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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室管理制度【呕心沥血整理版】

来源:六九路网
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部变配电室电气设备/设施/人员的管理标准及 变配电室的运行、事故处理、停送电操作等工作流程.

2、 总则:本标准是依据下列标准制订的,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应按下列标准(或

最新版本)执行;

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全国供用电规则》(1983年) 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77年)

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1978年) 济南供电局颁发的《济南地区工矿企业电气技术管理规程》(1984年) 3、 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3。3 熟悉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 须持《电工证》和《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3。5 值班人员对本规程应进行定期考试,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

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3。6 新参加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

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3。7 能正确使用各类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

3。8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立

0 即制止。

3.9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

应认真分析,分别情况,严肃处理.造成严重事故者,予以行政或刑事处 分。

4、 电气设备的管理范围

本部高低压变配电设施;公共电力线路等. 5、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 5。1 变配电室人员出入规定:

5.1.1 非岗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变配电室。

5.1.2 除主管人员外,其他人员因公进入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外来人

员出入登记表》,方可入内。

5.1。3 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须办理有关手续,由有关人员陪同,并填写登记《外

来人员出入登记表》方可入内.

5。1。4 对违犯安全出入规定的人员,变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禁止,并根据情节通

知保卫部门处理。 5.2 变配电室工作制度

5。2.1 配电室是供用电系统的控制中心,每个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

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值班工作。在变配电室内不准谈笑、打闹或进行与值班 无关的工作。更不允许擅离职守,脱离工作岗位.

5。2。2 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厂供电系统接线方式和供电设备的性能及运行

情况,正确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规定。 1

5.2。3 值班人员应熟悉与供电部门和本单位生产调度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掌握各

用电单位的负荷情况,做好负荷调整和提高功率因数工作。 5。2。4 配电室值班人员负责本部供电系统的监视、用电记录、安全操作、巡回检

查和对配电室内全部设备进行清扫、检查、确保安全供电. 5。2。5 配电室值班人员每班按《高/低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内容进行两次用电

记录,要求准确无误,书写正规,字迹清晰.各配电室耗电由班长每月计 算一次并记录。

5.2。6 停电检修或停电工作时,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票进行操作,按停电工作票

要求,负责完成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拉闸、验电、放电、挂标志牌等) 并向工作人员指明停电范围带电设备所在的位置和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5。2。7 供用电系统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要迅速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

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将事故情况详细记入事故/障碍记录中,未 查明事故原因和设备未修复,不得恢复正常运行。

5。2。8 不论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防

护挡板进行工作;若工作需要移开遮栏/防护挡板时,根据现场条件,装 设安全措施,并有监护人在场,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2。9 值班人员根据巡检和运行情况,对供电设备提出停电检修的意见。 5.2。10值班人员要做好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运行及试验记录。

5。2。1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服从本室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的调度、技术业务

的指导、报告负荷数据、设备运行情况等.对违反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并报告上一级领导. 2

5。2。12积极配合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检修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2。13配电室如有运行电工、维修电工两个人值班时,运行电工在场,允许修理

电工做其修理工作.运行电工不在场,应负责运行工作,不得从事其它工 作.肩负值班工作的维修电工必须熟悉本系统情况,能进行独立操作排除 一般故障.

5。2。14配电室必须有专人负责清扫,每班一次.

5。2。15配电室设班长,,,人,负责全面工作,检查管理变配电设备运行情况, 统一调配各班人员。每月末填写《高压配电室月度运行分析表》和《低压 配电室月度运行分析表》报设备动能室,并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提出建议。 5。3变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5。3。1 配电室值班人员的交接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接班人员要提前15

分钟到班办理。值班人员要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5.3。2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确定交接开始、交班负责人按规定交接内容逐项汇报,

然后接班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核对交班内容确实无误后,接班人员签字。 5.3.3 交班内容:

5.3。3。1 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 5。3。3。2 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 5。3。3.3 有无异常现象;

5。3。3。4 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5。3。3。5 值班各种设备数据,运行日志;

5。3。3。6 有关工作通知单或记录、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口令; 3

5。3。3。7 运行缺陷和安全措施;

5。3。3。8 常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等; 5.3。3.9 检查现场文明生产和清洁卫生;

5。3。3.10 接班人如有疑问,须向交班负责人问清,不得含糊。 5.3。4 交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工作,由交班人员负责

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交接班工作. 5。3.5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

5。3.5。1 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5。3。5。2 接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者。 5.3.5.3 电力系统有异常现象,未查清时。 5。3.5。4 各种记录不齐全时.

