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和授予学位审批表
学 位 申 请 人: 指导教师、职称: 申 请学位专业: 研 究 方 向: 所 在 学 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制表
二0一 年 月
注:请将此表用 A4纸正反两面打印填写。
学位论文评阅人 研究生姓名 学科、专业 导师姓名、职称 研究方向 论文题目 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评阅结果 (评分/评价)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 辩 委 委 员 会 组 成 员 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秘 书 答辩时间、地点 备注:秘书应将答辩情况填写在“答辩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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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第一、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及文献的综述;做出的创新性成果的评价;论文的工作量及写作水平;论文是否体现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体现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的不足之处。 第二、论文答辩情况的概述。 第三、答辩委员会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性意见。 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在[ ]划“√”):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表决情况 票 答辩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意见 (请在相应的栏内划“√”) 建议缓授予硕士学位 票 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 票 弃权 票 弃权 票 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票 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 票 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名 签名 201 年 月 日 2
授 予 学 位 的 审 批 意 见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授予硕士学位的意见: 一、表决结果: 分委员会人数 出席会议委员 人 二、授予学位意见和决定: 人 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票 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票 弃 权 票 经审查 完成了 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通过了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查和投票表决,认为该同志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同意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硕士学位的审批意见: 一、表决结果: 委员会人数 出席会议委员 人 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票 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票 弃 权 票 人 二、授予学位意见和决定: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授予 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学位证书编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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