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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作废标处理的二十种情况

来源:六九路网


2.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盖章页上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的;(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内容字迹不清)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投标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的;(递交多份材料)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工期)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6)招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承诺)

(9)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

(10)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

(11)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混装的;

(12)投标人之间的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者同一银行账户的;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拦标价公布表中的每一项费用)的,投标人擅自更改招标人给出的暂定价的,均视为废标;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若有一项高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的;设备单价高出招标人给出的控制价的。

(15)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16)投标人拒绝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

(17)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阐述和承诺的;

(18)投标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询标,在询标完毕后,未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9)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和材料报价表中对应材料的单价不统一,且投标人没有合法、合理理由的。

(20)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公布的主要材料单价表填写主要材料的规格、单价、供应厂家,并在施工中严格按投标承诺厂家组织采购,若不填写产地或厂家的。

技术部分工程相对复杂、技术部分相对要求较高的,最低分数值为75分,一般工程

的最低分值为60分以上,要不然也会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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