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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受辱坠楼案

来源:六九路网
凤凰少女受辱坠楼案

阿红(化名)16岁,湖北阳新县浮屠镇人。阿红还有三个姐和一个哥哥,她在家里是老幺,大姐二姐均已出嫁,哥哥大学刚毕业,在深圳工作。三姐成绩优秀,09年考上重点中学。

该案的另一名受害人,小丽(化名),案发时还不满16岁,湖南省凤凰县木江坪镇某村人。初二辍学到温州一服装厂打工,认识了同样来此打工的少女,邱阿红。9月4日下午1点,她俩到凤凰来玩。 天下凤凰大酒店,是湖南省四星级酒店,它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古城内。2010年9月4日18时43分08秒,湖北少女邱阿红从该酒店的9层走廊窗户跳了出去,“凤凰烈女”事件因此传开。

8月18日,小丽和姐姐小群(化名)辞职,决定回湖南吉首重新找工作。听说姐妹俩要回湖南,同在温州打工的老乡杨杰便邀约一同返乡。8月30日,小丽带着阿红回到凤凰县家中。9月3日,因为阿红要到吉首去买回阳新老家的火车票,两名少女再次来到吉首,并与杨杰见了面。4日晨,阿红起床后,拉着小丽准备去火车站买票。这时,林义(杨杰带来的朋友)打开房间里的电脑,向两少女介绍凤凰古城的风景,说:“就在凤凰古城玩几天吧,凤凰好漂亮的!”

案情分析:

小丽说,9月4日中午,在熟人杨杰以及他的朋友林义的带领下,她

和阿红从湘西吉首到达凤凰。4人到凤凰后,由林义在凤凰的朋友安排吃了午饭,席间几人喝了酒。饭后,阿红、小丽、杨杰、林义、韩晓东、隆某、王凯7人一起到KTV包厢唱歌,(名为:万紫千红)到包厢后韩晓东邀约朋友龚丞、徐磊一起来玩。在唱歌过程中,杨杰及隆某先行离开。阿红与小丽等人在包厢内继续喝酒,而后,由林义等

几人将阿红、小丽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开了四间房。

在歌厅,那些人要了很多啤酒,并不停地劝她和阿红喝酒,她俩不喝,可是那一群人个个端着杯子逼她们:“我们全都喝了,就你们俩不喝那不行”她们只好端起酒杯。期间,那些人不停地出出进进,并在一起交头接耳商量着什么,酒是他们倒的。很快,阿红和小丽就昏昏沉沉地趴在了沙发上。不知多久,小丽被林某扶着去了酒店,上出租车之前,她吐了一地,下车之后,她又吐了,这使她清醒了一些。而阿红则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

林义将小丽扶进912房间后随即离开,韩晓东则进入房间。她说,韩某一进门就抱住她乱摸。阿琳一边拼命地推他,一边问:“阿红呢?阿红在哪儿?叫她过来!”韩某回答:“在另外房间。”又死死抱住她,她推也推不掉。这时,林义敲门了,阿琳冲过去开门向林义求助,林某说:“你陪我朋友聊聊天没事。”“聊天可以,你叫你朋友不要动手动脚。”林某没说什么又走了。韩某将阿琳推倒在床上,继续侵犯她,把她的长裤和内裤脱到了膝盖下。

小丽说她正好来月经,可韩某的手还是不断地伸向她的下身,疼得她边喊边挣扎,滚到了床下。趁着韩晓东去开空调,她冲进厕所将门反锁。一会儿,她听到林义又敲门了,立即打开厕所门和房门,逃了出去。没见有人追来,惊魂未定的小丽靠在走廊上喘了口气,跑到隐蔽处躲了起来。后来看到服务员,她立即求救:“请你帮我找同来的女孩,她穿黑白格子两件套上衣。”不久,有警察找到她问话,并告诉她阿红死了。

蹊跷的是,就在9月27日,事发的酒店发出声明,该酒店的客房、走廊等均为封闭模式,窗户安装有固定玻璃,只留有安全尺寸的活动通风口,空隙间距只有15厘米,正常成年人无法穿越。难怪有人认为,要么邱阿红有神奇的缩骨术,要么警方是在说谎。监控录像在事发后已被当地警方取走,即便是邱阿红在出事前吸食了K粉,即便是她产生了强烈的幻觉,可通风口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她的自杀得逞。公众有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不但涉嫌强奸,而且还有可能涉嫌谋杀。

9月4日晚上,警察问过她情况后,用手铐将她铐在值班警察睡觉的床头。床边放了张沙发,小丽说,5天里白天就坐在沙发上,晚上睡觉开始也是坐着。第三天晚上她实在熬不住了,才在沙发上睡了一晚。“只有犯了罪才被抓进公安局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呢?”当时的她好想

妈妈,可是不敢哭。期间,她父亲来过想带她走,被警方拒绝了。小丽的母亲说:“警察说要我们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我们小丽也是受害者,怎么要我们出这个钱呢?但为了让孩子早点回家,我老公只好找孩子的舅舅借了2000元交了。孩子进去5天才出来。”。

5名施暴者身份目前均已曝光,在本案涉案人员中,最使人震惊的是龚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此外还有:徐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凤凰县竿子坪乡人,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韩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王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少女的悲惨遭遇,可以说是在不法有钱人和不法有权势者的牺牲品!我们不难看出,少女成了他们及时行乐的工具!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惜冒着坐牢的危险,把并不暗事的少女作为发泄兽欲的对象!

