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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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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期概况

名称: 规模: 工期:

二、钢结构工程质量标准

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

2.2钢板的品种、厚度偏差应符合其产品质量的要求 2.3焊接材料质量标准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条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现象,焊剂不应受潮。 2.4紧固件质量标准

钢结构用于连接紧固用的高强度螺栓、螺帽、铆钉、垫圈等,出厂时应随箱附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各种强度标准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损伤。 2.5涂装材料质量标准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防火涂料的品种、规格、性能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应送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 2.6钢结构加工的质量标准

1

2.6.1钢结构焊接质量要求

2.6.1.1焊条、焊接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的匹配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2.6.1.2焊条 、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2.6.1.3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2.6.1.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若超声波无法检测时,则采用射线探伤,内部缺陷检测应符合《钢焊缝手工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2.6.1.5需要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缝隙,其预热温度和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2.6.1.6重要节点需进行试焊接,并按规定送检,焊缝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6-1

表2-6-1焊缝尺寸允许偏差(mm)

2

允许偏差 序号 主要项目 一级 焊缝对 余高接 1 焊<0.10且缝 2 贴角焊接 3 焊缝错边 不大于2 不大于2 不大于3 焊缝余高/ mm 焊角宽度/ mm K≤6 K>6 K≤6 K>6 0,+1.5 0,+3 用焊缝量规检查 0,+1.5 0,+3 <0.10且<0.10且/mm B≥20 0.5~3 0.5~3.5 0.5~4 用焊缝量规检查 B>20 0.5~2 二级 三级 0.5~2.5 0.5~3.5 检验方法 T型接头焊接透的K型焊缝/ mm

2.6.2钢结构焊钉(栓钉)焊接工程质量要求

3

K=δ/2 0,+1.5 用焊缝量规检查 2.6.2.1应对焊钉和钢材焊接工艺进行评定,其结果符合有关规定,瓷杯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烘焙;

2.6.2.2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2.6.3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要求

2.6.3.1普通紧固件连接工程:普通螺栓作永久性连接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螺栓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最小拉力的载荷复验,复验方法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方法进行,复验结果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栓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2.6.3.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的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2.6.3.3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2.6.3.4高强螺栓应按GB50205-2001附录及方法进行连接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6.3.5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上诉规范附录B的规定;

2.6.3.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2.6.3.7高强螺栓终拧后、外露丝扣应为2~3扣、其中允许10%的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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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扣外露1扣或4扣;

2.6.3.8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2.6.3.9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中,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得到设计同意,扩孔后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2.7钢部件加工质量要求。 2.7.1钢材切割质量要求。

2.7.1.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和大于1mm的缺棱;

7.1.2气割机械切割的允许偏差如下表2-7-1、表2-7-2。

2. 表2-7-1-1气割允许偏差(MM)

项目 零件宽度、长度 切割面平面度 割纹深度 局部缺口深度 注:t为切割面厚度

允许偏差 ±3.0 0.05t,且不大于2.0 0.3 1.0 5

表2-7-2机械切割允许偏差(mm)

项目 零件宽度、长度 边缘缺棱 型钢端垂直度

2.7.2矫正和成型质量要求

2.7.2.1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钢不应在低于-16℃或-12℃环境中进冷矫正和冷弯曲,加热矫正时,温度不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热加工后要自然冷却;

2.7.2.2当零件采用加热成型时,温度控制在900-1000°C,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C和800°C之前,应结束加工,后者自然冷却;

2.7.2.3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用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偏差的1/2。

2.7.2.4冷矫正和冷弯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7.3.4的规定。 2.7.3钢材边缘加工的质量要求

2.7.3.1气割或机械切割的零件进行边缘加工时,刨削量不小于2.0mm; 2.7.3.2边缘加工允许偏差见表2-7-3 表2-7-3边缘加工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3.0 1.0 2.0 6

项目 零件宽度、长度 加工边缘直线度 相邻两边夹角 加工垂直度 加工表面粗糙度 允许偏差 ±1.0 L/3000,且不应大于2.0 ±6’ 0.025t,且不应大于0.5 50 2.7.4钢材制孔质量要求

2.7.4.1A、B级螺栓孔(I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 µm,孔径允许偏差符合外表3-7-4-1规定。 表3-7-4-1A、B级螺栓孔径允许偏差(mm)

