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听课制度
口腔科学教研室
口腔教研室相互听课制度
1、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老教师讲课不得少与6学时,以此来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吸取有益经验。
2、老教师要注意传帮带,每学期听青年教师的课不得少于6学时。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帮助纠正。
3、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得少于6学时。年资低的听年资高的以长经验、知识或指导年轻教师。
4、每学期各级教师要听教研室经验丰富、讲课水平高的教师所讲的课,至少2学时。
5、每学期教研室要组织人员(主任、副主任、高年资教师)对每个教师进行听课,不少于2学时,并打分作为评估、学期总结的重要指标。
6、适时互相交流教学经验,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
7、达不到以上要求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包括降分、扣罚教学奖金,评估否决等。
口腔科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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