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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国外安乐死研究的新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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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卷第3期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1.12 No.3 2011年6月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Social Science Edition) Jun.2011 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国外安乐死研究的新理路 刘 刚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 国外安乐死的研究近年来出现了新的趋势,他们除了注重安乐死概念的发掘之外,更是深入到安乐死发展中 的关切到人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上,如生命神圣和生命质量之间是否可以互相转换,患者的自由和尊严是什么关系等等。文章 从安乐死研究中的一个角度,即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问题出发去探究安乐死和生命尊严之间的关系,梳理出这一问题的历史 线索,找到彼此之间的关节点。 [关键词] 安乐死; 生命尊严; 生命神圣 [中图分类号] B8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755(2011)03—0022—04 与国内安乐死的研究起步较晚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对 福,而这就是人的生命。于是我们得到了另一个推论:作为 于安乐死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经过二战的黑暗时 人才是本质上有价值的。因为人能有幸福,所以人的生命是 期,到20世纪5O年代,迎来了新的机遇。国外安乐死有着 值得活的。这样,就产生了人的尊严。而且,人的这种尊严 两个非常明显的传统:一是医学的传统,一是神学的传统。 是在人持续性的存在过程中慢慢获得的。 在医学的传统里,受到《希波克拉底宣言》的影响,医生们很 人的尊严就是人之作为人,而不是作为他者,这也是生 注重自己的行为和道德。而在神学的传统中,生命的神圣是 命神圣论可以推出的一个结论:生命神圣就是生命只为自己 不允许人们有任何判断的。 存在,只是自己的目的和手段。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康德的我 一国外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研究的进路 不仅仅是手段,同时也是目的本身得到验证。如果是这样,  那么当人不能作为人的时候,人就失去了作为人的尊严和内 德国哲学家史怀泽在1915年提出的“敬畏生命”是生命 在品质,即使它仍然存在生命,但它已经不是人的生命。这 神圣论的基本观点。他认为,“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 样,人作为人就与人作为生命发生了矛盾。事实上,我们说 造的,因此人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继而,因为所有的生 人不能作为人,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和意向,而人不能作为 命都是上帝创造的,所以所有的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 人的过程应该是人逐渐的失去了作为人的一些特征和属性, 的。”…这是当代出于宗教理由反对生物技术医学化、反对安 或者是人作为人的权利和义务被剥夺了。比如,在奴隶社 乐死(以前是反对自杀)的主要理由。 会,我们说奴隶失去了作为人的权利,是因为奴隶只是一个 生命神圣论的一个基本推论是,活着本质上是有价值 劳动力,不具有自由、作为一个人不被管教和奴役的权利。 的。那么这个价值是谁的价值呢?它必然是活着者的价值, 应该说,生命神圣和尊严死都是有歧义的或是可作不同 而活着对活着者有价值意味着活着者能够意识到或感知到 诠释的,而它们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相同的含义,正因为 活着,这样就导出了另一个结论:感知到或意识到才是本质 这样,上述推理才是可能的,这种从生命神圣到生命尊严之 上有价值的。彼得・辛格认为,一个能够决定自己命运走向 转义的论证过程是由格罗沃和恩格尔哈特完成的。