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甘肃绿洲有机农业有限公司 乙方: 张掖市宏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取得了高台县农业委员会招标采购的制种大县奖励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补助物资,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陇源有机肥12000袋,现已供货3011袋,下剩8989袋。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在肥料物资没有全部供完的情况下,提前出具收货单据,下剩的肥料物资供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约,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肥料名称及总数量: 陇源有机肥,5989袋; 水溶肥料,2308袋。 二、供货时间:
以上全部肥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由乙方拉运至甲方蔬菜基地农资库房,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计划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供货数量及具体时间。
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按时按量提供肥料。 五、若乙方违约,不能按时按量为甲方提供肥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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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提供的化肥价款双倍给予甲方赔偿。
五、合同以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2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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