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重点总结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执业医师法概念:
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2、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3、医师执业注册条件
申请医师注册条件:
注册申请主体必须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且没有法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准予注册: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不予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 医学诊查权
疾病调查权 医学处置权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权利 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 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
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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