格罗沃 的人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有自我意识的或有理性的存在 希望用生命品质来取代生命神圣的概念,他认为人的生命神 者。”[2]86他进一步指出,“这个意思有无可挑剔的哲学先例。 圣论有三个推论:有意识、活着或成为人。人是本质上有价 约翰・洛克就把人定义为‘有理性思维的、能够反思并且能 值的。但是,只有“值得活”才能作为这三者的共同基础,而 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把自己当作同一个思维者的智慧的 这值得活就是生命的品质,进而,只有具有了人的生命的品 存在者’。” 。 质,人的生命才是值得活的 。 然而,“意识到”的价值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它将通过需 格罗沃的生命品质神圣观其实就是恩格尔哈特的生命 要之满足即幸福来确证。也就回到了古希腊式的问题,幸福 尊严。恩格尔哈特用“人格人”概念代入到格罗夫的“生命 是何以可能的。这就是说,生命的价值或尊严在于追求幸 品质”,从而将“生命神圣论”由一个宗教理论变成了一个世 [收稿日期]2011—04—15 [作者简介] (1983一),男,陕西榆林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第3期 刘 刚: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国外安乐死研究的新理路 23 俗理论。“人格人”是人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主体,只有“人 格人”才是人类生命的目的本身。恩格尔哈特是赞同大脑死 亡的,他认为,大脑死亡意味着“人格”生命的死亡,而仅存 顿大夫进而指出,尽管安乐死意味着善终,如今也不再有这 样的意义了,而是意味着仁慈杀死或者谋杀。所以,由于这 一原因,以及安乐死一词在意义上的混乱和模棱两可,蒂洛 “生物人”生命,而这样的生命不再具有人之为人的神圣性, 即不再具有人的尊严 J。 “尊严死”也是一个有歧义或可作各种诠释的概念,至少 在安乐死问题上如此,因为它可以同时用来赞同安乐死和反 对安乐死。 建议不采用这一术语,而是换成听任死亡、仁慈助死和仁慈 杀害。并指出,其中每一个术语均有不同的意义,必须对它 们清楚地加以界定和区分,才能解决与之相关的重大道德 问题 。 我们看到,蒂洛的这种区分是有着深刻意义的,在目前 对于安乐死的研究中是很少见的。一般的研究都直接的给 出安乐死的定义,即无痛苦的死亡,而对概念本身所蕴含的 卡斯赞同意“尊严死”的观念,但他将尊严死理解为“面 对死亡尊严地活”,他认为安乐死不是一种尊严死,用一个生 命来结束另一个生命或同 个生命,无论如何是没有尊严 的,如果生命的尊严就意味着使生命成为生命,而不是让生 命结束的话。卡斯的论证也是从生命神圣开始的,他从生命 神圣导出了人的尊严,又从人的尊严导出“尊严死”即面对死 亡尊严地活。卡斯的尊严死事实上是赞同临终关怀的尊 严死。 无论是生命尊严或人的尊严,它们都与价值相联系,只 有当生命或人的价值不被低估的时候,生命或人才是有尊严 的;事实上,这里涉及两种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它们 可以近似地对应于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内在价值是生命 或人固有的价值,外在价值是在它们同其他个体或物种发生 关系时被评估的价值。斯金纳认为,人的自由和尊严是存在 于一种相倚关系之后的,正是在这种关系之中,人才能实现 自己的尊严价值 J。这样,前述“尊严”就被转述为:只有被 评估的价值不低于其自身价值时,生命或人才是有尊严的。 罗伯特・克赖纳克(Robert P.Kraynak1949一)和格伦・ 廷德(Glenn Tinder)在他们编写的《守卫生命》一书中,详细 论述了人的尊严,在考虑到尊严的现实处境时指出,如果我 们将对尊严考察的视角转向科学和技术,我们可以看出其它 的对于尊严的危险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我们每一个人 对于克隆动物和基因工程技术都很熟悉,同时,科学和商业 的团体也正在考虑着人类基因工程的潜在利益。这种发展 会将我们直接引向人的尊严的核心问题:人类还能不能维护 自己特殊的作为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每一个人还有属于 自己的唯一的命运和道德的价值去反对科学的入侵吗?而 这些问题,同时也出现在了如堕胎、安乐死等问题上。位于 波士顿的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教授格伦・廷德在其论文“个人 的尊严”中指出,每一个人生命质量的判断应该依赖于目的 而不仅仅是手段。他把这条原则定义为西方道德哲学和自 由民主的核心。他将这种观点追溯到西方教和康德的 传统,并认为有可能存在着被遗失的可能。通过对人类的命 运和现实的存在研究,格伦・廷德想唤醒人们对于个人尊严 的关注。 谈到安乐死,最新的代表观点当属于雅克・蒂洛在其 《伦理学与生活》中的论述了。