案件质疑

阿红明明是未成年少女,但在9月20日凤凰县公安局公布的“真相”文中就成了“女青年”?阿红9月4日跳楼身亡,为什么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消息?阿红父亲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家属质疑:“如果阿红被人戴着安全套强奸,就很可能在阿红体内检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残留体液,那些人就有可能逃脱罪行!”他们希望,能够补充检查阿红的阴道内是否有安全套润滑油残留,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阿红实

施强奸。他们表示不排除申请第三方尸检的可能。但10月2日,凤凰县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阿红的遗体也于当日火化。 阿红的哥哥“现在很后悔当初答应火化,但他们说不同意就按法律程序强行火化。”

没有强奸的直接证据?氯胺酮就是俗称的“迷奸粉”? 氯胺酮(K粉)属于毒品的一种,处于国家严厉的打击状态之下,而个别警察竟然能轻而易举地搞到,这就值得人们深思了。警察理应是对毒品深恶痛绝的,K粉是从什么渠道来的?这一线索不仅与本案有关,恐怕其背后有可能牵扯着一宗毒品案、黑社会案件和重大的“保护伞”问题。

部分网民猜测:阿红早已死在了房间里,但警察有可能将尸体扔到楼下,造成“自杀”的假象。在视频未正式公布前,这一切猜测“皆有可能”。

9月27日上午,凤凰县就此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个被推迟了整18个小时的发布会只进了8分钟便草草收场。会上,官方只提猥亵不提强奸,前后表述不一引起家人不满。尸体火化、当地政府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数额不宜公开,等等,反常的举动背后,都让人遐想不断。从猥亵到强奸,少女身上一直蒙着太多迷惑。一个本该正常的刑事案件,却演变成了行政问责、公众质疑、媒体关注的大事件,让人难以想象。

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少女之死究竟是强奸致死,还是跳楼致死?少女究竟是否遭遇了强奸?更或者是轮奸?少女尸检中的“氯胺

酮”从何而来?这与少女被奸或致死有何关联?当地政府在没有完全澄清案情真相的前提下,为何要急于火化少女尸体,并为几个犯罪嫌疑人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巴掌大的通风口怎能通过一个人? 本案中的两个人被忽略掉了:中途离场的杨杰和隆某。吃饭是隆买的单。小丽称,杨杰20岁是凤凰县人,曾和阿红、小丽在温州同一家名服装厂打工,数月前辞工了。其后没有固定职业。外界称杨杰和阿红恋爱,阿红的母亲坚决否认:也许他追过我女儿,但我女儿说他是个小混混。小丽说,杨杰离开歌厅是去接在一家咖啡店上班的小丽姐姐来唱歌,后来有人跟他打电话说散了要他别来了,他和姐姐就没来。阿红的哥哥说,对隆某的背景不是很了解。阿红家人认为,这两个人被警方“忽略”的原因令人费解。

案件进程时间表

9月4日 阿红在天下凤凰大酒店坠亡

9月6日 阿红家属接到女儿坠亡消息 9月8日 案发4天后进行尸检 9月15日 第一份法医鉴定书

9月20日 凤凰县公安局网站公布“真相” 9月26日 第二份法医鉴定书 9月27日 凤凰县领导召开新闻发布会 9月28日 第三份法医鉴定书

10月2日 凤凰县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10月2日 阿红遗体被火化

10月22日 湘西自治州中院一审不公开审理 10月31日 湘西自治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

阿红是怎么样一个女孩儿?

阿红的母亲称,她为了帮左手有残疾的妈妈分担生活重担,五六岁就去山上捡柴。只要她在家,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包了。10岁就会做饭,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两三桌饭菜都是她一人做,又快又好。由于家里离集市远,女儿进了初中就住校了,家里的油盐酱醋等日用品都是她固执地省下自己的生活费买回来的。

母亲拿出一瓶750毫升的洗发露说:“这是她上学期特意为我买的,她说电视里广告说用这个洗头发好。”这瓶30多元的洗发露,要花去阿红当时整整一周的生活费。如今,它成了这个孩子留给母亲最后的念想,更成了曹庭英心里被撕裂般的痛。去年暑假,她哽咽着对女儿说:“要不,你别上学了。”阿红立刻流下了眼泪。她知道,小姐姐刚刚考上了高中,哥哥还在武汉读大学。尽管爸爸妈妈拼命干活,家里还是没有办法供3个孩子念书。阿红哭着答应了妈妈。今年2月,春节刚过,16岁刚满,阿红就来到温州一家服装厂打工。

