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X综治„2012‟3号
关于制订综治办“三权”管理规定与考评办法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综治有关文件精神,经乡综治委研究,特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任免建议权的基本要求
各村、社区、乡直单位综治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组成。各综治办人员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
二、考察权的基本要求
(一)各综治办建设必须做到“两图、两表、十上墙”,各项工作制度俱全,业务报表、台帐运转及时,并签署相关责任书。
(二)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自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内部防控严密,门栋管理到位,做到治安无乱点、安全无隐患。
(三)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各单位每半月要将矛盾纠纷排查进行登记造册,分析原因,及时调处;确保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四)积极开展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平安创建要与“六五”普法相结合,做到班子、规划、方案、制度四落实;审评资料、业务台帐一一俱全。同时,每年开展两次综治安全以及法制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安全、和谐、守法的创建氛围。
(五)严格杜绝单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事件;杜绝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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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执法引发的群体事件发生。
(六)确保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活动。
(七)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管理。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外流人员和青少年的跟踪管理。
(八)全面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三、考核计酬权
各综治办主任工资每月按照400元发放,工资发放与绩效挂钩。考核标准按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其中乡综治办考核占60%,派出所考核占40%,切实保障综治工作经费。
四、考评办法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党的政策,国家法律。 (二)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工作积极、作风正派。 (三)待人亲切、为人诚恳、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四)工作成绩出色,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考评将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采取个人自评、群众测评、主管部门审评三个骤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评。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95分以下为称职;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称职的发全额工资,基本称职的发80%工资,不称职的发60%工资。
XX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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