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
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各种制度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我工地施工的所有分包单位及个人必须同项目部签
定生产安全责任书,方可进行施工。
二、对参加本项目的分项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
全教育、质量、技术、综合治理教育,并登记造册有关人员签字。
三、凡参加本项目部的分项工程的分包队伍必须遵守以下安全
管理制度:
1、 参加施工的工人(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
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2、 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提升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司机,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其他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和要求的严禁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示和警示牌不得擅
自拆除。如须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5、 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不小于1.5米距离。高度不大于
1.5米。远距离、上下运输材设施料应用信号联系。
6、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机械和动力
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7、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杂在
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8、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
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9、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
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0、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
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
进行定期体检。
1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
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4、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
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15、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
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6、宿舍内严禁用电炉子、乱接、乱拉电线。
四、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结合本工地的
实际情况,易燃、易爆材料多(如木料、刨花、锯屑、碎木片、木模板等)。尤其在施工期间,电焊、气焊、喷灯、锅炉等临时用火作业也很多,如若管理不善,极易引起火灾。因此,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工作政策、法规、条例,作好防火工作。
宏府建筑公司 宏府大厦二期项目部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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