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气体库管理制度

气体库管理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气体库管理制度

一、气瓶入库、出库

1、入库前,必须检查气瓶有无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大面积受到腐蚀时其最大腐蚀深度不

应超过0.5mm,否则不得入库。

2、入库的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防震胶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漆色字样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气瓶贮存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

定贮存期,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

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4、气瓶应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检查,有合格钢印、气瓶附件完好、有明显的气体标记及字样,否则不准使用。

6、各种气瓶必须专用,不准混装各种气体,严格分类存放。

7、搬运气瓶要拧紧安全帽,轻抬轻放,不准互相碰,不准在阳光下暴晒,发现气瓶如有松动、歪斜、凹陷等现象不准使用。

8、用后的气瓶内压力,保持规定的最低压力。

9、气体库要阴凉通风,清洁卫生,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5℃。 10、气体库15米以内不准动用明火。 三、气瓶库要求

1、气瓶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乙炔瓶库应为下通风。 2、气瓶库内地面为不发火地面。

3、其他要求同《一般库房管理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