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须知
一、 入住须知:
1、 办理入住登记时,请出示您的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 入住期间如有亲友、同事、客户探访的,请到前台填好访客登记,晚上0:00以后,宾馆谢绝访客服务。
3、 严禁将易爆、易燃、有毒、放射性和产生扰人噪声的物品,化学剂等及可能伤害他人的动物,如小猫小狗等带入宾馆。
4、 不得在客房内使用燃油、液化气、烹调设备及各类加热设备(宾馆提供的除外)客房内不得烹调制各种食品。
5、 请勿在床上吸烟,请勿随意乱扔烟蒂,火柴梗。
6、 禁止在宾馆内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各类物品,纸张。
7、 未经宾馆保障部同意,不得在客房内安装,使用各类电器。
8、 如有支,弹药等武器携带,请事先到本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和存放手续,派出所电话:87922613
9、 不得在宾馆内从事卖淫、宿娼、携带、买卖毒品、吸毒、走私、、斗殴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0、 不得在宾馆内进行任何干扰其他宾客的骚扰活动。
11、 请您爱护宾馆的所有财物,不要在宾馆大堂,楼道电梯及客房间墙壁等处画图、写字及张贴,不要随意挪动设备及家具,除指定用途外,不得将房内设备设施等移作他用,房内设备,设施及物品如有损坏,丢失或污损,将要求照价赔偿。
12、 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在灯罩上晾烤,搭挂衣物,请勿光脚在走廊上行走。
13、 请勿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杂物等,楼道及房内均配有垃圾桶。
14、 未经允许,不得在宾馆内分发广告,不得在房内进行商业性拍照。
二、 消防安全提示:
1、 当你入住客房时,务必请熟悉楼道安全没的位置与房门后的“火灾疏散示意图”以便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安全撤离。
2、 一旦发生火灾,请您切勿惊慌,请及时报警,拨“0”或“8888”与前台联系,宾馆的各项应急安全措施,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3、 为了您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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