螺栓公称直径 序号 螺栓孔直径 10-18 1 -0.18 18-30 2 -0.21 30-50 3 -0.25

2.7.4.2C级螺栓孔(II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µm,

0.00 0.00 0.00 +0.25 0.00 0.00 +0.21 允许偏差 0.00 允许偏差 +0.18 螺栓公称直径 螺栓孔直径 7

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4-2规定 表3-7-4-2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直径 0.0 圆度 垂直度 2.0 0.03t、且不应大于2.0 允许偏差 ±1.0 2.7.4.3螺栓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4-3规定。 表3-7-4-3螺栓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距≤500 范围 同一组内任±1.0 意两孔距离 相邻两组的±1.5 端孔间距离 注: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中所规定的螺栓孔; 4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范围螺栓孔为一组。 2.7.5钢构件组装工程质量要求

±2.0 ±2.5 ±3.0 ±1.5 / / 501~1200 1201~3000 >3000 8

2.7.5.1钢构件外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进行中间验收其外形尺寸和设计图纸偏差范围如表3-7-5-1。 表3-7-5-1钢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MM)

项目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1.0 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受压构件(杆子)弯曲矢高

2.7.5.2钢构件外形尺寸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0附录C中表C.0.3~表.C.0.9的规定。 2.7.6钢结构安装的质量要求

2.7.6.1钢构件、基础预埋件和安装工程有关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7.6.2基础和支承面

①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②基础顶面作业支承面或预埋钢板作为支承面,地脚螺栓位置允许偏

±1.0 ±3.0 ±3.0 2.0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允许偏差 9

1的规定。 差应符合表3-7-6-2-○

1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允许偏差(mm) 表3-7-6-2-○

项目 标高 支承面 水平度 地脚螺栓(锚栓) 螺栓中心偏移 预留孔中心偏移 允许偏差 ±3.0 L/1000 5.0 10.0 2 ③采用座浆垫板时,其允许偏差值如表3-7-6-2-○2座浆板允许偏差(mm) 表3-7-6-2-○

项目 顶面标高 允许偏差 0.0 -3.0 水平度 位置

L/1000 20.0 3规定 ④地脚螺栓(锚栓)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7-6-2-○

3地脚螺栓(锚栓)尺寸允许偏差(mm) 表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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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允许偏差 +30.00 0.0 +30.00 螺纹长度 0.0 注:螺纹应受到保护 2.7.6.3安装和校正

①钢构件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和吊装过程造成的弯形和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②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的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 mm;

③钢屋架(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构件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0表10.3.3的规定。

④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标高基准线等标记齐全;

⑤钢桁架(或梁)安装在砼柱子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偏差不应大于10 mm,当采用大型砼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偏差不应大于10 mm;

⑥承受动力荷载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0规范附录表E.0.2规定;

⑦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0规范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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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E中表E.0.3规定;

⑧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偏差应符合表3-7-6-3规定 表3-7-6-3现场焊缝组对间隙允许偏差(mm)

项目 无垫板间隙 0.00 +3.0 有垫板间隙 -2.0 三、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3.1审查钢结构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3.2原材料的质量监理要点

3.2.1审查用于本工程所有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都必须符合国家现有产品质量规定和设计要求,审查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3.2.2凡现场制作的材料进场后,按规定送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2.3现场制作构件,材料在下料时,认真核对图纸,下料尺寸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3钢构件的组安时的监理要点

3.3.1凡现场制作构件一定要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才能组装并作好记录。

3.3.2由工厂或外来加工的构件进入组装现场后,检查其外形尺寸、

允许偏差 +3.0 12

弯曲等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审查检验报告。

3.3.3按照钢结构工程质量要求逐项检查安装前各项工作。 3.4钢结构安装监理要点

3.4.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工必须在上岗证规定的项目和范围施焊。

3.4.2检查基础面、支承台预埋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4.3起重设备规格、性能是否满足本工程安装要求(起吊重量、高度等),机械性能是否完好。

3.4.4检查承包单位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及时消除安装过程中安全隐患。 四、焊接工程安全施工规定

4.1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出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

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装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

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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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

并将所有残余气孔放掉。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

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

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

12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

可后,方可施焊。

14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

后,方可离开。 4.2气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

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

工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

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

离不得少于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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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

7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门的有关规定。 ○

8点火时,焊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不得放在工件、或地○

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逸发生燃烧事故。

9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

电源。

10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

并将所有残余气孔放掉。

11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

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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