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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来源:六九路网


合肥市第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 大 危 险 源 应 急 预 案

二OO六年三月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重大危险源发生意外情况时,迅速抢救伤员,最低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减少损失。为此,制定应急预案。

2.职责:

2.1 应急小组职责

项目部设立应急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应急小组负责应急措施的落实。当险情发生时,应急小组组长和成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和物资进行抢救。善后组织相应的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2.2 应急小组成员: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由各部门领导为应急小组成员,其组织机构如下:

安全员 现场急救医值班人员 技术人员 材料员 日常办事机构 施工队长 应急小组组长 项目负责人 2.3 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及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姓名: 联系电话: 施工队长:负责日常事务,应急处理。 姓名: 联系电话:

安全员:负责将伤亡伤害情况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姓名: 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负责打报警电话110,并保护现场。 姓名: 联系电话:

现场急救医生: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送往交大医院。

姓名: 联系电话:

技术人员:负责危险源的技术方面处理意见措施。 姓名: 联系电话: 材料员:提供物质帮助 姓名: 联系电话: 3.应急响应

3.1 对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措施

(1)挂安全标识牌并围护防护栏,保护人员的生命健康。

(2)加强上岗前的教育与培训。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加强技术训练,加强法制

和职业道德教育。

(3)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相关分部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 基础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一) 基础工程管理:

a、严格执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及《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b、桩基施工必须由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深基坑施工必须由岩土工程一、二级专业施工资质或经认可的建筑工程一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

c、深基坑、桩基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公司技术部门经组织过专家论证审核同意后,监理公司盖章,方可实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安全科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二) 基础工程控制措施:

a、工作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显示的土质情况及开挖深度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

b、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c、土方开挖应严格按照从上而下分层段依次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无序大开挖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堆土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开挖时注意不要碰撞和损坏支护结构和降水措施。

d、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两台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禁止在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e、人工开挖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f、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负责人应对支护结构,周围建筑和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现象,项目部应及时报公司现场管理科和其它技术部门及时处理,待一切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g、边坡防护按施工方案用钢筋钉+钢筋网片+细石砼作防护,且边坡上2.5米用同样防护并不得堆载。

h、第一层土方开挖后立即时用防护栏在四周围护,边坡上口5米范围不得堆载。

i、参加挖孔作业人员,事先必须检查身体,下孔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作业时孔上监护人员要随时与孔下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离职守,孔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离孔口边1.5m处。

j、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工作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支护,以及井孔中气体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

告技术负责人,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下井前应对井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查,必须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再下井作业。

k、挖孔作业中,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800mm高以上的护身栏,夜间禁止挖孔作业,井下作业人员连续工作进间,不宜超过4小时。

l、每天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吊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绳索吊柱等处于安全状态。

二、 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

a、模板安装前必须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计算、编制模板施工方案,并绘制模施工图,制定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安全科监督实施。 b、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模板施工队伍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并注好具体日期。 c、在进行高大模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安全后才可施工。 (二)、安全施工措施

a、安装模板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督实施,安全员对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公司安全科进行不定期督查,针对模板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b、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实施。 c、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严禁将模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d、垂直吊运模板时,对于升除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遇有五级风以上时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e、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禁止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项目部安全员针对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计,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的模板固定牢固。

f、工具式钢管单立柱支撑的间距应符合支撑设计规定,立柱不得接长使用,所有夹具、螺栓、钩子和其它配件都应处在闭合或拧紧的状态,木立柱宜选用整件,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两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禁止采用砖块垫高。 g、扣件式门式钢管脚手架立柱支撑,其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拉扣件连接,且相邻两立杆的对接校头不得在同步内,而隔一根立杆的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至节点不宜大于中步距的1/3,搭接

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不应小于100MM。

h、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危险迹象时,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深度超过2M时,应为操作人员设置上下扶梯,距基坑上口边缘lM内不得堆放模板,向基坑内运料应使用起重、溜槽或绳索,上下人员应互相呼应,运下的模板严禁立放于基坑土壁上。

i、现场拼装柱模时,应及时加设临时支撑进行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为60度,不能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安装圈梁、阳台、雨蓬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工作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作业处的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停留,在悬空部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j、任何模板的拆除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许可,其砼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作业人员不得私自作主拆除模板,对于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由项目部指定专人指挥,会同现场安全员制定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施工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对于在拆除中发现砼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报告现场技术负责人经过认真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拆除模板必须严格按照工艺

