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检验结果的量值溯源和准确性,了解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在存放期间的变化,为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的存放期限确定提供必要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的有效期的确定。 3职责
检测中心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配制及使用人负责相关准备工作、操作及记录。
检测中心设备管理员负责统筹安排及记录归档。 4仪器与试剂
仪器:电子分析天平、检验方法中规定的仪器设备、常用玻璃仪器。 试剂:相关对照品或标准物质、其它试剂(分析纯)、分析实验室用水。 5 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有效期的确定原则
购买的有证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以说明书规定为准,但应定期核查。
按相关国标标准自配的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如相关国标标准中有规定有效期,以标准中规定为准,但应定期核查。
自配的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如相关国标标准中无明确规定有效期,按以下试验步骤确定有效期。
6试验步骤
按各参数标准中规定的方法配制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计算该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浓度值(C),用此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按标准进行正常样品检验。
按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特性确定试验间隔时间。
待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放置第一个间隔时间后,按各参数标准中规定的方法配制新的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计算该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浓度值Cs。用此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按标准进行正常样品检验。同时将之(C)作为未知浓度样品试验,计算其浓度得结果(C1)。
将此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放置第三个间隔时间后按步骤操作,得结果(C2)。
将此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放置第三个间隔时间后按步骤操作,得结果(C3)。
7 结果判断
分别将初始浓度值C与C1或C2或C3各测得值比较,计算每两者之间的相对偏差,如果C值与C1或C值与C2和C值与C3的相对偏差均不超过%,可以证明C1或C2或C3三个结果是可信的,即该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的保存期限定为第三个间隔时间,否则按试验结果相应缩短保存期限。
8 相关记录
NTLC-JL-SOP-053-2015《标准溶液、标准储备液及标准使用液有效期确认记录》
编 写 发布日期
审 核 实施日期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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