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我市2013-2014学年(第29届)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临安市及以上级别立项的学校核心课题和教师小课题所有到期研究成果(不含临安市及以上级别立项的教育规划、新课程专项课题中已获奖的成果)。
2.校级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及非立项的教育、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由校教科室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选送。
3.微观层面的学科教学专题研究论文及经验总结不列入本次评审范围。 二、送评办法
1.在质量同等的前提下,有研究实证材料的研究成果(论文)优先评选。 2.送评成果(论文)一式四份连同推荐表1份(单独放在每篇论文的最前面,不要与成果装订在一起)(见附件1)由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市教育局教科室,个人送交的不予受理。
3.各校须填写《送评篇目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稿随申报材料上交,电子稿发送邮箱:jadecraft@126.com(义务教育学校校名统一按教育局规定的规范简称填写)。中心学校要求按照中学、小学、幼儿园顺序分类填写。
4.送交论文顺序与《送评篇目表》顺序相同。
5.经物价部门批准,每篇成果(论文)交评审费40元。缴费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存入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临安支行,户名:临安市教育学会,帐号:1202085109014450116),缴款人写学校名称,凭银行交款凭证开具。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校在组织校级评选时严格审查,把好成果(论文)诚信关。如在临安市评选中发现有抄袭论文,将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成果(论文)上不得署名,首页左上角打上2×3cm方框,框内第一行标上“第29届成果评审”、第二行标上“类别: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教、特教”);第三行标上“立项级别、年份、编号”(如:省级12年SC26),论文题目字号“小二”,正文字号“小四”,行距“20”,页边距上下各“2厘米”,
左“3厘米”,右“2厘米”,用A4纸打印(复印);推荐表上各栏目要求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特别注意必须手工签好诚信承诺,缺《推荐表》的成果(论文)不进入评审程序。
3.本次成果(论文)收交时间为5月14日一天,提前或逾期送交均不予受理。
4.请各校教科室在接本通知后向全校教师传达清楚,并协助、指导课题承担者做好课题结题工作和成果撰写工作(尤其是到期的市级及以上级别立项课题)。
5.浙江省、杭州市级立项的课题成果参评原则上要求有研究实证材料(即附件)或研究过程中的工作资料。
6.拟评选为一等奖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由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答辩不通过的作降格处理。
附件1:临安市2013—2014学年(第29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推荐表 附件2:临安市2013—2014学年(第29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送评篇目表
临安市教育局教科室
临安市教育学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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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安市2013-2014学年(第29届)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选推荐表 文 题 作者姓名 学 历 职 称 工作单位 性 别 教 龄 任现职年限 年 龄 职 务 立项级别、年份及编号 论文要点 我郑重承诺所写论文系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 个人 诚信 承诺人签字: 承诺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缺少作者“个人诚信承诺”的论文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2:
临安市2013-2014学年(第29届)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选送评篇目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类别 说明:此表请用word文本制作,立项的先填(按立项级别从高到低),中心学校要求中学、小学、幼儿园分类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校名统一按教育局规定的规范简称填写。表格中各栏目顺序不可调换。
序号 学 校 文 题 作 者 立项级别、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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