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新城G23-7、G23-1、G22-4地块商住办项目
桥梁与地下通道报建的请示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土地出让合同(132013006811第八章第九条)中约定,嘉定新城G23-7、G23-1、G22-4地块商住办项目的G23-7与G23-1地块之间需建设跨越马泾河的桥梁,G23-1与G22-4之间需建设穿越阿克苏路的地下通道,均由我司负责投资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经请示规土局等政府部门,因所需建设的项目均在用地红线外,所涉及的报建手续还需贵公司出面办理。
以上妥否,请批示。
上海鹏新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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