ② 救生设施配备不足、有缺陷或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扣2分/项; ③ 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有缺陷,扣1分/项; ④ 恶劣天气未停止水上作业,或暴风雪和强台 风后未检查、未消除隐患,扣1分/项; ⑤ 未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扣1分/项: ⑥ 通航河段作业未经海事部门审核同意,扣2分; ⑦ 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除埋设的套管、井口管和留置在水域的其他障碍物,扣2分。
项目现场管理应统筹协调分包方之间的交叉作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作业,可能危及对方作业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作业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制定交叉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管理。 现场作业区有多个专业进行交叉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各专业进行安全交底后开展作业,并安排专人监护。 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余料等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上下投掷,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① 项目现场管理未统筹协调分包方之间的交叉作业,未将相关信息进行通报的,不得分; ②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作业,未签订安全作业管理协议,未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管理,扣3分/项; ③ 未制定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安全交底,未安排专人监护,扣2分/项; ④ 交叉作业时,投掷工具、材料、余料,扣1分/次; ⑤ 垂直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或其他安全措施的,扣2分/处。 12 交叉作业 10 5.7.3标志标识(15分) 序号 序号项目 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① 未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的,扣2分/处; 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扣2 分/处; ② 未安排专人监护的,扣2分/处。② 标志、标牌不规范,扣1分/处。 ① 未设置必耍的安全标志、标识,扣2分/处; ② 安全标识、标志设置不规范,扣1分/处。 实得分实得分 2 1 3 应在危险场所、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醒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危险作业区域 目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危险处所夜间设红灯示警。 危险场所 标志、标牌应规范、整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办公场所交通标志、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疏散办公场所 场地标识、消防设备标识等安全标志标识应齐全、规范,好。 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 5 5 5
5.7.4相关方管理(20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① 未进行考核和评估,扣2分; ① 制度涵盖内容不全面,扣2分;② 未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及档案的,扣2 分; ② 未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扣1分/1项。 ③ 未实时更新合格相关方名录及档案,扣分。实得分实得分 4 1对相关方产品、服务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应执行相关方(含承包商、供应商、分包、出租及产品、服务后临时工)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资格预审、选择、服务估,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及档案。 管理规定评价 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定期对相关方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名录及档案。 续用等。 应确认分包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确保符合国家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行业有关工程分包、采购等管理规定。 55 5 ① 未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分; ② 资质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 资质审查 3 安全要求 审查相关方编制的安全作业方案。 应确认相关方设备性能、设备完好率; 检查、督促相关方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并保留记录备查。 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督促相关方识别作业活动风险,采取预控措施;督促相关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禁止分包方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 ① 未审查相关方编制的安全作业方案,扣3分; ② 未对相关方设备性能及完好状态进行检查,扣2分; ③ 未检查、督促相关方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无相关记录,扣2分; ④ 未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分。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扣3分; ⑤ 未督促相关方识别风险、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扣2分; ⑥ 违法分包,不得分。 5 5.7.5变更管理(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 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制定变更计划; 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根据变更内容制定相应方案及措施,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交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①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履行变更审批、验收程序,扣3分; ② 未制定变更方案或措施,扣2分/项; ③ 变更方案及措施未交底,扣2分/项。 5.7.5 变更管理 5
5.8隐患排查和治理(70分) 序号 序号项目 项目 内容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实施监控治理并形成闭环管理。 按上级(国家或行业)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报送。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排查方法,落实贵任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应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 隐患排查应涵盖到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环节。 根据生产实际,策划检查实施方案,编制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①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有缺失,扣2分/项; ② 未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未按要求报送上级单位,统计分析表未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扣2分/项; ③ 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防控职责的,扣3分。 ① 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不得分; ② 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扣3分/次; ③ 未对排查出的隐患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扣 3分; ④ 隐患排查范围和内容有缺失,扣2分/项; ⑤ 缺少检查表,扣5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扣3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扣2分; ⑥ 未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扣2分。 5.8.1 隐患管理 10 5.8.2 隐患排查 25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排除。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贵任人、落实资金、明确时限和编制预案,做到“五到位”。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在治理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后进行治理效果验证和评估。 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根据工作实际和自然环境特点,建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机制,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应制定、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① 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未对隐患进行治理,不得分; ②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扣2分/项; ③ 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扣2分/项; ④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未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扣10分/项; ⑤ 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扣5分; ⑥ 未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未对治理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估,扣2分/项。 5.8.3 隐患治理 25 5.8.4 预测预警 10 ① 未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扣5分; ② 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未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扣5分; ③ 未制定、采取预防措施,扣5分。 5.9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40分) 序号序号 项目 内容 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组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或危险后果进行评估、制定控制措施,并形成记录。 根据相关标准(包括不限于附录E),确定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 标准分 20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① 未建立辨识与评估管理制度,不得分; ② 未按规定进行辨识与评估,扣5分。辨识与 评估范围不全面,扣3分; ③ 未确定重大危险源,扣5分; ④ 未制定控制措施或应急预案,扣5分。 实得分 实得分5.9.1 辨识与评估
