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与追究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1 目的 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建立自主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发展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 3 组织与职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环境保律法规与相关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生产车间负责人、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及环境绩效负责。 公司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制度,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各项事务、环境绩效负责; 安技环保室是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执行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责任(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岗位、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职责)的单位、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3.1 3.1.1 公司领导环境保护职责 总经理职责 3.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行为满足环境保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负第一责任。 3.1.1.2 坚持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了解环境保护情况,为开展环境保护预防及治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确保环境保护的必要投入。
3.1.1.3 对环境保护“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落实。对分管副职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和所属单位正职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及时消除环境保护事故隐患、消除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3.1.1.4 审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目标。签发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保护技术规程,批复重大环境保护技术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3.1.1.5 依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人员,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决定环境保护奖惩兑现工作。 3.1.1.6 主持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并在资金、人力资源、物质保障方面提供有效途径。 3.1.1.7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环境保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评审并修改。可行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3.1.1.8 组织和配合环境保护事故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如实、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事故。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一般事故提出处理、考核意见。 3.1.1.9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并监督。 3.1.2 职责 3.1.2.1 认真监督公司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列为会重要工作之一来抓。 3.1.2.2 定期在会上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要求各党支部配合行政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3.1.2.3 督促党工部配合行政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对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者及时
给予表彰,激励职工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1.3 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职责 3.1.3.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组织编制并监督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1.3.2 在分管范围内监督落实好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指令,确保每一个行政指令得到贯彻落实。 3.1.3.3 执行环保 “三同时”,组织开展公司在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3.1.3.4 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检查和污染源排放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排放指标,对指标超标或异常的、及时采取对策并督促整改。 3.1.3.5 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环境保护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1.3.6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 3.1.3.7 审核公司排污费,抓好排污费的交纳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 3.2 3.2.1 各级部门主管环境保护职责 安技环保室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3.2.1.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上级公司环境保护有关文件和要求,在主管副总经理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 3.2.1.2 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公司级环境保护教育;组织专
项环境保护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活动,并对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2.1.3 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规程和工艺流程; 3.2.1.4 编制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规划或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1.5 组织环境保护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3.2.1.6 组织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手续,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和档案。对新增设备向有关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其落实; 3.2.1.7 开展现场环境保护日常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环境保护问题,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遇有违反环境保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或因环境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环境事故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2.1.8 对生产作业各环节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1.9 负责环境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组织环境事故、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3.2.1.10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对在环境保护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党工部等部门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竞赛活动,总结交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开展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推广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环境保护管理方法。 3.2.1.11 检查督促装备部门、车间做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3.2.1.12 积极指导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建设,定期召开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会议。 3.2.1.13 负责对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签订《环境保护环保协议书》,并监督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2.1.14 组织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影响,督促采购部门、装备室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有关程序的要求对相关方资质、相关方环境行为进行验证。 3.2.1.15 负责组织对公司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监督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有关程序管理、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确保不流散、不泄露、不对环境和人群产生危害。 3.2.2 人力资源部环境保护职责 3.2.2.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对环境保护文件和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和下发。 3.2.2.2 负责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环境保护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配备。 3.2.2.3 在企业管理中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综合考核内容之一,在制定经济考核和承包方案时,必须把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列为重要内容。 3.2.2.4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在工厂方针中的展开。组织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以岗位环境保护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5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环境保护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2.2.6 参加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落实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2.2.7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2.2.8 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之中。
