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3篇
1 县委组织部: 按照永寿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永组发〔2016〕96号)文件要求,我们农牧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专人对2008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永寿县农牧局委员会现有党支部5个,69人,局机关支部18人、农技中心党支部27人、疫控中心联合支部14人、农机中心支部8人、农机公司支部2人。其中:在职61人、退休8人。 2、党费收缴基本情况。2008年至2016年共计收缴党费146203.3元。其中:2008年收取上缴党费46元、2009年收取上缴党费9663元、2010年收取上缴党费7992元、2011收取上缴党费12249元、2012年收取上缴党费23295元、2013年收取上缴党费23239元、2014年收取上缴党费25914元、2015年收取上缴党费22035元、2016年1至7月份缴纳党费15316元。 二、主要做法 1、严格执行党费缴纳标准。交纳党费使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标准。根据《党章》规定以及中组部编发的《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实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我们农牧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收取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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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比例。在职干部职工交纳党费比例,按月工资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收取月工资收入的0.5%。月工资在3000元以上5000元(5000元)的,收取月工资收入的1%。离退休干部职工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合理收取部分党费。按照中组部编发的《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实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系统内部农林三场、农机公司等自收自支事业管理企业单位的党费收缴,按照每月1元进行收取。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少数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未能按时收缴,往往超过了规定时限(一个季度)才收缴一次; 二是个别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 三是返还党费有限,在培训和用于慰问困难等方面的标准偏低。 四、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实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检查督促。努力提高各支部党费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质,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收缴和使用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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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教育。将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培养干部不断增强自觉缴纳党费的思想意识,及时督促各支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是合理使用返还党费。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开展党内教育培训,学习资料购买上,让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而不断激发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责任意识。 永寿县农牧局委员会 2关于做好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现对乡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全乡各级党组织14个,其中:1个,退休支部1个,党支部12个。现有340名,农村295名。20xx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3527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我乡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乡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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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乡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乡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同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农村支部有收员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流动性较大,特别是退休老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同志多数不在辖区生活,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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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交党费的积极性。 五、改进意见 3党费自查自纠报告(三) 现将财政局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 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直属5个支部、78名,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必备的条件,也是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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