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点精讲
【考点】公路工程施工进度款的结算一、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 按月结算。
2.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期在 12 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 100 万元以下)。 3. 分段结算。 4. 目标结算方式。
5.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d 内完成核查。
(2) 发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28d 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 监理工程师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工程师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成的该部分工作。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
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为合同数量,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的数量,即:实际完成数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二)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1. 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2. 实际价格调整法。有些合同规定对钢材、水泥、木材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地方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最高限价。
3. 调价文件计算法。
4. 调值公式法。此种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公式为:
【例题·单选】某工程合同价为 500 万元,合同价的 60%为可调部分。可调部分,人工费占35%,材料费 55%,其余占 10%。结算时,人工费价格指数增长 10%,材料费价格指数增长 20%,其余未发生变化。按照调值公式法计算,该工程的结算工程价款为( )万元。
A. 610.00 B. 543.50 C. 511.25 D. 500.00
【答案】B
【解析】P=500×(0.4+60%×35%×1.1+60%×55%×1.2+60%×10%)=543.5(万元) 【考点】公路工程合同价款支付一、支付种类 1. 按时间分类
(1) 预付。预付款有两种,即开工预付和材料预付款,是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的无息款项, 按一定条件支付并扣回。
(2) 期中支付。即进度款,按月支付,即按本月完成的工程价值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综合 支付,由监理工程师开出期中支付证书来实施。
(3) 交工结算。即在项目完工或基本完工,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办理的支付工作。 (4) 最终结清。即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办理的最后一 次支付工作。
2. 按支付的内容分类
按支付内容可分为工程量清单内的付款和工程量清单外的付款,即基本支付和附加支付。3.按工程内容分类
有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4.按合同执行情况分类
根据合同执行是否顺利,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正常支付和合同终止支付两类。二、各种款项支付的约定 (一)预付款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
1.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2.
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进口的材
到岸价 料、设备为 ,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比支付。
在预计 交工前 3 个月 ,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3.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4.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 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
(2) 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 3 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 (二)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 1.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14d 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2.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例题·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就浆砌挡土墙工程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估算工程量为 7900m³,全费用单价为 280 元/m³。合同工期 6 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 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 20%的工程预付款; (2) 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 3%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 当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估算工程量 15%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 0.9(或1.1);
(4) 每月支付工程款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 (5) 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已完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 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开工后第五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月份 1 2 3 4 5 6 12 15 18 18 18 15 完成工程量(m³) 00 00 00 00 00 00 12 27 45 63 81 96 累计完成工程量(m³) 00 00 00 00 00 00 【问题】
1. 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 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 【参考答案】
1.估算合同总价为:7900×280=221.20 万元。 2.(1)工程预付款=221.20×20%=44.24 万元 (2)估算合同价 30%=221.20×30%=66.36 万元第 1 月累计已完工程款=1200×280=33.60 万元
第 2 月累计已完工程款=2700×280=75.60 万元>66.36 万元故从第 3 个月起扣留工程预付款。
(3)3 月起扣,5 月扣完,共 3 个月。44.24÷3=14.75 万元。
3.第 1 个月应支付工程款=1200×280×(1-3%)=32.59 万元<50 万元,不予支付; 第 2 个月应支付工程款=1500×280×(1-3%)=40.74 万元,
32.59+40.74=73.33 万元>50 万元,故支付给承包商 73.33 万元。
第 3 个月应支付工程款=1800×280×(1-3%)-14.75=34.14 万元<50 万元,不予支付; 第 4 个月应支付工程款=1800×280×(1-3%)-14.75=34.14 万元 34.14+34.14=68.28 万元>50 万元,故支付给承包商 68.28 万元。
第 5 个月累计完成量为 8100m³,超出原工程量 200m³,但<15%,按原价计量。应支付工程款=1800×280×(1-3%)-14.75=34.14 万元<50 万元,不予支付;
第 6 个月累计完成量为 9600m³,超出原工程量 1700m³,已经超出 15%,超出部分予以调价。调价工程量=9600-7900×(1+15%)=515m³
第 6 个月应支付工程款=[515×280×0.9+(1500-515)×280]×(1-3%)=39.40 万元 应支付工程款 34.14+39.40=73.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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