每天工作12至14个小时,也只能拿400元工资。但她很聪明,很快就熟练了,工资涨到了1000多,到出事前的两个月,每月拿到2000多元。半年时间,阿红给家里寄了3000元,自己还存下了3000元,出事前两天,她还在电话里告诉父母,准备带2000元给小姐姐交学费。

10月3日,阿红被火化后的骨灰被父亲和哥哥捧回村里下葬,村民哭成一片,“这孩子太可怜了”“她是个特别让人喜欢的孩子,又老实,又懂礼貌,不管碰见谁都笑嘻嘻地打招呼。

在阿红母亲拿出的一本联系簿上,有阿红去年的一则日记:“今天是5月1日,我到后山溜达,在一个荒草丛里,嗖的一声,一只母野鸡从草丛里飞出来,我立刻跑过去,四处找了找,呀,我惊喜极了,有四只刚刚出壳的小野鸡,还有三个没破壳的野鸡蛋,看了好久,准备把它们带回家去玩,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否则它们随着我会死掉的,何必枉送了几条生命呢?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10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纠结了公众一个多月的湖南凤凰女坠楼案,终于有了结果:五个凶手强奸罪成立,两人被判死缓,另外三人分别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其中民警龚丞被判死缓,协警徐磊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5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湖南省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

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的成立了专案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捕,湖南省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了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公安局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此外,有关部门也开始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做好被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湖南省妇联副主席:凤凰“少女跳楼事件”很令人痛心

10月15日下午,她表示,妇联组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受害少女

阿红和小丽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妇联一直高度关注此事,她表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职责所在,湖南省妇联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支持和帮助受害少女维权,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同时希望,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受害少女权益,依据法律程序还事实以真相,给当事人一个真正的公平公正结果。

一审开庭,家属未到场,以涉隐为由,拒旁听

10月22日上午9时,一审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开庭,受理法院为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然而,两名受害少女阿红、小丽的家属无一到庭,两家人称“没有人通知我们开庭日期”。凤凰县法院大门紧锁,有数名警察把守。对方称“因涉及隐私,不公开审理。”大门外围了百余名当地群众。案件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于当日下午5时审理结束,法院称将择日宣判。阿红的父母表示,他们已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状,诉讼请求为:依法追究5被告人强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以及请求依法判定5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507754元。

九旬老革命义愤填膺:决不能草率,手软

庭外人群中一阵骚动,一位年近九旬的老者走过来。有人说,他是凤凰县资格最老的老革命——1950年参加巴斗山剿匪的武工队队长饶明仲老先生,即《乌龙山剿匪记》里东北虎的原型。饶老义愤地说:“对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事关妇女的权益维护,而且事关社会

公正公平。在打击上决不能草率、手软。”案发后,他找到有关领导,希望严惩犯罪分子,给受害人、也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饶老认为,这样的典型案件应该公开审理,在得知记者也无法旁听后,饶老与当地政法委领导据理力争,但未果。

小丽及家属无奈决定:放弃“讨公道”

10月13日小丽母亲称“带个信捎个话,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帮我们”。10月22日一审开庭,小丽及家人毫不知情。这意味着: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追诉已经来不及了。湖南一些律师表示“不太方便”接这个案子。10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兴得知这一情形主动请缨帮助她们,但对帮助者深表感谢之余,心灰意冷的小丽家属还是决定放弃法律权利,小丽母亲说:“孩子是可怜,可是她父母没文化没本事,她也只好认命!”

“迷奸粉”(氯胺酮)的由来

唱歌的过程中,林义对王凯和韩晓东说:搞点K粉让她俩吃,她们才放得开才有机会“上路子”。3人商议好后,韩晓东即给被告人龚丞打电话,龚丞在明确意图后,即打电话联系被告人徐磊,要徐磊带K粉去KTV。两人来到KTV包厢,将2小包K粉交给韩晓东。韩晓东趁阿红和小丽不备,将K粉放入2杯啤酒中。随后,林义、韩晓东、王凯、龚丞分别搂抱着邱阿红和小丽跳舞,并趁机实施猥亵。随着药性的发作,阿红和小丽开始呕吐,阿红已经不能站立。

一审判决 没有之前公众担心的“畸轻”判决

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的5个法定加重情节中,本案就涉及3个:强奸多人;轮奸;致被害人死亡,此外还有使用迷奸粉、司法人员参与等恶性情节,法院一审做出两人死缓,三人被判十年以上的重刑,量刑还是适当的。

只是在这么一个“实体公正”的判决之下,尚有一些疑云影响着人们对本案公正性的判断,也严重腐蚀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学者:要呵护生命尊严

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防范和处理强奸及涉毒案件等,是公安机关的责任。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是个别警察执法犯法;而且,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当地警方力图降低案件的严重程度、减轻涉案警察的罪责。

只有活下来,才能更好的把丑恶揭开

也许,阿红当时是无助的、恐惧的,但值得提醒的是,当受到强迫时,首先要珍惜生命、保住生命,才是更有价值的自尊和自护。活下来,是争取了基本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把丑恶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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