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建筑防火要求 (1)电信枢纽楼建筑构造防火要求 ·通过楼板的孔洞,电缆与楼板间的孔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密封,通向其他房间的地槽、墙上的孔涮,已装电缆者,其与墙体的孔隙亦宜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凡近期不使用者均应应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2)电信枢纽楼电气防火要求 ·电信建筑的消防用电,一般由配电室或电力室的保证电源供电。 ·电信建筑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配电线路除设在金属梯架、金属线槽、电缆沟及电缆井等外,其余线路亦应采用金属管穿绝缘导线敷设,穿越通信机房的管线应暗设。消防系统的导线、电缆均应采用铜芯阻燃型或耐火型。 ·酸性电池室及贮酸室应采用防爆灯具,不应设插座及开关;其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阀控式电池室除外)。 ·电信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电信机房、电缆进线室、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总值班室)。 电池室、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消防水泵室、空调机室。 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疏散走道、营业厅。 ·县级及以上的电信建筑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电信机房、电缆进线室; 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空调机室; 楼梯间及其前室,楼内主要走道、电梯机房; 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营业厅。 1L432012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1)列架式通信设备 (2)自立式通信设备 ·6~9度抗震设防时,自立式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 (3)通信电源设备 (4)微波天线和馈线 1L43201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要求 (1)交流供电系统 ·由市电和自备发电机组电源组成的交流供电系统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供电。低压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和单相三线制供电。 (2)接地系统 ·新建局(站)应采用联合接地 ·各类通信局(站)联合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表1l432013的规定执行。 (3)机房及设备布置 ·在经常发生水灾地区的通信局(站),电源设备宜设在当地水位警戒线以上的机房内或采取其他防水灾措施。 (4)接地装置 掌握无线通信工程中的有关规定 1L43202l 对站址的选择要求 (1)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及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工程 什么是VSAT卫星通信 VSAT是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的缩写,直译为“甚小口径终端”,天线一般在2.4米左右,为智能化的小型地球站。 (2)移动数据通信网工程 ·基站应避免设在雷击区。严禁将基站设置在矿山开采区和易受洪水淹盖的地方。 ·当基站需要设置在飞机场附近时,其天线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 1L432022对天线塔(杆)、天线、铁塔、馈线的要求 (1)数字微波(PDH部分)接力通信工程 (2)点对多点微波通信工程 (3)集群通信工程 集群通信是将多群用户集合在一起进行通信。集群通信系统是多信道、多用户共用的调度通信系统 (4)移动数据通信网工程 ·基站天线塔可采用自立式铁塔或拉线桅杆铁塔。天线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天线塔的位置和高度除满足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航空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塔顶设置航空标志灯。 火线塔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计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1L432032对长途干线光缆传输工程的要求 (1)光缆与其他设施、树木间的距离要求 (2)线路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L432033对通信管道的要求 (1) 管道规划的原则 (2) 通信管道路由和位置 (3) 通信管道施工 ·挖掘沟(坑)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闸门井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土堆的坡脚边应距沟(坑)40cm以上;堆土的范围应符合市政、市容、公安等部门的要求。 挖掘通信符道沟(坑)时,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 Ll432034对城市住宅区、办公楼通信设施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要求 (1)对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的要求 ·电话通信暗配管设计应符合下 lL432031 对通信网络组网及网络安全的要求 (1)对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的要求 ·专用电话网接入公用电话网 ·数字电活网的同步 数字电话网各级交换系统必须按同步路由规划建立同步。交换设备时钟应通过输入同步定时链路直接或间接跟踪于全国数字同步网统一规划设置的一级基准时钟PRC或区域基准时钟LPR。 各本地电话网应有同步网规划,各级交换系统必须按批准的同步网规划安排的同步路由实施同步连接,严禁从低级局(或可能会形成定时环回的同级局)来的数字链路上获取定时作为本局时钟的同步定时信号。 (2)对会议电视系统工程的要求 ·会议电视专线式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网路组织应考虑安全可靠,设置不同物理路由或采用光缆、数字微波、卫星等不同传输媒介组成备用信道,保证信道畅通。 专线组网的加密方式应采用信道加密的方式,在不同用户采用不同速率的传输信道的情况下,要便于进行信道加密。 不论点对点或点对多点的组网,均应考虑主备用信道和会议电视设备的倒换方便。 (3)对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的要求·网络互联和协议 CHINANET与国际Internet的互联通过CHINANET的核心层国际出入口局节点与国际ISP连接。国际出入口局至国际ISP电路速率必须满足实际业务及业务发展的需求 其他用户网络接入CHINANET时,应从接入层接入。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应采用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在一些必要的出入口连接的地方应设置信息过滤,只有被允许的信息才可能进入到(CHINANET中;对于不同重要级别的服务器应设置于不同的网段上;对Shell Account用户不应开放Unix主机命令,只提供与Internet有关的应用;在有关服务器上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软件,使系统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和监控能力;加强对CHINANET的使用管理,应设专人负责网络安全。 (4)对公用电子数据交换业务网工程的要求 面规定: 暗配线管网(简称暗配管)应由电缆竖井、电缆暗管、电缆线槽、室内嵌式通信电缆分线箱(组线箱)、用户电话引入线暗管、过路箱(盒)和电话出线盒等组成。 (2)对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要求 ·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210m。 ·交接间的面积2不应小于5m。,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1l432041 有关场地选择内容要点 (1)广播电视中心 (2)中、短波发射台 总则: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一般按初勘和复勘两阶段进行。 ·场地: ·选址勘察: 已有资料及踏勘不能满足要求的场地,应进行地质测绘及必要的勘察工作。 选址应避开: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地段;地基性质严重不良地段;9度及以上高烈度地震区;洪水或地下水影响严重地段;有价值的未开采矿区或地下采空区。 (3)电视调频发射台 总则:同中短波发射台。 ·场地: ·选址勘察: (4)收音台和监测台 (5)广播电视地球站 (6)卫星电视接收站:选择场地时,必须满足近期欲收卫星信号的条件,同时应考虑今后发展的要求。 1L432042有关接地、防雷内容要点 (1)中短波发射台 (2)调频、电视发射台 (3)有线电视系统 系统防雷设计应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雷电侵入波的措施。 (4)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5)微波工程 (6)广播电视地球站 1L432043 有关工程防火内容要点 (1)建筑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广播电视建筑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进行分类,如表1L432043: 广播电视建筑分类 表1L432043 · 一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广播电视中心 (3)广播电视发射台 (4)广播电视发射塔 (5)广播电视地球站、微波站和收音台 1L432044有关抗震内容要点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分级的现行标准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分级标准》GY 5060- 97。 本标准的基本内容要点: (1)基本规定 · 本标准适用范围: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的抗震设防类 别的划分。 · 设防类别划分的依据因素: ·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2)设防类别规定 1L43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信息产业部20号令对电信建设管理的规定 (1)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 (2)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3)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有义务协助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在该场所内从事电信设施建设,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 lL43l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关于保证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和维护通信市场秩序的规定 为了保证通信网络的畅通,保证网络使用者传输信息的保密性,避免工程施工人员利用工作之机发生损害网络安全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 ·伪造、变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 1L431014保证通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1)保证通信设施安全的规定(来源于信息产业部20号令《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微波通信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不得妨碍已建通信设施的通信畅通。 ·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设置标志并注明产权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应与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从事电信线路建设,在路由选择时应尽量避开已建电信线路,并根据通信工程建设 标准的有关规定与已建的电信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同路由近距离敷设。 ·违反上述规定,危及电信线路等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保证施工现场周围设施安全的规定 (3)对户外通信设施的保护要求(来源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保护要求 ·处罚规定 1L431015通信建设工程违规处罚的规定 (来源于信息产业部20号令《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1)参与电信建设的各方主体违反国家有关电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或予以处罚,已竣工验收的须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招投标代理等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外,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 ·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承揽电信建设项目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取消责任单位1~2年参与电信建设活动的资格。 1L43102l通信工程概、预算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来源于信息产业部626号文件) (1)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适用于通信设备安装(包括电信、邮政设备)、通信线路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通信建筑安装工程中涉及土建项目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颁发的有关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概算、预算。 (2)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适用于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邮政通信设备,由厂家负责安装、调测时可按本办法编制工程概算、预算,但不得收取间接费和计划利润。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除已有规定的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参照此办法制定。 (3)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的费用内容、开支水平因工程规模、技术难易、施工场地、工期长短及企业资质等级等条件而异,应作为可变费用逐步由企业根据工程情况自行确定报价。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均为上限,工程合同所确定的费用标准,不得超过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 (4)根据国家规定,计划利润应按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率。 (5)施工企业承包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内的工程时,应按相应工程类别费率标准取费。施工企业经批准越级承包工程时,不得越级取费。各级施工企业允许承包的工程类别范围按原邮电部有关规定执行。 (6)“成建制普工”仅指“军民共建部队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中的部队工。此部分不计取计划利润。 (7)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必须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持有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 (8)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概算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 (9)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进行编制。 1L431022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要点 (信息产业部规定[2001]418号[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1)对概、预算工作及人员的要求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取得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 格证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持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进行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 审核、咨询等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的各种标准、规范。 ·持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有义务及时向信息产业部通信 工程定额管理机构提供制定、修定定额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基础资料及信息。 (2)概、预算资格审查认证 申报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工作每两年办理一次。申报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初级以上工程技术(或经济)职称,有2年从事通信工程建设工作经历; ·从事通信建设工程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参加过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组织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 且考试合格。 (3)概、预算人员资格监督管理 1L431033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规定 (1)通信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施工单位和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通信工程建议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通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者将不合格的通信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应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发生重大通信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L431041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设备材料管理规定要点 (1)对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要求 (2)对材料设备的管理 (3)材料设备的监督 Il4311142广播电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审规定要点 (1)须具备的基础资料 (2)送审设计文件深度和应包括的图纸资料 1L431051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的要求 (1)项目建设阶段环境保护的要求 。 (2)项目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的要求 (3)电磁波辐射环境防护要求 1L431052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试运行阶段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1)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3)噪声标准 通信综合楼接地要求及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要求 (1)综合楼联合接地的连接方式 ·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单点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2)通信设备的保护接地 (3)通信电源的接地 (4)接地线 ·严禁在接地线中,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利用其他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 (5)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要求 ·在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严禁采用架空交、直流电力线引出通信局(站)。 有关环境保护内容要点 (1)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天线辐射防护规范》GY 054—95中有关规定要点: (2)行业建设标准《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建设标准》GYJ 44—91中有关规定要点地球站的建设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地球站前方高频辐射和高功放高频泄露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 (3)行业建设标准《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89中有关规定要点天线前方高频辐射和高功放高频泄露对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影响应符合下列规定 1L431013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 定要点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要点 (2)《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相关行为 (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相关行为 (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监测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相关行为 (5)《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禁止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相关行为 通信行政处罚的目的、原则及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 (1)通信行政处罚的目的及原则 ·制定《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目的是规范通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各级通信主 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通信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通信主管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信息产业部10号令《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实施。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2)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第三方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说明情况,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其单位或者住所,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L431032通信行政处罚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相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遵守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