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政办发〔2007〕114号
为有效控制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维护猪肉市场秩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猪肉的消费需求,确保吃上“放心肉”,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商务部《关于印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省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徐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本县行政区内市场猪肉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发抢购,导致价格3天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猪肉及其制品断档脱销等现象。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发改经贸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大小,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级次分为市级(?级)和县级(?)两级。市级为1个县(市)、区以上的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或全市性的市场异常波动。
(一)?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徐州市主城区发生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2、在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县(市)、区以上发生猪肉类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3、在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市)、区内呈多发态势的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
(二)?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我县城区发生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2、我县2个以上镇发生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
五、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及指挥系统
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猪肉市场供应工作,县发改经贸、财政、工商、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物价、公安、卫生、商业等部门成立 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发改经贸委。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有关猪肉市场供应事项。
(一)成立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县长或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负责猪肉供求关系突发时猪肉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协调猪肉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二)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镇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猪肉应急的储备和市场供应;组织定点屠宰厂(点)生产、采购、调运,落实猪肉应急的市场供应;了解和掌握生猪猪源情况;督察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组织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畜牧、商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市
场秩序,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调查分析猪肉市场异常波
动时期生猪供需、价格变动情况和舆论宣传、日常市场监测工作。
(三)猪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时,由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中心成员要立即投入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组织指挥系统协调互动、政令畅通。
(四)指挥中心各部门职责
县发改经贸委:牵头负责猪肉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实施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猪肉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有关经费审核和拨付。
县工商局:负责规范集贸市场猪肉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市场内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注水肉、病死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
县畜牧局: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生猪生产、掌握生猪出栏、存栏,引导养殖户合理均衡出售生猪,同时负责养殖、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及防疫。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猪肉及其肉制品安全的综合监管、依法组织对重大猪肉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物价局:负责加强猪肉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经济措施,开展价格
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猪肉市场价格稳定。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猪肉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持应急猪肉运输交通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县交通局:负责生猪及猪肉运输的绿色通道协调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猪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处理食物中毒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
县商业总公司:负责生猪屠宰厂(点)的审批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行为规范的检查。
(五)各镇及开发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猪肉市场供应波动时期的应急工作。
六、预警和预防机制
县发改经贸委和有关企业对猪肉市场供应要实施监控,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网络,及时准确反映市场异常情况。
1、建立猪肉市场监控日报告制度。对全县猪肉的购进、屠宰、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施监控,启动日报告监测制度,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并科学进行预测、预报。
2、建立预警机制。设定警戒线,当监测到猪肉供应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价格2天内上涨20%以上或出现猪肉销售紧缺现象时,则达到警戒线,应立即提出
预警报告,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同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
3、制定科学的产、需、存、价等监测数据的综合评价标准、预警标准及相应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异常波动时期市场的情况,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市场供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生猪养殖场电子档案
1、确定一批生猪养殖企业名单,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2、会同畜牧部门调查生猪生产情况,对具有50头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建立电子档案,掌握生猪储备情况。
3、加强与邻近城市经贸、商贸等部门沟通,建立供求协调机制,积极从外省或周边城市农村地区组织货源,供应市场。
(二)确定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和采购企业为供应猪肉市场的主要载体。县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纳入猪肉应急加工企业。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与生猪批发商衔接,做好组织货源和日常采购工作,增加市场投放量,切实做到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会同畜牧部门根据生猪养殖存栏、出栏及市场需求量,组织各规模养殖场安排猪源。
八、应急响应
对属于?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由市经贸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属于?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由县发改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一旦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发生时,县发改经贸委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政府和市经贸委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由徐州市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市预案;发生?级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由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
九、应急启动的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控制措施和手段。
(一)及时协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猪肉市场供求状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及时督促各定点屠宰厂(点)与肉品批发供应商、超市、市场等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三)一旦发生生猪重大疾病疫情,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各定点屠宰厂(点)、肉品批发供应商,从周边未发生疫情的地区紧急调运肉类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及时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畜牧、商业、卫生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经营秩序以及销售病害肉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统一部署,提请政府实行价格差率控制,必要时对猪肉实行最高销售限价。
(六)应急供应期间,各部门要确保通讯联系畅通,保障市场监控协调部门与肉品经营单位的通讯畅通。
十、应急结束
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终止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发改经贸委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十一、制订相应应急预案
各镇政府、开发区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报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十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发改经贸委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报县政府批准后实
施。
十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