5.3。6 交接班手续未办理完毕时前,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4 变配电室巡检制度

5。4。1 为了掌握和监视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填写《高/低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每班两次。如遇雷雨、暴风、大雪、雾等恶劣天气、用电高峰期等应加强巡视检查。 5.4。2 巡视检查精力要集中,对所有电气设备要做到:看、听、嗅、想,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巡检记录中,并向班长及有关人员汇报。

5.4。3 巡视高压设备时,应遵守带电设备规定的安全距离,禁止越过遮栏巡视. 5.4.4 巡视高压设备、进入高压室时,应随时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 5。4。5 配电室室外电力线路(母线槽),每月要进行一次巡视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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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巡视线路时,均应视为带电。当寻找接地故障时,应有防止跨步电压的措施.

5.4。7非配电室人员进入配电室时,应由值班人员随同,除巡视外,不得触动运行设备,值班人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擅自对运行设备进行操作示范。 5.5 变配电设备的缺陷管理

5。5.1 变配电室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包括: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分类、发现日期、发现人、缺陷设备安装地点,处理主要过程及日期、处理人等项。 5.5。2 在巡视、检查、试验、安装中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立即登入设备缺陷记录,对处理的主要过程也要做好记录.

5。5。3 值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要逐项汇报,对长期没有处理的设备缺陷,定期由班长书面向主管领导汇报。

5。5。4 对有故障隐患的运行设备暂时不能停止运行的,值班者要重点监视。 6、事故的处理、报告规程

6.1 事故和障碍发生后,应立即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损坏及引起火灾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操作,事后报告领导. 6。2 事故和障

碍发生后,对事故和障碍的现场和设备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认真记入事故(障碍)记录。对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6。3 事故和障碍发生后,需要紧急恢复运行或进行抢修者,必须经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意,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和障碍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6。4 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以及本部自身原因引起的跳闸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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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停电工作(检修)规程

7。1 凡接触或邻近高压设备的工作或在线路上工作,执行《动能设施/管线维修作业指导书》和《停能作业工作制度》,办理工作票,无工作票不得进行工作。 工作人员要进行停电工作,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填写《停能作业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再到值班班长处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应注明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和工作负责人等。

7.2 配电室值班人员接到《停能作业申请单》时,应向工作项目负责人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填写《停电工作票》。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查,两人共同核对无误后签章,方可进行操作。

高压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度,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如有疑问,停止操作,待清除疑问后再继续进行.

停电操作完毕,配电室值班人员要立即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完成上述技术措施后,配电室值班人员要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工作项目负责人才能持《停电工作票》严格按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工作。

7。3 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工作地点转移后,必须重新办理《停电工作票》。

停电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时间内完成,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在计划送电前1小时与配电室值班人员联系办理延长停电时间的手续,允许后继续工作,否则按原计

6 划执行。

7。4 工作结束后,拆除全部安全措施,检查清理现场,全部人员撤离后,工作项目负责人按时交回《停电工作票》,并签明实际完成时间.

值班人员收到工作票后,会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认为无误时签名,方可按送电操作顺序进行恢复送电操作,《停电工作票》注销,在配电室保存3年以上备查。

在同一停电区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队伍时,必须检查签发的停电工作票及时发出的停电令牌全部收回后,才能按送电程序送电。

9、停送电工作制度

8.1停电操作时,应首先依次对各低压配电室操作,再进行高压配电室进行操作. 8。2鉴于热处理车间的特殊供电要求,尽量避免热处理配电室的临时性停电,如必须停电时,应提前一小时通知车间.

4。 8。3停电结束,需对本部各配电室送电时,应首先进行高压配电室操作,再

依次对各低压配电室进行操作。

8.4各低压配电室送电顺序依次为生活照明配电室(夜间时);热处理配电室; 涂装配电室等其它低压配电室. 9、电气设备的检查和预防性试验

9.1 按规定修理周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小修、项修和大修。检修标准执行水 电部的各类电气设备的检修规程。 10、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7

停能作业工作制度 ZZ2100—23。131—2005 动能设施/管线维修作业指导书 ZZ2100—23.45—2005 5。 记录和表格

名称 编号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交接班日志 ZZ2100—23.54—2005 10KV值班室 3年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ZZ2100-23.55—2005 10KV值班室 3年 停电工作票 ZZ2100-23.56-2005 10KV值班室 3年 工作票登记簿 ZZ2100—23。57-2005 10KV值班室 3年 低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 ZZ2100-23。58—2005 10KV值班室 3年 低压配电室运行月度分析报表 ZZ2100-23。59-2005 10KV值班室 长期 高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 ZZ2100—23.60-2005 10KV值班室 3年 高压配电室运行月度分析报表 ZZ2100—23。61-2005 10KV值班室 长期 停能作业申请单 ZZ2100—23.71—2005 10KV值班室 3年 6。 编制信息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会 签 栏

部门 签字日期 部门 签字日期 部门 签字日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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