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瓶入库、出库
1、入库前,必须检查气瓶有无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大面积受到腐蚀时其最大腐蚀深度不
应超过0.5mm,否则不得入库。
2、入库的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防震胶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漆色字样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气瓶贮存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
定贮存期,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
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4、气瓶应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检查,有合格钢印、气瓶附件完好、有明显的气体标记及字样,否则不准使用。
6、各种气瓶必须专用,不准混装各种气体,严格分类存放。
7、搬运气瓶要拧紧安全帽,轻抬轻放,不准互相碰,不准在阳光下暴晒,发现气瓶如有松动、歪斜、凹陷等现象不准使用。
8、用后的气瓶内压力,保持规定的最低压力。
9、气体库要阴凉通风,清洁卫生,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5℃。 10、气体库15米以内不准动用明火。 三、气瓶库要求
1、气瓶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乙炔瓶库应为下通风。 2、气瓶库内地面为不发火地面。
3、其他要求同《一般库房管理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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