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空坪租用协议

空坪租用协议

来源:六九路网
空坪租用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出租两块空坪给乙方做竹跳板生意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置与面积:甲方出租场地位于前靠107国道20米处,后靠甲方养殖场竹林前以内,除道路外的两块空坪,长约45米,宽约26米,国道旁的20米,在不干预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

二、租期三年,自2014年5月1日起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可优先乙方。

三、租金:每月租金1200元,但在周边租金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应当相应的提高,届时双方可再行协商,同时,因场地出租而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四、租金支付:协议生效日,乙方先付押金3000元,协议终止日退还乙方。

每月5号前,交付当月全部租金,如果连续两月未及时交付租金,视为乙方放弃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如因 生活、生产需要在空坪内建筑简易建筑(只允许建简易建筑),必须自行考虑租期的投资价值,以免协议期满时须无偿拆除,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

六、在建设简易建筑时,乙方应保持与相邻间20公分的间距,并自行协调好相邻关系。

七、乙方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自费连接,电费须按月交纳,电价按电力局价格,执行阶梯价时再行协商。

八、由于甲方水源水量奇缺,只能在保证自己养殖场必须的供应情况下,才可向乙方提供两个留守人员的生活饮水用水,乙方不得将饮水作用水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