作者首先在把安乐死定义在 善终的基础上,依据伦敦圣约瑟夫收容院家庭服务中心前主 任理查德・拉莫顿的观点,即在我们使用“安乐死”这一术语 代表仁慈杀死和听任死亡之时,我们严重的混淆了谋杀行为 和单纯的良好医疗惯例之间非常必要而重要的界限。拉莫 模糊性不做任何的考察,从而导致了道德和伦理运用的 困惑。 蒂洛指出,在以上的三种安乐死的讨论中,最能体现尊 严死的是听任死亡,即承认任何晚期疾病在进一步的医疗处 置无济于事之时,应当听任处于这种状况的患者在舒适、平 静和尊严之中尊严地死去。在听任死亡之中,作者指出,存 在着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在赞同的理由中有一条指出,人有 尊严至死的权利,而不必逐渐消耗,遭受痛苦。但对于这一 主张的批评认为,尊严之死这一短语肯定会掩盖从放弃医 疗、仁慈助死到仁慈杀害等一切问题。此外,我们在可能的 情况下孤注一掷地,拯救人们的生命或使其存活,绝不会导 致尊严的丧失。 二 国外安乐死研究的三个阶段 安乐死在国外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自古希腊以 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理论雏形阶段,这一阶段的代表 人物是古希腊的柏拉图对于早先安乐死的支持,古罗马哲学 家塞卡尔说:“如果我能够在痛苦的死亡和安逸的死亡之间 进行选择的话,我为什么不选择后者呢?当我能够使自己摆 脱一切痛苦的时候,我为什么非要强忍着病痛去拼命挣扎 呢?如果我知道我将永远受折磨,我会去死,因为它阻碍了 我为之生活的一切。” 中世纪之后的培根和托马斯・摩尔 对于安乐死的论述,到近代二战之前为安乐死研究的起步。 二是二战时期因为特殊的历史环境,安乐死被纳粹 所利用,成为杀人的工具。但对于这一段历史,学者们提出 了不同的意义,一位叫利奥・亚历山大的医生在一篇文章中 指出:“无论纳粹行为最后达到了怎么样的程度,所有调查人 员都清楚,这些罪行是从小的起步开始的。最初的开端只是 医生的基本态度有一些微妙的变化。它起始于接受安乐死 运动中的这样一种基本的态度:有些人活得没有价值。这种 态度在早期只涉及到严重的慢性病人。慢慢地,这个范围逐 渐扩大,包括了社会上无生产能力的人、被意识形态排斥的 人、种族歧视的对象,最后包括了很多的非德意志人。最重 要的是要认识到,这整个思想倾向用以获得其动力的很小的 切入杠杆,就是对于无法康复的病人的态度。”l2J2∞ 第三阶段是二战后到现在,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建立在对 二战的“安乐死”强烈反思的基础上。形成了两条道路,即合 法化与反合法化的争论、合伦理性与反合伦理性的争论。关 于这两条道路,张桂华在《西方道德哲学九章》中将其20世 纪5O年代到现在的发展进行了思考,指出,纵观西方社会近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半个世纪的发展,在确立安乐死的道德地位、法律地位的过 程中,鲜明地贯穿着一条线索,这就是个人自由,个体对于生 死的选择自由。这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以三种法律性的文 2011丘 化考察,算作是国内的一个创新,她将安乐死的诸多因素融 合起来,给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但是,这个定义并没 有涉及到过多的伦理和道德的因素,只是从逻辑和法律的角 度出发的。在雅克・蒂洛对于安乐死的论述中,他直接的放 弃了这种使用,而是转向了更加细致的听任死亡、仁慈助死 和仁慈杀害。这样就避免了笼统的概念导致的判断的失误。 件为代表。第一阶段,2O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以《生死 意愿声明》和《对医生的指令》为代表。第二阶段,20世纪90 年代初至90年代末,以《病人自主决定法案》和《预前医疗指 令》为代表。第三阶段,本世纪初至今,其典型事件就是荷兰 以及随后的比利时正式将安乐死立法施行。而这三个阶段 的发展,也可以看出是安乐死逐渐走向规范化道路的过程, 也是对通过文件的方式对生命的尊严的维护。同时,安乐死 在一些国家合法,也被视为安乐死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的 胜利。 对于处在伦理层面上生命的尊严的研究,在国外主要是 结合着安乐死的各种类型,如主动、被动;自愿、非自愿;积 极、消极进行的。再顾及到患者肉体的痛苦的时候,会更多 的考虑精神层面的存在。美国著名的最高法官威廉姆 ・布莱恩(William Brennan1956年一1990年在任)曾写道: “对很多病人来讲,想到自己在离开人世前生命将被剥得体 无完肤,没有尊严可言,就充满了恐惧和厌恶,安祥骄傲地离 去,保持躯体的完整和尊严应是此事的最好结局。” J 1994 年11月,美国俄勒冈州通过的《尊严死亡法案》,被看成是对 安乐死和尊严问题的最好回应。其条款包括:(1)此要求必 须由一位头脑健全、身患晚期绝症的成年俄勒冈州公民主动 提出。(2)必须有两名医生对病人诊断无误,预后无望治愈。 (3)如果其中一位医生认为病人头脑不健全,或怀疑病人的 决定是情绪沮丧,!