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的活性。
1.1 产品型号/规格
1×10mL;1×20mL;1×40mL;2×50mL;4×40mL;4×50mL;5×50mL;2×100mL;
4×100mL;2×40mL;1×20L;1×10L;1×5L;1×1L。
1.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
Tris缓冲液 5.0mmol/L
乳酸脱氢酶 ≥6000U/L
苹果酸脱氢酶 ≥3000U/L
α-酮戊二酸 14.0mmol/L
L-天门冬氨酸 210.0mmol/L
烟酰胺嘌呤二核苷酸 0.18mmol/L
2.1 外观和性状
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应为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2.2 净含量
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不小于1.000。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004。
2.4 分析灵敏度
AST含量为100U/L时,测定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在0.030~0.090范围内。
2.5 线性范围
2.5.1 在[5,500]U/L范围内,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2.5.2 在[5,10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0U/L;在(100,5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
2.6.1 重复性
分别重复测定高、低值两个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均应不大于5%。
2.6.2 批间差
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采用GBW(E)090593标准物质对试剂盒进行测试,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
2.8 稳定性
2℃~8℃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应满足2.1、2.3、2.4、2.5、2.6.1、2.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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