3.2.2.9 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和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3.2.3 党工部环境保护职责 3.2.3.1 对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2.3.2 积极配合做好公司安技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3.2.3.3 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用。 3.2.3.4 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环境保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2.3.5 做好班组环境保护建设,参加企业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3.2.3.6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2.3.7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卫制度,认真做好危险废弃物的出厂检查。 3.2.3.8 配合组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演练。 3.2.3.9 参加环境保护检查和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环境投诉与社区协调的工作。 3.2.4 制造部环境保护职责 3.2.4.1 监督各生产车间环境保护管理,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3.2.4.2 在保证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2.4.3 及时将环境保护动态传达到生产车间及班组; 3.2.4.4 在生产中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紧急事态及事故时,按照有关的规定或程序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3.2.5 技术中心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3.2.5.1 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管理,积极采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环境保护专业装备。 3.2.5.2 负责对环境保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物料以低污染或无污染的材料进行替代或淘汰 3.2.5.3 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3.2.5.4 负责工艺技术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工艺布局、材料选择时考虑环境保护措施。新增化学品的试用前,应组织安环主管部门对材料环保特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做出“使用、不予使用”的决定。 3.2.6 计划财务部环境保护职责 3.2.6.1 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费用计划,保证资金到位,监督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 3.2.6.2 保证环境保护治理费用、教育费用等环境保护费用的资金到位。 3.2.6.3 对各单位(部门)环境保护KPI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 3.2.7 采购部环境保护职责 3.2.7.1 确保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的材料、物资。 3.2.7.2 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防火、毒品管理等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储存、保管、发放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2.7.3 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对所辖场所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和隐患整改、对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3.2.7.4 负责对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相关方的资质进行验证,在办理联单的前提下,按照申报的危废品种、数量联系相关方进行危废的合法转移并在联单返回时,交安环室保管建档。
3.2.7.5 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遵守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2.7.6 对相关方(含供应商)实施环境影响,对存在重要污染工艺(喷漆、电镀、酸洗)的相关方(供应商)进行环保守法的验证,禁止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出示年度环保守法证明的相关方发生各种业务联系(验证方式:相关方向采购部提供由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年度守法证明》) 3.2.8 质量部环境保护职责 3.2.8.1 负责传达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重要信息 3.2.8.2 负责对公司各种计量器具,特别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仪表,进行维修、校验,保持完好状态,符合技术要求。 3.2.8.3 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遵守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2.9 商务部环境保护职责 3.2.9.1 负责对相关方宣传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和管理现状, 收集相关方对公司产品、活动或服务有关环境保护改进方面的建议或信息。 3.2.9.2 负责对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相关方进行资质验证,建立处置台帐; 3.2.9.3 检查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2.10 规划室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3.2.10.1 负责在编制公司中长期、年度发展规划或计划时,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年度发展规划或计划,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投资额、实施年份; 3.2.10.2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有关的前期管理事务。应包括:将治理项目纳入公司年度计划或上报临时投资计划、保管及传递批文及批文信息、联系专业治理单位并进行前期资质验证、组织编制治理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收集各专业治理单位治理
方案、组织招投标、组织签订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实施合同、组织验收。 3.2.10.3 负责组织安环主管部门参加新、改、扩建项目(工艺、设备)评审,并记录安环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同时编制项目(工艺、设备)技术说明书提供给相关方,并确保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3.2.11 装备室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3.2.11.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环境保护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环保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并建立专项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2.11.2 负责组织开展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做好检查与检修,使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2.11.3 对外来施工队伍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签订环境保护协议并监督其落实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或要求 3.2.10 制造部夜班值班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3.2.10.1 夜班值班主任是公司指定的夜班生产现场最高行政领导和夜班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夜间环境保护管理,对夜间生产环境保护的各项事务依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出最终决断、处置与解释。 3.2.10.2 负责对夜班生产现场进行环境保护巡检并如实记录,制止、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2.10.3 负责组织夜班生产现场出现的可能危及环境的紧急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3.2.10.4 负责接收、记录并处置夜班作业过程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的各类信息(如员工意见、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状态信息等) 3.2.11 夜班生产带班人员环境保护职责 3.2.11.1 夜班生产带班人员是公司、部门(车间)指定的班组夜班生产班组级环境保护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带班组夜间环境保护管理,对班组夜间生产环境保护的各项事务依照公司、部门(车间)各项规章制度做出判断、处置。 3.2.11.2 负责对班组夜班生产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日点检并如实记录,制止、查处(批评、教育或考考核等形式)本班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夜班生产期间存在的环保设备设施突发故障组织整改或处置(如立即维修或停止使用待修); 3.2.11.3 负责对本班组夜班生产现场出现的可能危及环境的紧急情况进行报告、并实施或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3.2.11.4 负责接收、记录并处置本班组夜班作业过程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类信息,同时向公司制造部夜班值班主任及时报告信息内容及处置结果。 3.3 3.3.1 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职责 部门主管通用环境保护职责 3.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3.3.1.2 加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支持环境保护人员的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台帐,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3.3.1.3 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环工作。 3.3.1.4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新员工和员工调换工种,必须认真的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操作训练,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操作。 3.3.1.5 合理安排生产,无论岗位是否具有重大环境风险,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安排作业。 3.3.1.6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环保设备设施,组织环境保护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环境隐患,负责本部门污染事故分析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3.3.2 车间主任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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