程序进行,一般是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最好是作业人员谁安装的谁拆除,严禁作业人员 在同一垂直面上拆除模板,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距离楼层边沿不小于1M,但堆高不得超过1M,楼层边上、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体。拆除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或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三、 脚手架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一)、脚手架工程的管理

a、脚手架必须由经公司认可有资质的队伍搭设,搭设前必须由负责搭拆作业专业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情况及JGJ59-99标准,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监理公司盖章后备案实施。

b、脚手架搭设高度24M以下的应编制搭拆作业方案,绘制连墙件布置图及节点详图,搭设高度在24-50M时,应采取构造措施加强架体稳定性,同时对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脚手架设计绘制施工图。

c、钢管和扣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两者之间的规格相匹配,钢管优先采用φ48×3.5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

应超过25KP钢管和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件制作。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材料进验收和相关检测,并经公司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 (二)、脚手架搭拆控制措施

a、从事脚手架搭设、维修、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b、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首先由脚手架工程技术负责人,向架子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交底后双方应签字注明交底日期。

c、临街搭拆作业时,外侧应有防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当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和雨、雾、雪天气时,应停止搭拆作业活动,雪、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扫除积雪,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应组织验收,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或拆除前应进行检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在大风、暴雨后更要进行,发现问题应急时处理。

d、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e、脚手架拆除必须有项目经理或工程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可拆除通知书,方准进行拆除。作业前应制定拆除方案,

保证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稳定性,拆除作业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除的杆件严禁抛扔,应滑下或用绳系下,分类堆放及时整理运走,在拆除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栏,警告标志,拆除作业时地面要有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闯入作业区。

四、 起重吊装安全的控制措施

(一) 起重吊装管理

a、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位置及周围环境,相关法规标准工程结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公司盖章、审批方可实施。

b、起重吊装设备应出具有效资料:①、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产品检验报告。③、建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乙产品自检报告出产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c、起重吊装设备进场后应对设备外观有无损坏,规格型号是否适应,随设备的配件文件是否齐全,进行检验,设备安装完毕后经安装人员自检,项目部复检后报公司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 控制措施:

1)、升降机安全控制措施:

a、安装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在高空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安装期间,绝对禁止与安

装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时,必须将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始终确保所使用的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适合起吊的载荷,并处于良好状态。利用安装吊杆、吊笼进行安装时,不得开动吊笼。

c、建立物料提升机的使用管理制度,物料提升机应有专职机构和专职起重工管理。

d、起重工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观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

e、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扶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上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2)、塔吊安全控制措施

a、按建设部《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要求,塔机装拆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且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装拆人员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过程中,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

b、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各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做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c、拆装人员在拆装前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职工职责明确,交底人、接底人和监交人签字,各执一份交底书并存档。

d、塔吊基础施工应由塔机相关部门派专人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同时做好各种隐蔽验收记录,如针探记录、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完毕,作好砼养块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塔吊。

e、为了塔吊的正常与安全使用,强制性要求塔机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机缓冲器等,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与灵敏可靠,派专人,维护保养并记录,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杜绝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f、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塔吊专用开关箱也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电气柜完好,门锁齐全,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g、督促塔吊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

病作业。

h、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时,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稳定性,附墙装置应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搭设。附墙问题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 i、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疲劳作业、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照明。

五、 临时用电工程控制措施

(一)、临时用电的原则: 现场专用临时用电的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分流。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用电管理:

a、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技术部

位审批后,安全科负责监督对照方案实施。

b、公司现场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进行验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接地电阻值复查。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及整改,经签字后报现场管理科备案。 c、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现场管理科和项目部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备案。 d、公司现场管理科协助项目部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电气维修制度及安全检测制度控制措施: (三)、控制措施:

a、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所使用的熔断丝严禁用非标准熔体代替。

b、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严禁混接混用。

c、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有绝缘瓷瓶,横担固定,严禁把导线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d、配电箱、开关箱应贴有名称用途分路标志,并装锁由电工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在道路畅通、干燥、无杂物、灌木和杂草的地方。

e、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经必须与基本保护系统适应、配匹、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f、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配电室,必须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g、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电工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h、现场必须采用五芯电缆,配有经考试合格持证专业电工。

i、工地现场实行巡检制度,对于乱接接着,安全员配合电工责令其整改不听的当场没收电线及用电器具。

3.2 呼救:

当工地发生险情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报警并大声呼叫,呼叫或报警时要明确:某地点发生某情况,将信号准确发出。

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最近的项目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伤亡应急响应小组。

应急小组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3.3 报警:

现场急救人员负责打急救电话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别。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性建筑,以便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安全员负责将伤亡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3.4 接车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警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3.5 自救:

为急救医生指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人员受伤时不仅产生外伤,可能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半托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置于平坦的地面上。

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3.6 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小组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派人保护现场,为今后的事后调查提供真实依据。

如果出现继续危及周边人员、建筑物或财产时,应组织专家采取补救措施,针对现场情况,可以将施工现场预案自动转化为社会救援预援,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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