戈被迫的结果时,必须咨询有关的精神病 专业人士。(4)必须向病人讲清楚他还有各种其他选择并逐 一进行解释。(5)病人提出口头请求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并 且记录在案。(6)15天以后病人可以接到医生开出的安乐 死药剂处方,再过2天后即可实施。(7)所有依据《尊严死亡 法案》开出的药方必须向州卫生部汇报。(8)病人有按自己 意愿决定是否用药,何时用药的自由。届时可以有家人、朋 友和一名医生在场。另外还规定,当患者不再能够从治疗中 得到任何好处,患者向医生请求帮助结束自己生命的药物 时,医生为患者提供结束生命选择的同时,有义务设法为患 者提供临终关怀、舒适照顾或姑息照顾。 从国外的研究现状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合法化和反 对合法化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一条重要的道路那就是从 人本身出发,分析安乐死,而尊严只是其中的一个角度。在 安乐死和生命的尊严之间,依然存在着赞成和反对的意见, 但是与国内不同的在于,国外研究者的角度要更宽,深度更 深。但在合法化和合伦理之间是否有一条明显的界限,还需 要进一步反复研究。 三 国内外安乐死研究的几点差异 纵观之,国内外就研究现状来说,存在着以下几点差异: (一)就安乐死的概念来说,国内学者普遍接受了一种传 统的安乐死定义,即无痛苦死亡法。而这个概念也不是直接 的来源于国外,是通过我们的邻国日本传进来的。翟晓梅教 授在其文章《安乐死的概念问题》中对于安乐死概念的逻辑 (二)就安乐死合法化问题来说,国内存在着为了合法化 而合法化的倾向,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因素。 法学界的学者们只是从纯法律的角度出发,认为安乐死符合 某些法律条文,应该被合法化。到目前为止,国外安乐死合 法化的国家只有三个,即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而现在科 学技术和生物技术最为发达、民主政治完善的美国,也只有 部分州在有限的条件内允许安乐死。安乐死在国外的历史 远远地久于我国。安乐死在国外的发展中,已经充分的显示 出了其自身的特性和问题,并且正在不断的将自身的触角伸 向不同的学科和领域,因此,对一个正处在发展中的安乐死 做出任何的判断,都是要很谨慎的。康德强调,“人并不因为 痛苦而获得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 同样,我们不能因为同 伴的痛苦而随意的处置他们的生命。我国对于安乐死的研 究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很多问题还没有显现出来,因此,这 时候过早将安乐死合法化,会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 (三)就安乐死研究中讨论的角度和视野来说。国内对 于安乐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学、伦理学和医学的领域。在 法学领域只强调安乐死问题的合法化命题,在伦理学则重点 考察安乐死和尊严、价值、道德及各种伦理学说之间的关系, 如功利主义、道义论等等,在医学的领域内,因为这一学科的 独特性,特别是安乐死问题中,这一领域处于安乐死的前沿, 它既包含着理论的分析,也有实践的案例。因此,医学对于 安乐死的讨论,要比其他学科复杂得多,涉及到医务人员的 职责、医德等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论述,除了专门的论著, 如王小慧的《论安乐死》,胡佩诚的《生命与安乐死》,翟晓梅 的《安乐死》外,大多都散落在如生命伦理学、生物伦理学、医 学伦理学等著作的章节中。 国外对于安乐死的研究,除了上面提到的三个领域外, 还涉及神学、哲学、政治乃至科学的领域。就神学而言,生命 神圣论是主要的观点。就哲学而言,涉及到海德格尔的“向 死而生”,就政治领域而言,最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美国女 植物人特丽・夏沃案例引起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论争,在科 学的领域里,技术的使用直接干涉着患者的生命,如呼吸机 和医生或者家属对于患者的一个善意的谎言:新药正在研发 中,很快就能治好你的病了。 (四)就安乐死产生和研究的文化背景来说。自从古希 腊哲人们开始关注生死问题以来,生和死就成为西方文明中 的一个重要的话题。著名哲学家塞尼卡说过:“如果老年留 给我完整的身躯,我不会厌弃它。但如果它动摇我的意志, 一个个地摧毁我的器官,留给我的只是气息而不是生命,我 将从这腐朽颟顸的躯壳离去。只要疾病还有痊愈机会,并留 给我健全的心志,我不会借着死亡来逃避它。我也不会因为 病痛而动手攻击自己,这样乃是败战而死;但我知道,如果自 第3期 刘 刚:安乐死与生命的尊严:国外安乐死研究的新理路 25 己已经毫无希望却仍需忍受痛苦,我将选择离去。并非我害 怕痛楚,而是疾病已经夺去我活下来的意义。” l。。