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大力推广老教师丰富的教学经验,倡导和坚持互补互助互学和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教师互帮互学固定的“结对子”,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老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对青年教师无偿地进行教学业务辅导。并完成以下任务:
1、经常进行听评课,学期内师傅听评徒弟的课8节以上,任教学科不同的,要能按徒弟任教学科做示范引路课;指导徒弟进行教学准备,提高分析、处理教材,分析学情的能力。
2、在徒弟制定工作计划,撰写经验总结,进行质量分析等重要文本写作时进行指导。
3、对徒弟的班级管理,组织学生活动等教育工作给予指导。 4、言传身教,指导徒弟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
二、青年教师作为被辅导的对象,应该谦虚谨慎,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主动、诚恳地向老教师汇报自己的思想,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
2、积极参加学校研修活动和上级组织的业务类评比(如赛课),勇于承担任务,主动向老教师征询意见,进行专业知识、教法、学法指导的切磋;平时备课也注意课前主动向老教师虚心请教,汲取成功经验。
3、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学区及以上的教学评比活动,虚心听取老教师的参考意见,并力争获奖。
4、每学期完成有一定质量和水平的汇报课一次以上。 三、协议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学校视指导和成长情况决定终止或续签协议。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学校教导处留存一份。协议双方恪守信用,履行义务,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青年教师(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三台县曙光乡中心小学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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