5.9.2 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将本单位重大危重大危险源登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记建档与备案 应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重大危险源监统进行检测、检验,保证其有效可靠运行。 控与管理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① 未登记建档,扣5分; ② 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扣5分。 ① 未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分; ② 未实施监控并形成记录,扣5分; ③ 未检测、检验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的,扣3分; ④ 未检查、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的,扣3分; ⑤ 无安全警示标识的,扣5分。标识不全的,扣3分。 5.9.3 10 5.10职业健康(40分)5.10.1职业健康管理(2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① 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扣1分/项; 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分/项; ③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未进行职业危害检测,扣1分/项; ④ 在检测超标区域未设置标识牌,或未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扣1分/项。 ①未建立管理制度,不得分。管理不到位,扣 评分标准 1分/项; ② 防护设施、用品不满足要求或失效,扣2分/项; ③ 费用投入不足或未按规定使用,扣1分/项。 实得分 1 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应急撤离危害区域管理 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 应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检测,在检测超标区域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 序号 职业防护用 项目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定发放 内容 10 标准分 实得分 品、设施 范围和标准,明确采购、验收、发放等管理内容,并督查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及时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应对职业危害现场急救用品、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保证职业健康防护专项费用,定期对费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 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排职业危害相关岗位人员在上岗前、转(下)岗后、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职业健康检查 业健康检查,记录并保存检查的结果。对影响职业健康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5 ① 未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扣1分/人; ② 未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的,扣3分; ③ 对影响职业健康的因素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扣3分。 ① 无防护措施,扣2分/处; ② 无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项。 作业场所存在粉尘、噪声、化学伤害、有害气体、高低温伤害、辐射伤害等,应采取防护措施,并配备防护职业健康防护 用品或器具。 5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1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职业职业危害告知 危害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偏离规定程序的潜在后果,以降低或消除职业健康危害。 应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职业危害警示 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 ① 未告知职业危害,扣1分/人; ② 未采取有效方式(公告、标识、警示、教育培训等)进行宣传教育,或无记录,扣3分; ③ 从业人员不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扣2分/项。 2 5 ①未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或其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有缺失,扣1分/项。 5.10.3职业病危害申报(5分) 序号 项目 职业病危害申报 内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场所,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 5 ①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不得分。
5.11应急救援(5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45.11.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体系,成立应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方案。 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培训和演企业应定期开展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应急机构和队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力培训以及重点岗位员工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伍 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必要时可与当地具练 制定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规定进行演练,并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确定应急响应原则和标准。 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做好应急启动、指挥、处置全事故应急预案(附录F),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等工作;必要时与当地专业应和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 急救援队伍取得联系,确保提供足够的人力和设备开展救应急响应与事援。 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建立预案备案、评审制故救援 度,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消除、施工秩序恢复、污应按规定修订。 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后期处置工作。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应急设施、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备、物资 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① 未组织预案培训,扣3分; ① 未建立应急工作体系,不得分; ② 未组织应急管理能力、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无158 相关培训记录,扣3分/项; ② 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扣3分; ③ 未制定演练方案,或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修订③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扣3分。 完善,扣3分/项。 ① 未制定本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不得分。预案编写不符合有关规定,扣3分; 12 10 ②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满足要求,扣2① 未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原则和标准,不得分; 分/项; ② 发生事故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分; ③ 应急预案未评审、发布,扣3分; ③ 未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价、改进,扣3分。 ④ 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要求备案,扣2分; ⑤ 未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扣2分。 ① 未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扣2分 /项; ②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扣3分。 5.11.2 5.11.5 5.11.3 5 5.12信息报送、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40分) 序号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① 未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扣5分; ② 未报送安全信息,扣3分/次; ③ 信息报送不及时,扣2分/次。 ①未按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分; ② 事故调查处理未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不得分; ①瞒报、谎报不得分。迟报,扣③ 未落实整改措施,扣5分。 3分/次。 实得分 5.12.1 5.12.3 5.12.2 落实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等安全信息管理要求,明发生事故后,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按确信息报送责任人。 信息报送 规定成立、参加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贵和权限,进行事按规定报送安全信息,报送应做到准确、及时和完故调查;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整。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等,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事故报告 告。 应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5 10 15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定报告。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评定。 评定报告应以企业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将结果向企业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对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评估和分析出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当中。 对绩效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应认真进行落实,保证绩效改进落实到位。 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单位和岗位兑现奖惩。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8 ① 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未制定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不得分; ② 未认真执行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扣4分。 5.13.1 建立机制 ① 未按期进行评定,不得分; ② 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扣3分; ③ 未将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扣3分; ④ 评定报告有漏项,扣1分/项。 5.13.2 绩效评定 10 5.13.3 持续改进 12 ① 未根据评定结果持续改进安全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扣3分; ② 未制定改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扣3分; ③ 未对评估和分析出的问题提出纠正或预防措 施,扣3分; ④ 未对纠正措施进行闭环,扣3分; ⑤ 未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兑现或处罚,扣3分/单位。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建立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制度:A1安全生产责任制(含安全生产职责) A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A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含隐