中世纪的 死是和上帝的存在相关联的,死被看作是一种解脱。到了近 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使得人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自己的 [美]彼得・辛格.实践伦理学[M].刘莘泽,上海:东 方出版社.2005. 颜青山.挑战与回应:中国话语中死亡与垂死的德性之 维[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03. 身体和死亡的本质,宗教的因素并没有从人们的视野中消 失,而是占据了人们精神生活的领域,教导着人们如何善待 生命,如何面对死亡。这一对待死亡的态度在现在依然非常 流行。 在我国,受到儒家对于生死观念的影响,在不知生、焉知 [关]恩格尔哈特.生命伦理学基础[M].范瑞平译,长 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289. [美]B.F.斯金纳.超越自由与尊严[M].王映桥,粟爱 平译,陈维刚校,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38. [美]雅克・蒂洛.伦理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 大学出版社,1985:233. 死的文化中,人们对于死亡充满了害怕和恐惧。死总是和熏 暗、鬼神等联系在一起。这种传统的文明在现代文明出现若 干年之后,依然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观 念并没有被安乐地死所代替。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待死亡和安乐死的态度,不仅仅 是观念的问题,其更深层次的是中西文化的差别。国外的有 些学者将这种差异称为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差异。 [参考文献] ] ] 欧阳涛.安乐死与立法[J].论坛,1996(6):l7-24. Faye Girs,杜连瑞.不失尊严的死亡:选择与挑战[J]. 中国司法,2006(6):99—100. [德]Immanuel Kant.1ectures on Ethics[M].NewYork: Harper&Row,1963:147—154. 舍温・努兰(Sherwin B.Nuland).死亡的脸(How We Die).杨慕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169.转引自 ] ] ] { ) 黄丁全.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M].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7:128. [1] [德]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 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9. Euthanasia and the Dignity of Life:a New Method of Euthanasia’S Research LIU Gang (8eijing Normal University,&枷 100875,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there is a new trend of euthanasia in west.In addition to their focus on exploring the concept of eu— thanasia,it is also the development of deep concern to euthanasia to the deeper human issues,for example,whether the sanctity of life and quality of life can be convened to each other,What is the relationship of freedom and dignity of patients and SO on.This paper studies from a perspective of euthanasia,the dinitgy of life,to explore the relationslivp between life dinigty and euthanasia,sort out clues and find each other’S concerns. Key words: euthanasia;the dignity of life;the sanctity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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