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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20xx年度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六九路网
xxx市20xx年度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九龙江北溪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资源养护工作,依据《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工作规范》,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一、增殖放流的目的

开展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物种群的修复,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可改善种群结构,增加物种多样性,同时可以改善水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而且可以提高水体鱼产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加渔民收入。

二、工作目标

上级下达xxx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35万元,其中20xx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25万元,20xx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10万元。计划放流鲢鱼、扁圆吻鯝等水产苗种70万尾。

三、具体工作任务

1.放鱼台建设:根据要求计划九龙江北溪干流xxx城区段(或在

风景区内)建设1个固定式、具有公众参与和宣传功能的放鱼平台,在“6.6八闽放鱼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放流水域:放流水域为九龙江北溪xxx城区段及双洋溪、新桥溪、溪南溪、永福溪等支流,共设6个投放点。

3.放流时间: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及我市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特征,计划放流时间在6月—11月分2—3次举行,具体投放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和天气情况确定,将提前5天告知供货方准备苗种,供货方按指定时间、地点投放。

4.放流品种及规格:鲢鱼规格≥12厘米,扁圆吻鯝规格≥5厘米。 四、经费预算

根据上级下达我市增殖放流项目资金为35万元。①采购苗种总金额32万元,其中鲢鱼22万元、规格为12厘米以上,扁圆吻鯝10万元、规格为5厘米以上;②“6.6日八闽放鱼日”宣传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为3万元。

五、苗种的采购及验收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邀)标形式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以议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蹉商等方式确定苗种生产供应单位。要加强对采购苗种的质量监管,不定期派员检查苗种生产情况。

确定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后,与供货方签订苗种供应合同,对于增殖放流的苗种,要进行检验,确保健康无病害的苗种放入增殖水域,在苗种投放前派员抽取供苗方的增殖苗种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残留进行药残检测(或委托当地渔业部门检测),药残检测不合格不得起运放流,病害检测不符合要求,或属杂交种、转基因种的,不予验收和投放。

邀请龙岩市局派员与本局监督人员共同监督,严格监督苗种采购、验收、投放等各环节,由技术专家组负责苗种质量和数量验收,验收时除应认真核实药残检验报告、检测苗种质量外,还应做好苗种抽样计重计数、生物学测量及计算苗种金额等;验收和监督结束后,应现场填写农业部统一制定的验收、监管表格。

六、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为加强增殖放流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放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成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渔政大队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方案部署、招标采购、品种规格、验收监管、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抓好增殖放流工作。

2.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放流水域管理。在增殖放流水域分布禁渔公告,协调相关的执法力量,加强对增殖放流区域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强化增殖放流前后有害渔具清理和执法检查,

重点加强投苗后30天内的保护性监管。

3.加强宣传活动。加大对增殖放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良好氛围,提高渔民及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保护渔业资源的认识水平。

4.放流效果评估。开展渔区生产情况调查,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提出适宜的放流物种、数量和放流时间,有利于提高增殖放流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增殖放流取得良好效果。

附:

20xx年xxx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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