患排查治理)
A5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含特殊危险作业) A6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含特种设备) A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A8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A9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A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ll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A12应急管理制度
A13事故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A14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A1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建立适合所从事专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B1工程勘测(包含地质、测绘、水文、物探、勘探) B1.1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B1.2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B1.3材料仓库、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B1.4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 1.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1.6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B1.7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制度 B2工程总承包管理 B2.1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职责、策划、安全投入、教育培训、例会、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安全考核等) B2.2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B2.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B2.4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B3工程监理 B3.1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 B3.2安全巡视及旁站监理制度 B3.3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B3.4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审查制度
B3.5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制度 B3.6工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 B3.7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管理制度 B4工程监测检测 B4.1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B 4.2动火作业管理制度B4.3材料仓库、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B4.4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B5工程科研试验 B5.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B 5.2材料仓库、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B5.3危化品管理制度 B5.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附录C电力勘测设计安全作业规程目录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建立基本安全作业规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程:ci规划踏勘安全作业规程C2钻探安全作业规程C3山地安全作业规程C4地质、测量、物探安全作业规程C5水文测验安全作业规程C6科研试验安全作业规程
附录D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
以下为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重要临时设施:包括临时使用的交通运输道路、桥梁,油库,民爆品、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的临时营地、渣场 等。
二、 特殊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三、 危险作业项目: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四、 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 (一) 水上勘测作业:
在水深超过3m,或流速超过2m/s,或水域环境复杂的场地,利用水上交通工具、水上作业平台或钢丝缆绳等方式,从事水上(包括海上)钻探、检测、试验等作业。
(二) 坑探作业:
1. 在深厚覆盖层或不稳定地质岩体中施工,可能存在垮塌等隐患,或平洞深度超过200m,竖井深度超过10m; 2. 平洞、坑槽内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或可能发生岩爆、突涌水等现象。 3. 沉井、斜井施工。 (三) 交叉勘测作业:
指在同一作业区域或上下空间存在两个及以上作业单元,且存在安全影响的作业。如,上部平洞施工爆破、弃碴,对下部勘测作业产生安全影响;在平洞内同时存在平洞施工和岩体试验的作业。 (四) 高处、临边机械勘探: 1.
在悬崖、高边坡等临边区域开展机械钻孔;
2. 采用搭建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等进行机械勘探,距地面高度大于3m; 3. 或在坡度大于30°的坡面上,作业空间受限的机械勘探作业。 (五) 特殊地段勘测作业: 1. 边坡危岩体、深长洞穴、岩溶洞穴、坑道、隧洞等进行实地勘测作业; 2. 借助攀岩、绳梯等,对高边坡、深井进行专项勘测作业; 3. 上游来水存在陡涨陡落的水上或临边勘测作业; 4. 特殊区域(沙漠、戈壁、荒无人烟、沼泽、海上等)或季节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野外勘测作业。 (六) 野外防火区作业: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等进行野外作业,如物探等露天爆破,临时施工用电等。 (七) 其他作业:
1. 在固定区域勘探作业环境中,存在突出的动植物伤害、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影响,需耍夜间作业; 2. 明显存在泥石流、滑坡、大风等自然灾害影响; 3. 市政项目勘探、科研作业对周边人员、设施等公共安全存在较大影响。
附录E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及分级
一、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1.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判定的重大危险源。 2.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2004)56号)对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等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判定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如下: 1. 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作为分级指标。
a +Pi V .+ Qny 2. 的计算方法 式中:
仇由,…,?,—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ft,a—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卢7,卢广%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 校正系数P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万值,见表1和表2:
毒性气体 危险化学品类别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危险化学品 1.5 彖1<化氛 3 碳酰氯 1 溴甲烷 3 氯 4 2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P值取值表 毒性气体名称 一氧化碳 二氧化硫 氨 2 环氧乙烷 2 氰化氢 见表2 毒性气体名称 2 硫化氢 5 2 5 氟化氢 二氧化氮 磷化氢 异氰酸甲酯 20 20 10 10 20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卢=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9=4取值。 4. 校正系数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a值,见表3: 表3校正系数a取值表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 100人以上 50人?99人 30人?49人 1?29人 0人 a 2.0 1.5 1.2 1.0 0.5
5. 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A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值的对应关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及值 松100 100>/?^50 5〇>y?^io R<10 1
附录F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建立与本企业生产实际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F1综合应急预案 F2专项应急预案 F2.1自然灾害类 F2.1.1防台、防汛、防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F2.1.2防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F2.2事故灾难类 F2.2.1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F2.2.2施工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F2.2.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F2.2.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F2.2.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F2.3公共卫生事件类 F2.3.1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F2.4海外项目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F3典型现场处置方案 F3.1人身事故类 F3.1.1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F3.1.2机械伤害伤亡事故处置方案F3.1.3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F3.1.4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F3.1.5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F3.1.6爆破作业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F3.1.7交通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F3.1.8溺水处置方案 F3.2作业事故类 F3.2.1水上作业船舶遇险处置方案 F3.2.2起重机械故障事故处置方案 F3.3火灾事故类 F3.3.1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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