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规定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辞职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
二、员工辞职分试用期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两种:
①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填写辞职申请表,从所在班组或部门签批之日起,15天后经办公室签批到期,工资结算按公司规定时间发放。
②正式员工辞职时,需提前30天填写辞职申请表,从所在部门签批之日起,30天后经办公室签批到期,工资结算按公司规定时间发放。辞职人员在30天的辞职期未到而不上班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注:员工自动离职者(指连续旷工三日或假期结束三日后仍未上岗、未填写《辞职申请表》或《辞职申请表》未批而不上岗),视为放弃一切权益,公司将扣发当月其旷工工资,其自动离职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从其工资中扣除。
当30天辞职期满后,不司是否招聘到合适人选进行补充,均按离职者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按公司规定时间发放。
三、员工因私人事务需急辞职者,应填写《辞职申请表》。辞职报告不经审批,立刻离开的,依照考勤制度,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三天不来,视为自动离职,则按上述自动离职条款处理。
四、员工辞职时,必须交还公司发放的有关资料、物品或工具,否则按原价的两倍进行赔偿,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五、 辞职期间,员工仍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xxx管理处 2019年5月18日
所有员工认真阅读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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