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一、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61-65-2011 P51~P C.0.12 Km=φ·K
Km——外墙平均传热系数〔W/(㎡·K)〕; K——外墙主断面传热系数〔W/(㎡·K)〕;
φ——外墙主断面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应按墙体保温构造和传热系数综
合考虑取值,其数值可按表C.0.12-1、表C.0.12-2、表C.0.12-3、表C.0.12-4和表C.0.12-5选取。
注:1、设计中,若凸窗所占外窗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墙体平均传热系
数值则应按照凸窗选用。
2、注意计算时选定的结构性热桥的类型及构造,参见《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DBJ61-65-2011 P115~P117,具体设计图纸中墙身大样、放大平面等应表达清楚。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和西安市公共建筑:
Km=
KP·FP+Kb·Fb FP+Fb
Km——外墙平均传热系数〔W/(㎡·K)〕; KP——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W/(㎡·K)〕; K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系数〔W/(㎡·K)〕;
FP——外墙主体部位面积(㎡); F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面积(㎡)。
为了方便外墙的建筑热工节能计算,可采用如下简化方法计算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 。
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系数计算时,取钢筋混凝土结构性热桥部位的计算厚度与外墙主体部位的计算厚度相同。根据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下表选择外墙主体部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在外墙面积中所占比值A和B,代替以上公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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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FP和Fb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
FP、Fb在外墙面积中所占比值A和B 建筑结构体系 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
A B 0.75 0.25 0.65 0.35 0.45
框剪结构 0.55(填充墙)
剪力墙结构 0.35(填充墙) 0.65(剪力墙) 注:公共建筑当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及出挑构件未作保温处理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乘以1.1的系数。
二、不同部位传热系数计算中内外表面换热阻取值
·屋面、外墙
Re=0.04(㎡·k)/w Ri=0.11(㎡·k)/w 屋面防水层的热阻忽略不计 ·上下为居室的层间楼板
上下表面换热阻均为0.11(㎡·k)/w ·底面接触室外空层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上表面换热阻0.11(㎡·k)/w 下表面的换热阻0.05(㎡·k)/w ·有地下室或地下车库楼板 上表面换热阻0.11(㎡·k)/w 下表面换热阻0.08(㎡·k)/w
三、底层地面热阻计算
Rg=Ra+R
Rg——底层地面热阻;
Ra——地面上表面换热阻,取Ra= 0.11(㎡·k)/w;
R——地面至垫层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包括面层、保温层、垫层各层材
料的热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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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垫层以上各层材料的导热系数λ可由《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1993的附表4.1中查取。
四、其他
·窗墙面积比为某朝向的外窗洞口总面积与同朝向的墙面总面积(含窗洞口面积)之比;
·寒冷(A)、 (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保温层热阻限值完全相同,不同处为寒冷(B)区外窗有综合遮阳系数限值的要求。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中以下四项必须达标: 1、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必须达标;
2、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和户门传热系数必须达标;
3、分隔非采暖空间与室外空间的外门不应通透并应有随时关闭的可靠措施,
且传热系数必须达标;
4、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保温材料层热阻R必须达标。 ·外墙、屋面保温材料导热系数、蓄热系数计算值具体见国标《建筑围护结 构节能工程做法及数据》09J908-3 P7 表4;
·寒冷地区外门﹑外窗用玻璃应采用中空玻璃,其间隔层厚度不宜小于9mm; 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外开窗;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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