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国土资发„2016‟362号
敦煌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
推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矿山企业:
根据《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16‟55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敦煌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敦煌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
敦煌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0日
敦煌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0日印发 校对:王义德 打印:李彦华 共印12份
敦煌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题怎人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根据《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16〕552号)要求,现制定敦煌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矿山企业务必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
一、工作目标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矿山企业要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迅速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的整体部署,制定“时间表”和“行动图”,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扎实开展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问题,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实行隐患
“零容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首届文博会的顺利召开和国庆节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和关闭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越界开采、超生产能力生产、私采滥挖、浪费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查处。
二是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无证勘查或持过期勘查许可证从事勘查,未按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私采滥挖、破坏矿产资源,采取“以采代探”方式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加大对停产整顿矿山巡查力度,检查其关闭措施是否到位,档案是否齐全有效,现场是否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偷采偷建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对已设探矿权、地质调查证等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严格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加大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都要做详细记录,对已掌握的隐患点,要经常性逐点巡查到位。对排查出的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和责任人。
三、时间步骤
本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从2016年7月18日开始至2016年10月20日结束,按照分级负责、行业牵头、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自查,管理部门检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8日-8月18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督促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行为,消除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正太,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出处罚、处理过的矿山企业私采滥挖反复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排查档案,敦促整改。
(二)检查整治阶段(8月19日-9月19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深入一线、深入矿山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不得低于80%,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进行查处整改。对排查返现的无证开采矿点,要依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越界开采行为,要责令退回界内开采并严肃查处,确保查处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以采代探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后依法开展勘查工作。要加大与公安、纪检机关的联合办案力度,对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深化阶段(9月20 日-10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对矿产资源分布富集地区及违法行为易发复发地区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查处后的违法开采矿点及违法开采企业注意复查,确保违法开采行为不反弹。同时,认真开展工作总结,查找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题研究,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追责”责任制。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要注重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一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审查先进典型、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基本常识,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普及安全生产隐患基本常识,提升从业人员辨识隐患、发现隐患、排除隐患的业务技能,下决心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组织执法巡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正找不齐、无证开采、破坏资源、非法转让、越界开采、超生产能力生产、以采代探、破坏环境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对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隐患整改不力,安全事故多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的事故隐患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跟踪监控,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尽快遏制事故多发、
频发势头,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