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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来源:六九路网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1.0目的

为有效处理工作中发现有关影响安全隐患,改正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沟通各类安全信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落实。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范围内 3.0 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主持会议及人员召集。 4.0定义(无) 5.0操作细则 5.1服务特性

检查、准时、沟通、落实整改

5.2安全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分部负责人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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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安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5.4秩序维护领班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星期,通知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

5.5 秩序维护领班将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汇总并报秩序维护部。

5.6各部门参加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会议现场最高职位领导对安全议题讨论意见给予明确指示,确定处理意见、跟进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各部门根据会议达成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7对小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或其他相关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5.8会议由秩序维护领班负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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