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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斯符号学与视觉艺术

来源:六九路网
作者: 王志亮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出版物刊名: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页码: 108-114页年卷期: 2011年 第3期

主题词: 解释物 被解释物 客体 象征 索引 图像

摘要:皮尔斯与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已被学界公认为符号学不同分支的创始者。但皮尔斯的符号学显然没有如索绪尔一样得以推广和应用,特别是在视觉艺术领域。当后结构主义者纷纷指责结构主义种种局限时,他们却发现了皮尔斯的重要性。皮尔斯符号学的三分法、运动性、意义的开放性等概念都不同于以索绪尔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观点。本文尝试通过对皮尔斯符号学理论的解读来分析视觉艺术。笔者认为皮尔斯分别从两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符号学理论:第一,符号是如何传播,即符号的意指过程,第二,符号如何分类,即各种符号的不同特点。这两方面理论也提供给我们研究视觉艺术两方面启示。从符号动态的意指过程来说,视觉艺术的意义在于其意义的无限延迟;从符号静态的三元分类来说,视觉艺术总是包含三种不同符号的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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