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酒类销售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销售、仓储、物流、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处理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防护
第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 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 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内的酒类产品储存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 严格物流运输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酒类产品安全,防止破损、污染等。 第十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五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十五条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第六章 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
第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九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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