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窝工损失如何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因为各种原因若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从而产生窝工损失,那么窝工损失该由谁承担呢?承包商或合法分包商进行窝工损失索赔时应向谁索赔?在发生纠纷诉诸时,哪些窝工损失得以被支持呢?
一、承包方窝工停工确实发生,但索赔数额证据不足,发包方对索赔数额不认可,但对停工负有责任,则行使自由裁量权酌定承包方应得的窝工停工损失
最高院案件:(2014)民一终字第108号
案情简介:2003年9月8日,康福公司与东阳公司协商签订了(2003)第1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东阳公司承包康福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大厦项目土建、安装项目。2004年10月15日,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因案涉工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审手续,向康福公司下发违法建设工程停工通知。2004年11月17日、11月26日,康福公司两次要求东阳公司停工, 11月27日康福公司通知东阳公司退场。双方对由此产生的工程款支付及给东阳公司带来的窝工停工损失不能达成一致,遂诉至。
认为:一审和二审均认为,在承包人提出的窝工停工损失,发包人不同意,且承包人证据不足,双方又均未向申请鉴定的情况下,考虑到发包方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案涉工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合同无效,发包方对停工的确负有责任,而承包方的确在停工后有留守人员看守工地直至最后完全转交,因此可以运用自由裁
量权酌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一部分窝工停工损失。
索倍支招: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自身合同意识,按照合同进行窝工索赔,保留好记录窝工停工损失证据。
二、双方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放弃发包人导致的窝工停工损失索赔权利,则窝工停工损失不可索赔
最高院案件:(2015)民申字第1004号
案情简介:重庆巨杉园林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组团园林景观工程)》。后因双方就施工场地移交,抢工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工程管理费损失的承担等问题产生争议诉至。
认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为闭口包干价,其包括的项目中含有管理费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缓建,承包人不收取停、窝工费,并自愿放弃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本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建,在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所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发包人不再承担。发包人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那么在双方未达成赔付损失协议的情况下,无论是两江房地产公司未按期移交施工场地导致工期延误损失,还是工程停缓建所造成停工费、窝工费,承包人申请窝工停工损失费都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
索倍支招:承包商应注意合同中类似放弃窝工停工损失索赔的条款,合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否则影响后期的窝工损失索赔的利益。
三、双方施工合同中约定窝工停工索赔程序,承包人未按照程序索赔,则窝工停工索赔金额不予支持
最高院案件:(2014)民一终字第56号
案情简介:2003年12月31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铁公司)与瑞讯公司签订阜周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瑞讯公司将阜周高速公路13标段发包给中铁公司施工。后因工程并未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双方围绕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承包人的窝工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至。
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窝工停工索赔程序,那么2004年至2005年第一次停窝工期间产生的确定的窝工费用,承包人已经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索赔,且该索赔已经经过监理签字予以确认,予以支持;窝工费用不确定部分承包人只进行了部分的程序,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整进行索赔程序,不予支持; 2006年11月至2009年4月期间的停窝工损失问题,承包人并未依据合同约定提出过索赔,因此无权获得该部分诉请款项的赔偿,不予支持。
索倍支招:当合同中约定了窝工损失的索赔程序时,承包人在发生窝工损失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加强自身的合同意识,否则会使自身利息蒙受损失。
四、总包原因导致的劳务分包的窝工损失应向劳务分包的合同相对方分包商索赔,即窝工损失应向合同相对方索赔
最高院案件:(2012)民申字第1557号
案情简介:总包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华兴公司与隆祥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华兴公司向隆祥公司负责哈齐客运专线第二标段CFG桩施工。实际履行中,有关施工、工程计量计价、停窝工损失索赔等事项均由盛驿公司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隆祥公司导致工程未能开工,给盛驿公司造成损失,双方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后三方因华兴公司的窝工损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遂向起诉。
认为:虽然劳务分包方的窝工损失是由工程总承包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提供施工图纸造成,但是隆祥公司作为华兴公司的合同相对方,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务分包方的窝工损失由隆祥公司承担。
索倍支招:当一个工程存在总分包关系,工程的施工一方包括多个主体时,窝工停工损失索赔应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进行索赔。即使总包存在违约行为,分包人不能以总承包人的违约行为拒绝承担其它分包方造成的窝工损失。
参考文献:中国律师网《最高院施工合同窝工损失裁判规则六条》、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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