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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出差管理制度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出差补准 贴 公飞机:远途当日(双人远途当共经济出差 出差 标间) 出差 日交通 舱 出差 公司/部门实实支 实支 80元实支 50元/3经理 支 /天 天 0元/天 分公司部门主管 实实支 支 实支 40元/2天 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实支 支 实支 30元/1天 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xx.11.1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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